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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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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

202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1-047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李维诚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石筠女士持有公司1,928,5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石筠女士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10日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票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8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108%,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发行价格。

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12月10日,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截至本公告日,石筠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5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1-046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赵芳彦先生持有公司4,047,7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董事、副总经理江斌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758,83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4%。其中,直接持有公司3,698,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0,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先生持有公司618,2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监事孙瑞山先生持有公司421,2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

监事魏慧娟女士持有公司296,7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10日(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票期间不减持),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芳彦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江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先生,监事孙瑞山先生、监事魏慧娟女士,拟分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900,000股、150,000股、100,000股、7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不超过0.225%、0.202%、0.03%、0.02%、0.016%。

2021年12月10日,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截至本公告日,赵芳彦先生、江斌先生、王宏臣先生、孙瑞山先生、魏慧娟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分别减持972,793股、687,091股、148,376股、50,200股、5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0.219%、0.154%、0.033 %、0.011%、0.01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江斌先生的持股数量未包括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 60,43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0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其中滕召胜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倪俊骥、陈晓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1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2月10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日以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周良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小青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周良璋、张仕权、李小青、魏江、魏美钟、张文亮,周良璋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魏美钟、张文亮、李小青,魏美钟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委员:张文亮、魏江、周良璋,张文亮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魏江、魏美钟、李小青,魏江为召集人。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关于聘请张仕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请程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请李小青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4)关于聘请金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上网公告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

张仕权,男,1971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海兴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李小青,女,196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兼任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海兴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丽水海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曾任杭州仪表厂工程师、杭州市总工会副主任干事。

程锐,男,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海外子公司总经理。曾任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管理部总监、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金依,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IR负责人。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2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2月10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占全体监事的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丁建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丁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69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由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1、本基金各类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申请更改分红方式的,对本次分红无效)。

2、同一基金账户的不同交易账号在各销售机构申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变更本基金在多个交易账号下的分红方式,应分别针对这些交易账号提交设置分红方式的交易申请。

3、除息日申请申购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4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及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海富通养老目标203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基金代码:013253)经2021年7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20号文准予注册,并已于2021年12月6日开始募集。根据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12月17日。

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的有关约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1年12月10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1年12月10日,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宝山街道北辛路99号新华医疗科技园C区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财祥先生、副总经理杨兆旭先生、副总经理屈靖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周娟娟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议案2、议案3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股东王玉全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4,887股)、崔洪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00股)、赵小利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500股)、李财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852股)、屈靖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800股)、宋佃合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918股)、裴晓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00股)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112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麦迪科技”)控股股东翁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872,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2%,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翁康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9,5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89.47%,占公司总股本的11.83%。

● 公司控股股东翁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黄红女士、汪建华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415,422股,占公司总股本18.99%,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4,8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78.94%,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

● 截止目前,翁康先生所持有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0年12月1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翁康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注:本次解除质押的6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260,000股来自于东吴(苏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400,000股来自于陆宇鹏先生。本次解除质押后翁康先生质押给东吴(苏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已经全部解除;质押给陆宇鹏先生的股份情况详见下文“二、股份质押延期情况”。

本次解质股份是否用于后续质押:否。

二、股份质押延期情况

2021年8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翁康先生将持有的1,3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陆宇鹏先生。近日,公司收到翁康先生的通知,经协商翁康先生将其质押给陆宇鹏先生的麦迪科技1,3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900,000股进行质押延期,剩余400,000股已解除质押。

1、本次股票质押延期具体情况

2.本次翁康先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翁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翁康先生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14,9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8.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02%,严黄红女士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5,230,000股,占其所持股比例为93.9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6%,以上质押总计对应融资余额为263,000,000元。翁康先生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3,1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4.1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7%,以上质押对应融资余额为39,600,000元。严黄红女士未来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数。翁康先生及严黄红女士资信情况良好,有较好的风险控制能力,还款来源包括职务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翁康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融资成本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的情况。(2)截止目前,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亦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风险,控股股东翁康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股份首轮司法拍卖流拍,第二次司法拍卖将于2021年12月25日15时至2021年12月26日15时(延时除外)开展。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327,431,6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9%,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多轮轮候冻结。新华联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若本次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完成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拍卖事项的详细信息,请以“淘宝网”(www.taobao.com)发布的拍卖公告为准。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会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持有股份首轮拍卖的进展情况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105)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1-106),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股票将于2021年12月9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2月10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上均分为四份标的进行拍卖。

公司通过查询“淘宝网”,获悉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股票在原定时间进行公开拍卖,但因无竞买人出价,本次股份拍卖全部流拍。

二、股东持有股份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拍卖标的: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共分为4个标的,每个标的均为250万股)。

每个标的起拍价:3,105.7875万元;每个标的保证金:310万元;每个标的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倍数。

注意事项:目前所示的起拍价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起拍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1年12月9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处置参考价的9折作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2、拍卖平台:“淘宝网”(www.taobao.com)。

3、拍卖时间:2021年12月15日15时至2021年12月26日15时止(延时除外)。

4、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6、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2年1月5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7、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8、拍卖辅助费用:本次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由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须在2021年1月5日16时前向拍卖辅助机构按拍卖成交金额的1.5%交纳拍卖辅助费用。

9、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本次拍卖事项的详细信息,请以“淘宝网”(www.taobao.com)发布的拍卖公告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27,431,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9%,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多轮轮候冻结。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提示公告》(临2021-110),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公司2,500万股股票可能因司法执行存在被动减持的情形,详情请参阅上述公告。

2、新华联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新华联控股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

3、新华联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4、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会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所有信息以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