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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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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1-030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2月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及高管人员。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天电子)拟以核心员工持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原股东增资和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引入资金约5亿元的同时,凯天电子拟把所有者权益中包含的109,782,202.62元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单独享有。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了解了凯天电子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相关事宜,认为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通过本次交易,凯天电子的经营能力预计将会加强,整体实力得到壮大。

2、增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增资的交易价格以经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并通过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本次增资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增资扩股事宜不会影响公司对凯天电子的控股地位,不会对上市公司整体运营格局造成较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5、本次增资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于卓、王建刚、陈远明、周春华、汪晓明、徐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见同日公告)

二、《关于审议重新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原《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15年8月修订)及《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15年8月修订)同时废止。

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重新制定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建立公司科学、高效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秩序,规范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重新制定《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原《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15年8月修订)同时废止。

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1-035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1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监事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2月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10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天电子)拟以核心员工持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原股东增资和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引入资金约5亿元的同时,凯天电子拟把所有者权益中包含的109,782,202.62元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单独享有。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1-036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电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天电子)拟采取核心员工持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原股东增资和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预计不低于凯天电子总股本的60%,仍为凯天电子的控股股东。最终交易结果将依据在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报价的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持股情况以工商登记为准。

● 本次增资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都飞机工业(集团))与公司为同受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截至本次增资为止,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增资的评估报告尚需航空工业集团备案,本次增资尚待履行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平台入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凯天电子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将采取核心员工持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原股东增资和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引入资金共计约5亿元,其中:员工持股平台拟现金增资约1亿元;拟通过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国资委)认可的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6至7家,现金增资约3.5亿元;原股东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拟现金增资5,000万元。此外,拟在实施员工持股及战略投资者、原股东现金增资的同时,凯天电子把所有者权益中包含的109,782,202.62元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航空工业集团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单独享有。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预计不低于凯天电子总股本的60%,仍为凯天电子的控股股东。

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与公司为同受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增资方介绍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法定代表人:谭瑞松

注册资本:6,4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航空工业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5,196,580.49万元,净资产为37,278,719.56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6,880,348.73万元,净利润为1,559,337.88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事项和正常的业务往来外,航空工业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非经营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纬一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宋承志

注册资本:72,915.400133万元

经营范围:(一)机械、电气、电子、航空产品及其零部件、船舶及相关装置、机电设备、非标设备、工夹量具、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非金属制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新型材料及其制品等的设计、制造加工(含加改装)、检验检测、销售;(二)航空产品的维护及修理;(三)通用航空机场服务;(四)进出口业务;(五)商品销售(除国家禁止流通物品外);(六)物资储运;(七)经济、科技、信息、技术、管理等的咨询、服务;(八)二类(小型客车维修(含轿车)(一、二级维护,总成修理,维修救援,小修));(九)职业技能鉴定;(十)设备租赁、工装租赁、场地租赁、房屋租赁;(十一)建筑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为航空工业集团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400,174.79万元,净资产为1,306,472.02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084,590.51万元,净利润为161,302.08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成都飞机工业(集团)与公司同受航空工业集团控制。除上述事项和正常的业务往来外,成都飞机工业(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非经营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员工持股平台

凯天电子拟实施核心员工股权激励,截至目前员工持股平台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其信息以最终工商注册信息为准。

该等员工持股平台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战略投资者

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拟通过在国务院国资委认可的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产生,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

三、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的类别为子公司增资扩股,即采取核心员工持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原股东增资及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81年10月31日

3、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

4、注册资本:37,689.7007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6、法定代表人:陈铁燕

7、经营范围:航空电子、航空仪表、发动机控制系统、航空地面测试设备、航空电子机械设备、节能与安全装置设备、汽车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试验及技术服务,传感器及测试系统、数据链系统、通信系统设备、通信终端设备、飞机地面保障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试验及技术服务;爆破片安全装置、弹性元件、机械密封件、阀门、凝聚水回收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销售及技术服务(制造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保节能安全分析仪器仪表(含化学试剂)的制造、销售及运行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污染的治理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监测;机械加工;合同能源管理;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前,公司持股88.30%;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7%;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持股5.07%;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持股1.56%。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凯天电子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67,177.21万元,净资产为124,539.13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22,514.55万元,净利润为4,842.22万元。

(三)标的公司运营情况

凯天电子成立于1962年,2008年3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军用航空业务、民用航空业务、非航空军品和非航空民品四大类。军用航空和非航空军品目前约占总业务量的80%,主要包括大气数据系统、压力/温度/位移/振动四类传感器、位置检测与控制系统、金属密封连接、航空管路、燃油泵等机载设备和产品装备。民用航空和非航空民品未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目前约占总业务量的20%。

