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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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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2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五层

经营范围:零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加工不锈钢制品(限分公司经营);承包境外矿产、冶金、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铁合金生产(仅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销售焦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金属材料、冶金炉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机电设备;信息咨询(中介除外);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矿产资产总额为453,213.22 万元;负债总额为383,653.5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383,611.63 万元;净资产为69,559.70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134,251.90 万元,利润总额22,325.33 万元,净利润为9,010.23 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国矿产资产总额为1,056,289.46万元;负债总额为969,509.7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969,467.82万元;净资产为86,779.75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604,763.09万元,利润总额23,453.57万元,净利润为17,561.60万元。

3、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贸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1321258

成立日期:1988年7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C座三层

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工业机器人;仓储服务;运输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五矿贸易资产总额为135,833.73万元;负债总额为112,411.6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112,411.61 万元;净资产为23,422.12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41,593.95 万元,利润总额-2,524.84 万元,净利润为-1,700.65 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五矿贸易资产总额为209,282.62万元;负债总额为185,630.8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185,630.89万元;净资产为23,651.73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65,244.90万元,利润总额720.94万元,净利润为686.03万元。

4、五矿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物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6899865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李桂福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四层

经营范围: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业务;承办五矿集团内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保险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服务;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焦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五矿物流资产总额为79,165.51 万元;负债总额为70,644.9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70,612.54 万元;净资产为8,520.59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51,543.37 万元,利润总额6,007.37 万元,净利润为4,337.52 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五矿物流资产总额为103,383.22万元;负债总额为92,003.8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91,560.12万元;净资产为11,379.42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33,022.70万元,利润总额3,521.69万元,净利润为2,275.31万元。

5、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招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158376N

成立日期:1995年2月6日

法定代表人:李桂福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5层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经营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日本输出入银行能源贷款的直接采购和招标采购业务;经营出口信贷、现汇项下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和成套设备的引进业务;经营技术和成套设备的出口业务、“三来一补”及易货贸易业务;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商业经纪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五矿招标资产总额为18,655.73 万元;负债总额为13,261.0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13,261.04 万元;净资产为5,394.69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8,440.21 万元,利润总额2,083.23 万元,净利润为1,329.83 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五矿招标资产总额为16,765.06万元;负债总额为10,090.7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10,090.74万元;净资产为6,674.33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7,017.38万元,利润总额2,899.68万元,净利润为2,146.49万元。

6、龙腾云创产业互联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腾云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LFB469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张烁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院1号楼4层A446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通讯设备、工艺品、日用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仓储服务;运输代理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龙腾云创资产总额为1,078.78 万元;负债总额为9.5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9.58 万元;净资产为1,069.20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99.22万元,利润总额70.01万元,净利润为66.36 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龙腾云创资产总额为1,101.64万元;负债总额为8.6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8.65万元;净资产为1,092.98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31.72万元,净利润为23.79万元。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从五矿财务公司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开展财务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等相关业务,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了规范有关关联交易行为,2020年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相关协议约定,上述获得授信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事项。

对于公司拟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的融资综合授信以及全资子公司以自身名义申请的融资综合授信,拟由五矿发展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此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预计,实际担保金额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各家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之间可相互调剂。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贸易业务开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使用关联方五矿财务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担保;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慎核查,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担保额度预计合理、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使用关联方五矿财务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担保;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对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起到积极作用,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95亿元(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使用关联方五矿财务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此外,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铝、铅、铜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担保(核定库容量不锈钢7万吨、铝7万吨、铅2万吨、铜2万吨)。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54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范围: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五矿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物流园(东莞)有限公司。

● 2022年公司拟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担保。实际商品种类及其核定库容量以上期所最终实际审批及与其签署的协议为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开展上期所不锈钢、铝、铅、铜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担保(核定库容量不锈钢7万吨、铝7万吨、铅2万吨、铜2万吨)。

●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上期所相关要求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拟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上期所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担保,商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铅、铝、铜、不锈钢等。实际商品种类及其核定库容量以上期所最终实际审批及与其签署的协议为准。拟出具担保函所担保的货值将按照相关商品种类核定最大库容量,综合商品期现货历史交易价格平均值估算。

预计被担保人范围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五矿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物流园(东莞)有限公司。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业务及相关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公司将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担保事项已于2021年12月1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591120628H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26,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无锡市惠山区无锡西站物流园区天港路1号

经营范围: 道路货物运输站(仓储理货)、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搬运装卸、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自有房屋的租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销售;金属材料的剪切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3,364.32万元;负债总额为81,236.6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81,236.67万元;净资产为22,127.6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84,952.33万元,利润总额7,390.43万元,净利润为6,620.0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7155.27万元;负债总额为84,253.2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84049.13万元;净资产为22902.07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7084.87万元,利润总额1276.11万元,净利润为785.1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五矿物流园(东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8291039M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王韬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沙路8号

经营范围: 投资开办金属材料城市场和物流园;从事市场物业租赁、销售及管理服务;金属制品、有色金属、焦炭、煤炭、矿砂、水泥、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原料及制品、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的采购销售、储存、装卸、网上销售及其信息咨询;钢材的剪切加工、检验检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深圳市铁塔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5%,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五矿物流园(东莞)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84,863.16万元;负债总额为64,839.7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63,321.87万元;净资产为20,023.3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11,010.96万元,利润总额-2,750.21万元,净利润为-2,268.3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五矿物流园(东莞)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1,393.40万元;负债总额为73,593.3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72,075.44万元;净资产为17,800.06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21,843.11万元,利润总额385.50万元,净利润为-2210.8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五矿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577482315N

