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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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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1-064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Asia-Pacific e-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以下简称“Asia-Pacific”)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01,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Asia-Pacific发来的《权益变动告知函》及《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Asia-Pacific e-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

注册地: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Tang Edmund Koon Kay

注册资本:1新加坡元

企业注册号:201434415D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8日

经营期限:长期

企业住所:77 Robinson Road #13-00 Robinson 77 Singapore

通讯地址:77 Robinson Road, #13-00, Robinson 77, Singapore

股权结构:AP e-Commerce Investments Ltd.持有Asia-Pacific 100.00%股权

2、股东主要负责人情况:

3、股东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Asia-Pacific不存在境内、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Asia-Pacific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137,228股,本次权益变动后,Asia-Pacific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01,428股,其具体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从40,001万股增加至40,163万股, Asia-Pacific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从5.284%被动稀释至5.263%;

2、2021年10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从40,163万股增加至40,203万股,Asia-Pacific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从5.263%被动稀释至5.258%;

3、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0日,Asia-Pacific累计主动减持公司股份1,035,800股,持股比例从5.258%变为4.99998%。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Asia-Pacific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注1:总股本按公司首发上市后的股本400,010,000股计算得出。

注2:总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402,030,000股计算得出,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1、2021年3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从400,010,000股增加至401,630,000股; 2、2021年10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从401,630,000股增加至402,030,000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信息披露义务人Asia-Pacific已按照规定编制《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持续关注Asia-Pacific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1-065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1年10月16日),Milestone Ecom I(HK)Limited(以下简称“Milestone”)持有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股份21,137,228股,占公司总股本402,030,000股的5.26%。根据Milestone的减持计划,自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间,拟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0%。(公告编号:2021-058号)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半,Milestone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Milestone持有公司股份20,537,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Milestone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称: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丽人丽妆

股票代码:605136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Asia-Pacific e-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

住所:77 Robinson Road, #13-00, Robinson 77, Singapore

通讯地址:77 Robinson Road, #13-00, Robinson 77, Singapore

股份变动性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AP e-Commerce Investments Ltd.持有Asia-Pacific 100.00%股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0月16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Asia-Pacific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137,228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01,428股,其具体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从40,001万股增加至40,163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从5.284%被动稀释至5.263%;

2、2021年10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从40,163万股增加至40,203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从5.263%被动稀释至5.258%;

3、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主动减持公司股份1,035,800股,持股比例从5.258%变为4.9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0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义务披露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注1:总股本按公司首发上市后的股本400,010,000股计算得出。

注2:总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402,030,000股计算得出,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1、2021年3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从400,010,000股增加至401,630,000股; 2、2021年10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从401,630,000股增加至402,030,000股。

四、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Asia-Pacific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Asia-Pacific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Asia-Pacific e-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

委托代表:Tang Edmund Koon Kay

日期:2021年12月1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签章):Asia-Pacific e-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

委托代表(签字):Tang Edmund Koon Kay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10 日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部分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8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部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接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通知,获悉华熙昕宇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0日,华熙昕宇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8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暨减持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年8月30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本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以下简称“公告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根据该公告,华熙昕宇计划自公告日起的6个月内(含6个月期满当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5,56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75%)。

2021年12月10日,华熙昕宇减持计划期的时间达半,本公司收到华熙昕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华熙昕宇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华熙昕宇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及华熙昕宇参与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华熙昕宇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华熙昕宇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非公开发行前的9.28%被动稀释至7.74%;自前述公告披露至今,华熙昕宇累计减持比例为1%。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具体情况

三、其他说明

1、上述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情形。

2、上述减持与华熙昕宇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华熙昕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华熙昕宇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华熙昕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588 证券简称:用友网络 公告编号:2021-095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副总裁王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1,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披露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6),王健先生计划自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5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5,3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66%。

截至2021年12月9日,王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5,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高管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区间为2021年11月8日-2022年5月7日,现减持计划已完成,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11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及致歉

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及致歉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电气”)副总经理龚彤先生的证券账户于2021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15日期间多次买卖公司A股股票,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龚彤先生的证券账户在2021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15日期间多次买卖公司A股股票,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经核实,上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是龚彤先生之前妻蔡虹女士使用龚彤先生的证券账户操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6.7条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龚彤先生的证券账户中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龚彤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经公司与龚彤先生确认,其本人由于疏忽对其持有的证券账户的管理深表自责。上述交易因蔡虹女士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龚彤先生本人对蔡虹女士的交易并不知情,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同时,蔡虹女士利用龚彤先生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均为基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2、龚彤先生已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存在的问题,并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龚彤先生在其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公司股票的收益11,997.5元(即累计卖出金额-累计买入金额)已上交公司。

4、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龚彤先生短线交易的行为予以通报,要求引以为戒。

5、公司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暨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116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暨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13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高强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误操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获悉公司独立董事高强先生在2021年6月3日至11月19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公司知悉后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高强先生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高强先生在本次短线交易中未获得收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强先生仍持有5,100股公司股票。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1、本次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系高强先生人在使用交易软件的过程中不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4.69元/股卖出1,600股公司股票所致。高强先生不存在利用公司内幕信息违规交易谋求非法利益的情形,其本人也未在此交易中获利。上述行为发生后,高强先生已深刻认识到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责成高强先生加强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高强先生就本次交易构成的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并承诺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高强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未获得收益(收益计算方法:收益=交易数量×(卖出价格-买入价格),即1,600股×(4.69元/股-6.34元/股)=-2,640元),鉴于本次交易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收益上缴情形。

3、公司将加强《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力度,进一步采取措施,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督促相关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严格管理各自的证券账户,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违规交易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高强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误操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监事刘冀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公司监事刘冀鲁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4,000,000股。

2021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监事刘冀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刘冀鲁先生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已考虑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新增股本数据。

注2:刘冀鲁先生合计持有的股份数包括其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间接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678,284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刘冀鲁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刘冀鲁《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