(四)交易标的权属情况说明

凯天电子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资产评估及交易定价

本次增资拟引入资金共计约5亿元,其中:员工持股平台拟现金增资约1亿元;拟通过在国务院国资委认可的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6至7家,现金增资约3.5亿元;原股东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拟现金增资5,000万元。此外,拟在实施员工持股及战略投资者、原股东现金增资的同时,航空工业集团将其持有的109,782,202.62元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为凯天电子注册资本。

本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增资价格以经航空工业集团备案的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并通过在国务院国资委认可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原股东、员工持股平台非公开协议增资价格,以及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价格与战略投资者公开进场增资成交价格一致。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信资评报字[2021]第A10098号的《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混合所有制改革所涉及的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凯天电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58,680.36万元。上述评估报告尚需航空工业集团备案。

以上述资产评估价值作为交易底价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凯天电子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最终交易结果将依据在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报价的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持股情况以工商登记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交易,凯天电子的经营能力预计将会加强,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有所提升,整体实力得到壮大。

2、通过核心员工持股等多项激励手段,可以有效激发核心骨干活力动力;通过引入外部资金、建立融通机制,能够实现核心部件的自主化研发,促进科研成果转化。通过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资金的运用,能够提升凯天电子的核心竞争力,产业拓展实现突破。

3、本次凯天电子的增资扩股事宜不会影响公司对凯天电子的控股地位,不会对上市公司整体运营格局造成较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同意将本次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天电子)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采取核心员工持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原股东增资和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增资)。通过本次交易,凯天电子的经营能力预计将会大幅度加强,整体实力得到壮大。

(2)本次增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增资的交易价格以经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并通过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本次增资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凯天电子的增资扩股事宜不会影响公司对凯天电子的控股地位,不会对上市公司整体运营格局造成较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5)本次增资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增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凯天电子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2、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5、《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混合所有制改革所涉及的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1]第A10098号)。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

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8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

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了“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 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中标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的公告》。

该工程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广东省智慧陆港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该项目(一标段)内容包括:拟建1栋3层保税物流中心1、1栋3层保税物流中心2、1栋6层国际快件监管中心、1栋地下1层及地上16层的枢纽总部大楼,以及2层货物运输通道等相关配套设备用房。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建安公司承担工程的施工工作,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

(一)交易对手方:广东省智慧陆港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三)合同标的: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项目(一标段)。

(四)合同金额:37,955.77万元,其中建安公司承担的建安工程费暂定合同价为37,683.71万元。

(五)合同工期:660日历天。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广东省智慧陆港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锦祥。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永安大道东2号新南达大厦810房。

4.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采购代理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等。

(二)公司、建安公司与广东省智慧陆港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年,公司、建安公司未承接广东省智慧陆港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工程。

(四)广东省智慧陆港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权利义务:

1.发包人(广东省智慧陆港管理有限公司)需遵守法律、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提供施工场地、办理证件和批件、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等。

2.承包人(联合体)需遵守法律;依法纳税;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的完备性负责;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他人提供方便;工程的维护和照管等。

(二)工程建设内容:拟建1栋3层保税物流中心1、1栋3层保税物流中心2、1栋6层国际快件监管中心、1栋地下1层及地上16层的枢纽总部大楼,以及2层货物运输通道等相关配套设备用房。

(三)合同金额:37,955.77万元,其中建安公司承担的建安工程费暂定合同价为37,683.71万元。

(四)定价依据:工程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五)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六)合同工期:660日历天。

(七)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联合体)违约导致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广东省智慧陆港管理有限公司)违约导致付款延误、工程停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建安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该合同履行将对公司、建安公司2021年及未来2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3.合同履行不影响建安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建安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是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138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21224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并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根据《二次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二次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按照《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249号)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并根据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补充修订内容同步修订《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139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盛虹”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2021年11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21224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

公司根据《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将《重组报告书》中更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之“(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补充披露了以募集配套资金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具体安排等。

2、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2、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情况”之“(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资产”中更新了标的资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权属情况。

3、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要经营资质及在建项目手续情况”之“(一)主要经营资质情况”中更新了标的资产经营资质情况。

4、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九、标的资产建设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在建、拟建项目相关手续办理的最新进展及预计完成时间、未按期完成手续的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等。

5、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情况”之“(六)新增产能对标的资产预测期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及最终评估值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在建、拟建项目建设进度、预测期各主要产品产量预测情况及产能利用率情况、新增产能对标的资产预测期主要财务指标及最终评估值的影响、销售单价大幅波动对标的资产预测期经营业绩的影响等。

