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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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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2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21-05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公司拟收购爱豆科技69.12%的股权,交易价款5,874.9609万元,同时对爱豆科技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000万元,其中292.802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07.197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爱豆公司75%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是否能够完成交易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有关部门审批通过之前,公司将不会推进和实施本次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发展,拓展现有服务范围,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满足广大投资者多样化服务需求,公司拟与吴建卫、胡玉欣、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无锡海盈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上统称“乙方”)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874.9609万元人民币收购乙方持有的爱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豆科技”)69.12%的股权,同时对爱豆科技增资2,000万元,其中292.802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07.197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爱豆科技75%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吴建卫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营口路866弄

控制爱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胡玉欣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水郡长安2号院

最近三年任爱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CEO及上海阳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LI CALVIN SIYU

注册资本:7507.127959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酒店管理、会议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建设,自建房销售、租赁、房屋维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及经济信息的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澳(南京)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0.1%,南京高威纺织品有限公司持股49.9%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99,315.99万元,净资产69,996.5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6,874.21万元,净利润1,600.85万元。

(四)无锡海盈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号C栋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锡士达克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温世权持股24.99%,戚麟持股24.99%,崔举英持股24.99%,乔印军持股24.99,无锡士达克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0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3,768.13万元,净资产13,768.1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6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爱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沪宜公路3818号2幢3158室

注册资本:1244.41万人民币

法定发表人:胡玉欣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6日

营业期限至:2035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汽车技术、智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云基础设施服务,云软件服务,云平台服务,平面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机动车驾驶服务,汽车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190.67万元,负债总额4,348.76万元,资产净额2,841.9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6,173.59万元,净利润15.61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122.15万元。

截至2021年4月30日,资产总额6,253.76万元,负债总额3,691.56万元,资产净额2,562.21万元,2021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6,471.57万元,净利润-279.70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285.90万元。

上述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1170号)。

爱豆科技持有上海懿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50%的股权,持有上海阳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90%的股权,持有上海笃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主要产品和业务

1、爱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爱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主要为保险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系统开发和运维服务,主要有“都保吧”和“笃笃医联”两个保险系统产品线,其中:

都保吧是链接保险供给方、保险销售方和保险需求方的互联网智能系统,通过移动互联技术,结合人工智能、数据学习,使投保更加便捷和智能。

笃笃医联以医疗资源为核心,整合查勘、调查和医疗共享资源,全面服务于财产险、寿险和健康险公司。通过IT 技术、大数据等科技的应用,实现保险理赔服务操作标准化和智能化,保证共享服务人员的作业质量。

这两个系统产品线采用微服务架构,实现功能的模块化,可以灵活组合和客户化,通过以下模式对外输出:

(1)为保险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在“都保吧”和“笃笃医联”功能模块的基础上,根据保险公司的需要,为保险公司定制特定场景下的应用模块。

(2)为旗下的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提供系统开发、运维和对接服务。

(3)为其他保险经纪和代理公司提供业务和人员管理系统,爱豆科技提供定制化改造、系统运维等服务。

2、上海懿久保险经纪公司

上海懿久保险经纪公司主要开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再保险的经纪业务,主要通过下列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

(1)根据企业客户的保险需求,为企业设计保险保障方案(包括财产险和人身险),并为企业寻找合适的保险公司承保。

(2)根据个人客户的需要,为个人客户寻找适合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

(3)通过公司自营的网销系统向个人客户提供意外险、健康险等保险产品,供客户选择及自助投保。

(4)为保险公司的重大业务寻找合适的再保险公司分保。

(5)向投保人提供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保险咨询或顾问服务等。

3、上海阳昌保险公估公司

上海阳昌保险公估公司主要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为保险公司车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相关理赔案件的提供现场查勘、医疗跟踪、医疗审核、人伤调解、案件调查等理赔相关服务。

4、上海笃笃医疗科技公司

上海笃笃医疗科技公司未来主要开展寻医问药业务,负责“笃笃医联”寻医问药模块的落地运营,合作对象是医疗机构和医疗专家,为懿久经纪公司和阳昌公估公司提供医疗相关的支持。

(三)交易标的状况说明

爱豆科技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公司对爱豆科技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674号),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爱豆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爱豆科技申报的并经过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

