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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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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21-03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2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陈信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信平先生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陈信平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信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选举新任董事长。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长就任前,陈信平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责。

陈信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陈信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21-036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创电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1-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创电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1-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陈信平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举陈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确认其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简历附后。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长就任前,陈信平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责。陈信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信平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1-039)。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学军,男,中国籍,1966年12月出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两项。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董事长、党委书记、所长等职务,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监事会主席。现任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所长。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21-037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创电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1-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创电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1-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推举朱诚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确认监事候选人符合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监事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诚,男,中国籍,1986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现任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21-038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公司就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开展了招标工作并邀请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确定大华所为中标人。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容诚所进行了沟通,容诚所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勇军,199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兵,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洋洋,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本期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所自2017年以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就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开展了招标工作并邀请前、后任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确定大华所为中标人。公司拟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采购合同按照服务内容每年度分别签订,当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控审计完成后,双方无异议的,可续签下一年采购合同。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开展了招标工作并邀请前、后任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公示期内均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容诚所进行了沟通,容诚所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由于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3万元、20万元,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七届五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3万元、20万元。公司本次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和七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3万元,同意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90 证券简称:四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9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8日

至2021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四创电子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1-036)、《四创电子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1-037)、《四创电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1-038)。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2021年12月27日下午17:00之前向公司董监事会与证券投融资办公室报名并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可以传真或电话等方式报名)。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公司董监事会与证券投融资办公室

3、邮政编码:230088

4、联系人:吴晓琳

5、联系电话:0551-65391324,传真号码:0551-65391322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1-108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9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持有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1,072,589,3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33%;远东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005,1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93.71%。

● 远东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74,360,4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41%;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1,005,1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93.55%。

2021年12月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的通知,远东控股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解质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详见“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远东控股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为自身经营,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入、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2、远东控股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2,6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1.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1%,对应融资余额为57,85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4,2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3.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43%,对应融资余额为34,082万元。

3、远东控股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远东控股目前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1993年4月22日

注册资本:66,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6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贵金属投资咨询、利用企业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资产管理(国有资产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塑料粒子、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智能装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偿债能力指标:

(4)远东控股目前未发行债券。

(5)远东控股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远东控股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实力雄厚,可利用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长期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偿债风险。

6、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与公司交易情况

注:除上述交易外,远东控股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远东控股股份质押是为银行年度授信融资提供担保。远东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且持有可变现的多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远东控股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的股票等。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中新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未有符合证监发[2004]118号《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所称重大事项。会议由公司代理董事长李颜女士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周鸿先生、独立董事李清女士因工作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远熙先生、赵智彬先生因工作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焦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铭芮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幸建华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获得1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第3项议案为大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的议案,公司大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了第3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天津)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吉春、杨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张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龚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龚睿先生接替王莉婷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述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龚睿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

1.龚睿先生简历:

龚睿,男,1978年出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证券投资部总监,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杭州青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具有多年的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和资本运作经验。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王莉婷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莉婷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王莉婷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详见公司2021-038号《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龚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龚睿先生的独立董事提名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龚睿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提名龚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龚睿先生的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生效,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

1.龚睿先生简历:

龚睿,男,1978年出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证券投资部总监,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杭州青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具有多年的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和资本运作经验。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明基广场D座7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

至2021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8月28日和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股东应于2021年12月23日(9:30-15:00)持上海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长宁区淞虹路207号明基广场B座7楼汇通能源证券中心登记。代理人必须持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 外地股东可在2021年12月23日15:00之前将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公司证券中心。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电话:021-62560000

传真:021-81028507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淞虹路207号明基广场B座7楼

联系人:刘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