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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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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707 股票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13579 债券简称:健友转债

债券代码:113614 债券简称:健20转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健20转债”赎回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1年12月14日

● 赎回价格:100.298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2月15日

● 2021年12月14日收市前,“健20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29.12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

● 2021年12月14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健20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健20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如投资者持有的“健20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健20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2021年12月14日之前或当日完成交易或转股,否则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健20转债”投资风险。

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22日期间,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健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9.12元/股)的130%(即 37.86元/股),根据《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健20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健20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健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健20转债”全部赎回。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健20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提前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健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9.12元/股)的130%(即 37.86元/股),已触发“健20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1年12月1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健20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本次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298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赎回价格计算过程:

当期计息年度(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6日)票面利率为0.3%;

计息天数t:自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5日(算头不算尾),共 363天;

每张“健20转债”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 =100×0.3%×363/365≈0.298元(四舍五入)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98 =100.298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健20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至少3次,通知“健20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2月15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健20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2月15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健20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1年12月14日(含当日)收市前,“健20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29.12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2月15日)起,“健20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将按赎回价格100.298元/张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健20转债”并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派发赎回款。本次赎回完成后,“健20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面值每100元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98 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384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100元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98元(含税)。

3、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此,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面值每100元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98元。

三、风险提示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健20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29.12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健20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健20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健20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有导致投资损失的风险。如投资者持有的“健20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健20转债”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8699 0789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 月11 日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电邮和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玉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同本届董事会。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提议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附:候选人简历

张宇先生,1976年出生。于1999年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自2001年开始执业律师生涯,曾在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工作5年,在金杜律师事务所工作7年,2008年短期派遣在金杜香港办公室工作,2018年底-2019年初在以色列ZAG S&W合作律所工作,目前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在房地产、公司法、涉外、劳动人事等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

李玉芳女士,1978年出生。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前身“长春税务学院”)会计系,管理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资深会计师。2003年加入康哲集团至今,曾先后担任康哲集团CFO助理,财务经理等职务,2008年-2018年曾同时兼任康哲集团内部审计负责人,2016年-2020年兼任康哲集团合规部总监。现任康哲集团财经部总监,全面负责康哲集团财务及税务管理工作。在企业财务管理与经营分析、投资并购、税务筹划、医药企业合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

至2021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第2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董秘办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信函和传真时间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3日9:00-17:30

4、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 系 人:刘岚

联系电话:(028)86653915

传 真:(028)86660740

邮 编:610000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1-055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12月10日在公司1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八届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公司董事尹良求先生因工作调动,拟不再担任股份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伯影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八届董事会成员变动的公告》(临2021-056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公司总工程师苗红生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所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请求,决定其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临2021-057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58号)。

以上第(一)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1-05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八届董事会成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尹良求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尹良求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尹良求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呈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尹良求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八届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同意补选张伯影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张伯影先生的提名程序及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4.综上,同意将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伯影,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河北丰润人,中共党员,专科学历,工程师。历任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分厂一炼作业区作业长、炼钢分厂厂长、炼轧分厂厂长、转炉分厂厂长、三炼分厂厂长、锻钢分厂厂长、资源事业部部长、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青海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1-05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工程师苗红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苗红生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苗红生先生在担任公司总工程师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苗红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2021-05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

至2021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和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xntg.com)。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类别

2021年12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A股股东。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一11:30、13:00一17:00。

(四)登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万顺:0971-5299186

姚 苹:0971-5299051

传 真:0971-5218389

(三)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

邮政编码:810005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2021-115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1年12月8日、12月9日和1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止2021年9月30日,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仍占用公司资金本息合计2,223,347,882.40元(未经审计),目前尚未归还。

●截止目前,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70,826,69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8%;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数量为170,826,69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8%。

●2021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提示公司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

●截止目前,公司涉及被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为2,266,764,772.30元。

●2021年11月9日,公司债权人江阴市建筑装璜制品厂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已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1年12月7日,公司、澄星集团同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澄星集团立案。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8日、12月9日和1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无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自查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2、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查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兴先生问询核查,截至目前,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无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止2021年9月30日,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仍占用公司资金本息合计2,223,347,882.40元(未经审计),目前尚未归还;

2、截止目前,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70,826,69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8%;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数量为170,826,69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8%(详见公告:临2021-104);

3、2021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提示公司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告:临2021-027)。

4、截止目前,公司涉及被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为2,266,764,772.30元(详见公告:临2021-109)。

5、2021年10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经营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91,130,164.9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2,835,149.9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6、2021年11月9日,公司债权人江阴市建筑装璜制品厂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已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详见公告:临 2021-103)。

7、2021年12月7日,公司、澄星集团同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澄星集团立案(详见公告:临 2021-114)。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及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时,公司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要求受托方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理台账;

3、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累计余额为1.2亿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