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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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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69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说明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暨财务总监蒋瑞翔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蒋瑞翔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蒋瑞翔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蒋瑞翔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瑞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其承诺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蒋瑞翔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蒋瑞翔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陈文源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程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程忠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程忠先生简历

程忠,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加拿大注册会计师。程忠先生主要工作履历情况如下:

1990年7月至1992年11月任苏州第二制药厂职员;

1992年11月至1999年1月历任苏州胶囊有限公司财务分析、财务经理;

1999年2月至2003年4月任胶囊日本公司财务经理;

2003年5月至2006年1月任胶囊美国公司高级财务经理;

2006年2月至2021年9月历任苏州胶囊有限公司财务及供应链总监、胶囊亚太区财务及供应链总监、商业负责人、总经理;

2021年9月加入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任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程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70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3 号)同意注册,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源创”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083,962.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916,037.74元。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307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近日,公司与华泰联合、中信银行及建设银行分别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该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分别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共以下三方:

甲方1: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中简称“甲方1”)

甲方2:苏州华兴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中简称“甲方2”)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协议中简称“乙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协议中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 (协议中简称“丙方”)

上述“甲方1”及“甲方2”在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一期)及(二期)协议中合称“甲方”并与中信银行及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其余协议中甲方1为甲方。

上述协议中乙方按不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对应监管协议中的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专户余额合计为78,940.00万元。上述专户仅根据相应监管协议约定分别用于甲方(部分项目含甲方2)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一期)、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二期)、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半导体SIP芯片测试设备生产项目、支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项目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伟、张鹏飞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协议自甲方1、甲方2、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2023年12月31日)起失效。

十一、协议一式拾份,甲方1、甲方2、乙方、丙方四方各持贰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1-061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询价转让和履行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减持存托凭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存托凭证持有人People Better Limited(以下简称“People Better”)于2021年11月4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存托凭证4,085,000份,其持有的公司存托凭证从69,115,310份减少至65,030,310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由9.81% 减少至9.23%。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2月9日People Better通过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存托凭证2,968,858份,其持有的公司存托凭证从65,030,310份减少至62,061,452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由9.23% 减少至8.81%。综上,People Better持有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减少累计达到1%。

● 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非第一大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People Better的《关于减持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进展的告知函》,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2月9日期间,People Better已通过询价转让、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存托凭证合计7,053,858份,合计减持比例为1.00%。其中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4,085,000份存托凭证,减持比例为0.5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090,000份存托凭证,减持比例为0.3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878,858份存托凭证,减持比例为0.12%。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信息

备注:

1.减持存托凭证来源:公司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票转化的存托凭证。

2.本次权益变动主体People Better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存托凭证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5.表格中减持比例取2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存托凭证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存托凭证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表格中减持比例取2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参与询价转让和履行减持存托凭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属于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本次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上述减持事项与存托凭证持有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贴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8,652,816.92元,其中本期确认其他收益金额8,354,371.8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49%。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收到的单笔超过10,000元的政府补贴收入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应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为8,354,371.88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1-052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0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021年11月29日,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中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9日

(3)公示方式:公司邮件系统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129名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含公司实际控制人 JIN LI 的配偶 SUIBO LI(田穗波)及外籍员工),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其他币种可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合并计算),担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如年中新设全资子公司,可以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具体授权董事长择机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上述决议确定的担保限额,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订的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协议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行承兑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6月10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庆九,注册地和经营地为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目前主要从事氰基吡啶与乙腈的生产和销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0,165万元,负债总额14,84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680万元),净资产15,317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600万元,净利润4,613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26,522万元,负债总

额9,98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836万元),净资产16,541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6,130万元,净利润1,224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债务人: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化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银行(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为保证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的资金周转,公司同意为其与银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1%,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1-096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顾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集团”)持有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33,710,420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96%。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后,顾家集团累计质押股票68,7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数的29.42%,占公司总股本的10.87%。

● 顾家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22,031,985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93%。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票125,555,400股,占顾家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38.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86%。

一、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顾家集团通知,顾家集团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家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存在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顾家集团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家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比例加总数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郑怡华的关联人许雅昕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许雅昕所持公司股份由1.97%降至0.93%。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许雅昕的通知,许雅昕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信息披露义务人许雅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兵、顾喆栋、郑怡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06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60.1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1-062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1-056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张海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临2021-057号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投后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 11 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1-05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侯旭志先生的辞职报告。侯旭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将不再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侯旭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侯旭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兢兢业业、认真履职,公司及董事会对侯旭志先生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请张海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履行董事会秘书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海英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同时张海英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任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审阅公司拟任董事会秘书学历、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海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张海英女士简历:

张海英,女,1974年10月生人,本科毕业于沈阳建筑大学涉外工程设计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工程师,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历任工大高新董事会秘书;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园区总裁办主任;中融信托综合部负责人;上海证券报公司总部资深记者,业务总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烟台翔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46,741,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4%,其中被质押的股份累计36,8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8%,占公司总股本的4.37%。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翔宇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延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9日,翔宇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9,800,000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16%)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权利质押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9日,上述登记质押手续已于2020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2021年12月9日,翔宇投资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上述质押借款延期至2022年12月9日,并签署了《股票质押交易协议》。

本次质押股份均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翔宇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而且股份质押比例较小,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翔宇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