2、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

3、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4、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①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题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②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③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单位的所有资产仍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④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⑤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先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⑥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被评估单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具体假设

①本次评估中的收益预测是基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在维持现有经营范围、持续经营状况下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②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③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均在年度内均匀发生。

④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⑤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5、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测算结果

在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爱豆科技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的测算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51,610,651.72元,评估价值65,730,143.41元,评估增值14,119,491.69元,增值率为27.36%;

负债账面价值36,822,428.71元,评估价值36,828,728.71元,评估增值6,300.00元,增值率为0.02%;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4,788,223.01元,评估价值28,901,414.70元,评估增值14,113,191.69元,增值率为95.44%。

测算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收益法测算结果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并分析公司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确定公司的整体价值,并扣除公司的付息债务后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稳健增长,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财产、身体健康、养老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保险行业的发展空间较大。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形势、市场竞争情况、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预测标的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经营性资产价值预测表

爱豆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测算结果为87,000,000.00元,评估增值72,211,776.99元,增值率488.31%。

(3)两种方法测算结果的比较分析和评估价值的确定

爱豆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测算的结果为28,901,414.70元,采用收益法评估测算的结果为87,000,000.00元,两者相差58,098,585.30元,差异率201.02%。

经综合分析,评估专业人员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但在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很难考虑诸如人力资本、销售网络、管理效率及商誉等价值,且资产基础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取得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的获利能力的可能性。而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时,不仅考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等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同时也考虑了行业竞争力、公司的管理水平、人力资源、要素协同作用等资产基础法无法考虑的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收益法评估价值能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故评估专业人员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适用于本次评估目的。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测算结果87,000,000.00元作为爱豆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6、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董事会已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了尽职调查,认对交易标的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合理。

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以收益法作为本次评估结果,该评估方法与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相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的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的选取得当、评估参数选取合理;本次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客观公正,交易行为公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吴建卫

乙方二:胡玉欣

乙方三: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四:无锡海盈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一)甲方同意受让:(1)乙方一于协议签署日所持标的公司46.05%的股权;(2)乙方二于协议签署日所持标的公司3.43%的股权(3)乙方三及乙方四所持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二)甲方在受让前述股权的基础上同时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2,000.00万元,其中292.8024万元进入注册资本,1,707.1976万元进入资本公积。

(三)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874.9609万元,其中与乙方一的交易价格为3,913.9038万元;与乙方二的交易价格为291.6145万元;与乙方三的交易价格为910.3691万元,与乙方四的交易价格为759.0735万元。

(四)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同意按如下约定进行交易:

1、乙方一、乙方二应积极促使爱豆科技进一步收购上海懿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股权,使爱豆科技尽快持有上海懿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80%以上的股权。

2、甲方于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为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1,762.4883万元。

3、甲方于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且完成全部标的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即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40%,即2,349.9844万元。

4、甲方于全部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项支付至标的公司开设的指定账户。

5、甲方于上海懿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80%的股权登记至爱豆科技名下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即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1,762.4882万元。

(六)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乙方承诺,如爱豆科技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许可和资质备案到期无法续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乙方二以不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回购其在本协议项下出售的股权。

(八)乙方一、乙方二承诺,上海懿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自营网络系统安全定级备案应在2022年1月31日前办理完成,届时未办理完成上述网络安全定级备案的,相关行政处罚由乙方一、乙方二承担,同时对受让方权益造成损失的,乙方一、乙方二应向受让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九)乙方一、乙方二承诺,爱豆科技如因不可以归因于受让方的原因导致未能按照约定完成上海懿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的,乙方一、乙方二应向受让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标的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后,乙方一、乙方二及核心团队与标的公司签订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且专职在公司工作;乙方一、乙方二及核心团队全面参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一、乙方二及核心团队以及其关联方均不得单独新设或参与新设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同业竞争关系或业务相关联的经营实体,不得在与标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实体中拥有权益,不得在其他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同业竞争关系或业务相关联的企业兼职。

