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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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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5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以实际业务为基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鉴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低或有保本约定类型)、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1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6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原材料采购进口需求增加,且公司产品以国内销售为主,导致存在一定外汇敞口。同时,公司部分业务存在外汇资金需求。近年来,在各种国际经济和政治等因素影响下,外汇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控制财务成本,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购汇和外汇掉期。

2、业务规模及期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资金来源: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交易对方: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外商业银行。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定性较大,如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实际汇率将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锁定汇率出现较大偏差,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信息保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控制业务风险。

3、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信息分析,适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方案,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五、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合约银行提供的价格确定,且每月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1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6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低或有保本约定类型)、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

4、投资期限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具体负责部门:公司计划财务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使用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均为低风险的投资品种,风险可控并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本次公司委托理财将投资的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审核流程、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委托理财用于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为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1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6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10日,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管理人的告知函,告知函称,“紫光集团管理人于2021年7月20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开展战略投资者招募工作,通过建立遴选机制开展多轮重整投资方案遴选工作,确定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为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战略投资者,依法与战略投资者推进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及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等相关工作。重整计划草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须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生效。”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1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华大学无偿划转公司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

提示性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1-077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被告上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一审判决公司胜诉,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8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珠江股份”)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禾盛财务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保税区远洋仓储贸易有限公司和颐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四被告提起诉讼。2021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1民初719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支持公司关于借款本金33,500万元及利息等大部分诉讼请求,具体情况详见《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1-056)。

二、本次上诉状基本情况和上诉请求

公司于近日收到本案上诉状,有关情况如下:

(一)上诉状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原审法院作出的(2020)粤01民初719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原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故提起上诉。

(二)上诉请求

1.请求将原审判决书第一项判项改判为:被告东湛公司应向珠江股份偿还借款本金33,50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33,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18年11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扣减已支付的1,090,887元。【不服利息金额:1,090,887-723(原审判决扣减金额)=1,090,164元】

2.请求判决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一审判决支持了公司关于借款本金33,500万元及利息等大部分诉讼请求,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清华大学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清华大学持有的公司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100%的股权划转给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清华大学本次划转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四川能投本次受让需获得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等相关审批批复。

2、在不考虑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破产重整因素影响的情况下,若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四川能投将分别通过清华控股、紫光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40,892,217股、69,637,883股,合计持有公司210,5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权划转审批事项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10日收到通知,清华大学于2021年12月10日与四川能投签订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清华大学持有的公司股东清华控股100%的股权划转给四川能投。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无偿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清华大学基本情况如下: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四川能投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无偿划转协议安排

2021年12月10日,清华大学和四川能投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其主要条款如下:

(一)签署双方

甲方(划出方):清华大学

乙方(划入方):四川能投

(二)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

1、此次划转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清华控股100%的股权。

2、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三)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次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调整,清华控股的债权、债务由清华控股自行依法享有和承担。

(五)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仅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正式生效:

1、甲方本次划转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

2、乙方本次受让获得四川省国资委相关审批批复。

四、所涉及的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清华大学本次划转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四川能投本次受让需获得四川省国资委相关审批批复,此外本次划转还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划转事项的经营者集中审查(若涉及)。本次股权划转审批事项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有关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清华大学和四川能投签署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28

● 优先股简称:招银优1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81元(含税)

● 最后交易日: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

●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

● 除息日: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

● 股息派发日: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一、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审议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相关董事共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自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完成之日起,全权办理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等相关事宜。2021年11月18日,田惠宇董事和洪小源董事共同签署《关于全额派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银优1”第四个计息年度股息的决定》,同意本次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28,优先股简称:招银优1)股息派发方案。

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派息金额:按照招银优1票面股息率4.81%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81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13.2275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21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招银优1全体股东。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81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持有招银优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公司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81元。

(2)其他招银优1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若派息前相关税法规定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三、境内优先股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

2.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

3.除息日: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

4.股息发放日:由于2021年12月18日为星期六,故派息日顺延至下周第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四、境内优先股派息实施办法

全体招银优1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五、咨询方式

电话:0755-89278554

传真:0755-83195059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1-06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持有公司173,195,700股股份(截至2021年12月9日收盘),占公司总股本727,836,983股(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债券转股期,数据为截至2021年12月9日,下同)的比例为23.8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52,6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截至2021年12月9日,下同)的30.40%,占公司总股本的7.23%。

● 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2,923,700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102,378,000股股份,占其持股数量的45.93%,占公司总股本的14.07%。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单位:股

截至目前,本次解质押的股份无后续质押计划。如东方时尚投资未来进行股份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102,378,000股,占其持有比例的45.93%,占公司总股本的14.07%。

单位:股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2021-129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2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函的公告》,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俞建午先生承诺,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资产变现,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与公司之间以存单形式的互保情形。其中2021年拟通过变现部分金融资产等方式,预计下降存单质押担保金额6亿元。(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062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俞建午先生的通知,已解除受限存单金额为17,000万元,对应解除存单质押担保金额为16,150万元。自2021年5月26日起至今累计已解除受限存单金额为64,600万元,对应解除存单质押担保金额为60,8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完成承诺事项中关于2021年下降存单质押担保金额6亿元的承诺。

截至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的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将继续根据上述事项的推进情况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积极督促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履行相应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1一43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8人,实际出席监事8人,有效表决票8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王明兰监事会主席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本行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情况的检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1-176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保定创新长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创新长城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88,030万股A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7.2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53%。

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长城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长城”)通知,创新长城于2021年12月9日将原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2,500万股(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发布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解除质押,上述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解质的股份无后续质押计划。如创新长城未来进行股份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比例达2%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2021-084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比例达2%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10日,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交大企管中心”)《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当日交大企管中心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5,73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后,交大企管中心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的持股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交大企管中心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系交大企管中心出于自身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

2、本次交大企管中心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交大企管中心及其一致行动人交大产业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大企管中心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1-102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公司共收到高质量发展资金、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经费等共5笔政府补助,共计33,276,071元(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由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注1:由于约70个核算主体对应各类银行,各银行回单与入账时间有少许差异。

注2:相关项目未披露补贴依据的原因为相关政府部门未出具批文。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所有政府补助事项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上述补助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备查文件

(一)银行回单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10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进展公告

近日,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控股投资的江苏如东H4#、H7#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如东H4#、H7#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H4#项目装机容量400兆瓦,设计年发电量 16.04亿千瓦时,H7#项目装机容量400兆瓦,设计年发电量 16.64亿千瓦时。

上述项目的投产,对进一步优化公司电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具有积极意义。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份销售情况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165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份销售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本公告披露的销售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本公告中销售数据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2021年11月,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1(“本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为依照地产行业惯例使用的全口径概念,统计范围包括公司自身、全资子公司、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合资公司及非并表的参股合资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126亿元,房地产销售面积约144万平方米。

2021年1-11月,本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1,742亿元,房地产销售面积约1,807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8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11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2005686K),公司注册资本由535,852,426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变更为749,785,122元人民币,同时完成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