6、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资产经营情况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7、2021年1-6月收入大幅提升系因疫情影响逐渐消除后化工行业景气上行及下游需求回升等因素而带动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和销量提升,与收入确认政策无关”中结合收入确认政策及其变化情况、产品销售价格、产能利用率、产销量情况等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2021年上半年收入大幅提升的原因。

7、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二)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对外拆借资金、关联采购涉及的关联方的相关情况、报告期内关联采购价格与当地同期同类产品市场均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差异情况等。

8、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后对上市公司资金归集调配等的影响、本次交易后强化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财务独立性、防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有效措施等。

9、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九、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之“(三)如查实相关当事人实施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具体应对措施”中补充披露了相关内容。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

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1-045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

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转让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65弄50号1-3,5-12,15-17层(除103室)及盛夏路565弄51号1层房地产(对应土地使用权及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

● 转让价格:人民币99,436万元

一、交易概述

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电)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张江集电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持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65弄50号1-3,5-12,15-17层(除103室)及盛夏路565弄51号1层房地产(对应土地使用权及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总面积29,473.03平方米,以上交易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张江集电成立于2001年4月,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7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158号,丹桂路1059号2幢104室,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研究开发,高科技项目经营转让,高科技成果转让,创业投资,实业投资,建筑工程(按许可资质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范围均不含经纪),会务服务,艺术表演场馆的经营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土地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江集电开发建设的B-2-4地块(物业名称“集贤商务中心”),地块东至张东路、南至2-5地块、西至盛夏路、北至集电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65弄1-3,5-12,15-43,45-47,49-56号,规划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17.32万平米。

本次转让标的为上述集贤商务中心的房地产项目,具体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65弄50号1-3,5-12,15-17层(除103室)及盛夏路565弄51号1层,本项目已于2021年9月取得产证(沪[2021]浦字不动产权第132903号)。该项目已具备法定对外销售条件。

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行为涉及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65弄50号3幢全幢商业、办公房地产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沪众评报字(2021)第0432号),截至2021年06月30日评估基准日,位于盛夏路565弄50号1-3,5-12,15-17层(除103室)及盛夏路565弄51号1层房地产(总面积29,473.03平方米)评估值的总价为99,436万元。

三、 交易对方介绍

受让方:艾酷软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霞路57号1-3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施玉坚

艾酷软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是维沃集团(vivo)于2019 年11 月在上海注册成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vivo中央研究院,充当着vivo 芯片设计与人工智能研发大脑的功能,同时也负责vivo在上海的中央研究院项目的全面运营与实施。

四、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65弄50号1-3,5-12,15-17层(除103室)及盛夏路565弄51号1层房地产(对应土地使用权及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

交易方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内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交易价格:人民币99,436万元

支付方式:场外结算,一次性付清

五、本次资产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的主要开发主体及产业引入主体、“五大倍增行动”落实的排头兵、先锋队、主力军,通过出售部分资产吸引优质产业企业落户张江科学城。同时,本次资产转让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现金回收,增加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并增加上市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入。

本次交易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进场协议成交的方式进行,成交后双方将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并进行产权交割,预计此次资产转让将于2022年第一季度最终交付完成,公司将于该季度实现净利润约3亿元。

六、 本次资产转让的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受让方艾酷软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已准备好本次交易房款,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因此本次交易风险较低。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1-049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3,170.40万元人民币,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出版集团”)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而提供的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与本次交易关联方发生相关关联交易。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出版集团申请3,170.40万元委托贷款,用于公司相关重大项目建设(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相关项目建设,公司拟继续向安徽出版集团申请3,170.4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4.35%)。

2.安徽出版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安徽出版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重大决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

法定代表人:马占文

注册资本:103170.4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依法实行资产或股权管理,融资咨询服务。二、对所属企业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的出版及销售、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进行管理,图书租型造货咨询服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徽出版集团经审计总资产1,047,851.10万元,净资产623,028.15万元,营业收入262.15万元,净利润18,639.38万元。

安徽出版集团本部主要是管理职能,为非经营性单位,利润主要来自投资收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向安徽出版集团申请委托贷款3,170.40万元。

2.委托贷款的具体方案

公司向控股股东安徽出版集团申请委托贷款3,170.40万元。该笔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4.35%),委托贷款资金将用于公司以下三个重大项目:

四、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是公司在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提升业务发展水平,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董磊、郑可、朱寒冬回避表决,与会的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本次交易关联方发生相关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此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要求,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全票通过;此次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实力,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