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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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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202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11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下午14:00在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1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庆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刘张林先生、杜守颖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119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受让合伙企业部分份额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120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28日(周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121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118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下午15:00在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119号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119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审计业务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后,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相关费用。公司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做好相关沟通配合工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等相关资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7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1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9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于1981年成立,为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38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审计收费总额为0.39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8人次被监督管理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晓荣,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11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波,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2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家。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力,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签署了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2家。2021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主要以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所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为基础计算。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具体金额。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11年,并在2020年度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2020年审计业务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后,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做好相关沟通配合工作。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12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部分

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以0元受让湖南康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康慈”)持有的长沙星辰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辰创投”)400万份财产份额(未实缴);上述财产份额完成受让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星辰创投3,775万份财产份额(其中实缴出资3,375万元,未实缴出资400万元)。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与湖南康慈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以0元受让星辰创投400万份财产份额,并履行实缴义务。

2、交易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合伙企业部分份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湖南康慈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湖南康慈基本情况

2、湖南康慈除前期与公司共同投资星辰创投外,其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星辰创投400万财产份额(未实缴)。

2、基本情况

2、合伙人情况

3、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4、交易的定价情况

因本次转让的财产份额为未实缴份额,所以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0元。

5、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星辰创投财产份额结构为:

6、截至目前星辰创投对外投资项目如下:

四、《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康慈;乙方:方盛制药;

1、甲方将其持有星辰创投的3.18%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40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乙方确认其对星辰创投的资产状况、财产状况有了较为清楚的了解,同意付给甲方0元财产份额转让款以购买甲方在星辰创投的上述400万元财产份额。

3、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再享有以上财产份额在星辰创投的权益,亦不承担义务,以上财产份额在星辰创投的权益义务由乙方承继。

五、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星辰创投经营期限进一步明确,即:星辰创投经营期限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7年,投资及孵化期5年(其中投资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退出期2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适当延期。

2021年12月10日,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上述内容调整暨公司增加合伙企业份额事项,并签署了《补充合伙协议》。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

基于星辰创投对外投资的项目经营情况较好,公司通过受让星辰创投部分财产份额,可以扩大公司对优质项目的间接持有份额。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受让星辰创投该部分财产份额绝对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12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8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下午15:00-12月28日下午15:00止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刊载的公告(公告号:2021-102、108、117)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15:00至2021年12月2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3、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法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88997135

邮编:410205;传真:0731-88908647

(五)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12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2021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2: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因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3日10时至2021年1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50,180,000股股份。根据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显示,竞买人虞何佳于2021年11月24日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证券简称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共50,180,000股”。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50,180,000股股份已于2021年12月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此外,因饶陆华先生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饶陆华所持5,130万股公司股份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饶陆华先生不超过5,130万股公司股份。2021年12月8日,饶陆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被动减持2,799,000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3日10时至2021年1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ifa.jd.com)成功拍卖的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50,180,00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因执行案件需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3日10时至2021年1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饶陆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50,180,000股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上述司法拍卖已按期进行,根据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显示,竞买人虞何佳,竞买代码:130611267,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证券简称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共50,180,0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50,180,000股股份已于2021年12月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上述股份过户的法律证明文件。本次股份过户前后饶陆华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备注:2021年12月8日,饶陆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因司法处置在二级市场被动减持2,799,000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过户后,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1,336,2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00,224,4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45%,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01,336,2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饶陆华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凯城”)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3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持有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18,以下简称嘉凯城)5%以上股份的股东,于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嘉凯城股份,减持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一、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7,709,615股嘉凯城股份。你公司在减持前未通知嘉凯城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二、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20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07,749,615股嘉凯城股份,持股比例从27.85%下降至21.88%,减少5.97%。你公司在持股比例减少5%时,未按规定进行披露并停止卖出嘉凯城股票。

三、2021年10月23日,你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上述减持情况。2021年10月26日,你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嘉凯城股份6,000,000股,占嘉凯城总股本的0.33%。你公司未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3个交易日内停止买卖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下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浙江证监局对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督促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1-07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公告编号:临2021-05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0号)。据此批复,公司可以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300亿元公司债券。此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的要求,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实施上述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5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1年12月10日完成通讯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1.同意聘任史本良先生接替李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CFO),李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CFO),仍担任公司总司库职务;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前述任职变更的报备手续。

史本良先生(详见后附简历)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上述变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特此公告。

附件:史本良先生简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史本良先生:公司副财务总监、计划财务部行政负责人。史先生于2000年在公司参加工作,曾任计划财务部资产管理业务核算会计、总账核算会计主管、B角、联席负责人等职务,现兼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交控金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信保(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史先生于1997年获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学士学位,于2000年获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

截至目前,史本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1月经营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1-07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1月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本公司2021年1-11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7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人及连带责任。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改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原因,陈智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聘任薛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薛峰先生简历

薛峰:男,1972年4月出生,湖南株洲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中共党员。1994年12月-2001年12月,在千金药业担任省区经理;2001年12月-2010年12月,在千金药业担任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2010年12月-2011年12月,在千金医药担任副总经理;2011年12月-2012年12月,在千金药材担任总经理;2012年12月-2014年12月,在千金药业担任总经理助理;2014年12月-2017年11月,在神农千金、千金医药担任总经理;2017年11月起至今,任神农千金董事长兼千金医药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五期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1-07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五期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18日,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 备案及挂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30 亿元)。

根据北金所下发的《接受备案通知书》(债权融资计划【2021】第0189号),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成功发行了规模为4亿元人民币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期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9日全额到账,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化 公告编号:临2021-089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就上述报告书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

第三节“持股目的”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更正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祥源文化股票的可能,暂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更正外,《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