成立日期:2011年7月5日

法定代表人:王俊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长建路777号766室

经营范围: 货运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材、木材销售;金属材料加工;对高新科技产品进行投资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五矿物流(上海)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6,630.80万元;负债总额为45,707.6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45,707.67万元;净资产为923.1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8,298.37万元,利润总额611.31万元,净利润为501.3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五矿物流(上海)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2,505.22万元;负债总额为40,720.0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40,720.03万元;净资产为1,785.18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661.13万元,利润总额870.85万元,净利润为870.8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上期所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商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铅、铝、铜、不锈钢等。实际商品种类及其核定库容量以上期所最终实际审批及与其签署的协议为准。五矿发展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上述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及期限以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与上期所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上期所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担保,商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铅、铝、铜、不锈钢等。实际商品种类及其核定库容量以上期所最终实际审批及与其签署的协议为准。拟出具担保函所担保的货值将按照相关商品种类核定最大库容量,综合商品期现货历史交易价格平均值估算。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业务及相关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慎核查,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业务及相关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开展上期所不锈钢、铝、铅、铜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担保(核定库容量不锈钢7万吨、铝7万吨、铅2万吨、铜2万吨),相关事项均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累计担保余额为95亿元(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使用关联方五矿财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2021-56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7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八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

至2021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1年12月11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议案8《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需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2、特别决议议案: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出席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可于2021年12月21日前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需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王宏利、曲世竹

联系电话:010-68494205、68494916

联系传真:010-68494207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1-08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8亿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2.84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以及控股孙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溪亿晶”)2021年度向银行新增(不含到期续签)40亿元(含)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其他文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常州亿晶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含新设立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2021-045、2021-049)。

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常州亿晶于2021年12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16日止在浦发银行签署的办理各种融资业务所产生的债务在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的范围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李静武

4、注册资本:212946.1116万元整

5、经营范围:单晶硅(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石英制品、太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蓝宝石晶体、晶锭、晶棒、晶片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国内批发业务及其配套服务;太阳能发电、销售自产产品;国内采购光伏材料的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水产品养殖、销售;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亿晶光电

被担保方:常州亿晶

债权人:浦发银行

担保金额:0.8亿元

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担保类型: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业务

担保期限: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公司持有常州亿晶85.71%股权,为常州亿晶控股股东,金沙科技持有14.29%股权,属于对企业的战略投资,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同时在实际融资业务中,金融机构只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未要求金沙科技提供担保。此外,金沙科技作为政府持股平台,为常州亿晶提供担保存在一定的程序困难。综合以上因素,基于实际业务操作便利,且考虑金沙科技无明显的提供担保的必要性,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金沙科技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关于开展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10%。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8日、12月9日、1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张坚力先生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2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简称由“广东明珠”变更为“*ST广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等相关公告,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2月8日、12月9日、1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核实,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拟向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公司”)92%股权,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矿业”)购买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出售城运公司92%股权后将面临无主营业务的情形,公司通过购买大顶矿业的经营性资产包,可以解决无主营业务的问题,公司的主营业务将由土地一级开发变更为铁矿采选,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独立性将不会受到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等相关公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张坚力先生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张坚力先生均不存在筹划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没有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等相关公告,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风险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 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2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13)。

(二)其他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8日、12月9日、1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事宜,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和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无法通过审批的风险,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意向、商谈、协议。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1日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公司监事宋伟东先生的《因误操作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宋伟东先生的股票账户因误操作于 2021 年12 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25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1、本次违规减持前,公司监事宋伟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583股,占公司总股本0.05%。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公司监事宋伟东先生出具的《因误操作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根据函中所述,宋伟东先生的股票账户长期由其配偶管理,2021年12月9日,其配偶因误操作减持公司股份14,250股,成交均价9.10元/股,成交金额129,675元,减持完毕后宋伟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333股,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宋伟东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本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宋伟东先生的上述减持行为并非主观故意违规减持,未在窗口期内减持,亦未构成短线交易。

三、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致歉声明及后续情况

1、发生上述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后,宋伟东先生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就本次违规减持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明确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自身及配偶对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严格管理好个人股票账户,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1、宋伟东先生出具的《因误操作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近日取得八项实用新型专利,并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公司,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发挥技术研发优势,保护公司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施工工艺,提高公司施工质量及效率,更好的完成施工任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三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津03民初3499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天津三中院发出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文书,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就北方园林未能如期归还234,000,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等事项,向天津三中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件一审已开庭审理完毕并已出具判决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

被告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杨仁贵,男,职务京蓝科技董事长。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借款本金234,000,000元及截止2021年9月13日的利息、罚息共计人民币20,270,250元(以上列明金额共计254,270,250元)及自2021年9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双方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付),被告二京蓝科技、被告三杨仁贵承担对上述给付款项连带担保责任;

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以实际发生为准)。

上述关于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案件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三、判决情况

北方园林于近日收到天津三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津03民初3499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一付原告借款本金234,000,000元;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一给付原告截至2021年9月13日的利息7,848,750元,罚息12,421,500元,并支付以234,000,000元为基数,按照9.75%的年利率标准计算自2021年9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以及以7,848,750元为基数,按照9.75%的年利率标准计算自2021年9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复利;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一给付原告律师费19,000元;

(四)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上述第一、二、三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二、被告三承担上述担保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一追偿;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13,15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318,151元,由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主要是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事项的小额案件。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披露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本次诉讼导致本笔债务产生的额外费用(包含罚息、复利、律师费等费用,不含本金及应付利息)增加1,944.38万元,即预计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944.38万元,最终影响金额将根据各被告对本判决书的执行完成时间及年审会计师审定的数据为准。目前尚无法判断各被告对判决结果的执行完成时间,因此对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判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六、备查文件

天津三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津03民初3499号)。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朱江先生的辞职报告。朱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所有职务。辞职后,朱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含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朱江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或达到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后生效。在此期间,朱江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朱江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努力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