本次交易后爱豆科技设董事会,董事三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公司推荐两名董事候选人,其他股东推荐一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长由吴建卫、胡玉欣推荐的董事担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交易完成后,爱豆科技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爱豆科技,符合公司提升互联网金融信息综合服务能力的战略规划,收购后公司将积极整合现有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务和保险经纪业务,通过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务为保险经纪业务进行客户导流和宣传推广,加快保险经纪业务的发展,同时保险经纪业务能够丰富公司业务线,拓展现有服务范围,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满足广大投资者多样化服务需求,实现公司现有业务与保险经纪业务的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公司金融信息服务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更好的回报社会和投资者。

本次交易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爱豆科技将列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爱豆科技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七、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商誉,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活动出现不利变化,商誉将存在减值的风险。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标的目前尚未盈利,可能存在收购后不达盈利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在系统建设、客户拓展、管理团队、风险管理等各方面积极部署和整合,以确保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业务能够继续稳步发展,发挥协同效应,降低收购风险。

本次交易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是否能够完成交易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有关部门审批通过之前,公司将不会推进和实施本次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易方达优势领航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12652,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12653。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本基金对投资者认/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六个月(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业务。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小于六个月则无法赎回;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六个月,则可以赎回。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获配伊利股份(600887)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加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获配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披露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12月10日数据。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易方达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18家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12月13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4532;C类基金份额代码:014533)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4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沈崟杰

联系电话:0571- 88261822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传真:0571-87659954

网址:www.czbank.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徐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李紫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周黎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5.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东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联系电话:0769-27239605

客户服务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6.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9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蔡建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020-22389067

客户服务电话:95313

传真:020-22389031

网址:www.grcbank.com

7.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上海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力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021-61899999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8.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25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王云龙

联系人:朱光锋

联系电话:0571-82739513

客户服务电话:96596

网址:http://www.zjxsbank.com/

9.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周建斌

联系人:朱霓虹

联系电话:0574-87412569

客户服务电话:956058

网址:www.beeb.com.cn

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销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0755-83025693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传真:0755-83025625

网址:www.jyzq.cn

1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刘玥

联系电话:021-80508592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1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021-38643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stock.pingan.com

15.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滨路交汇处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18-25层)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联系人:戴佳璐

联系电话:0755-23375492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传真:0755-82545500

网址:www.wkzq.com.cn

16.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http://www.ykzq.com

17.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王炜哲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传真:021-50372474

网址:www.bocichina.com

1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19.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1一137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根据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海银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13日起,本公司旗下全部基金将增加海银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海银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基金

二、业务开展渠道

自2021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银基金柜台、网站、手机APP认购、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

三、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1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海银基金认购、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海银基金的业务规则或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优惠活动起始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结束时间以海银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海银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海银基金官方网站的有关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10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9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一、监管问询函全文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本次债务重组目的是为解决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对公司的4880.74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请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问题。

一、公告称,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合明)与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投)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受让深国投对公司享有的7880.74万元债权,深国投已于2021年12月6日向公司发出了债权转让通知函。请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披露:(1)公司对深国投所负7880.74万元的具体形成原因和资金流向,借款是否实际投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该笔融资款项实际流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等情况,是否构成资金占用;(2)天地合明与深国投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约定及安排,包括天地合明受让深国投债权的对价、协议生效条件、终止条件、债权交割相关安排等,以及目前该《资产置换协议》的履行情况;(3)结合前述问题回答,核实天地合明是否已成为公司合法债权人。请律师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

二、公告称,天地合明、银河集团和公司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以公司对银河集团享有的部分债权抵偿公司对天地合明的部分债务。请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披露:(1)天地合明与公司原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潘琦、现第一大股东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刘克洋与天地合明帮助银河集团解决部分资金占用的动机与意图;(2)如前述相关方之间存在相关协议或安排,是否影响本次债务重组的收益确认;(3)量化分析本次债务重组对公司财务的具体影响。请会计师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

三、公告称,本次债务重组目的为部分解决银河集团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请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披露:(1)该种方式是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中“上市公司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等相关要求;(2)本次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需履行的相关程序,目前是否已履行完毕;(3)本次债务重组是否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切实可行的措施;(4)对于尚未解决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公司及相关方的后续解决措施和进展情况。

四、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主要事项,截至本次交易披露前,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均无实质性解决进展,本次交易亦未能完全解决公司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27.59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5705.52万元,三季度末净资产仍为负值。请公司及相关方结合前述问题的回答,明确说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合理性,是否为年末突击保壳交易,是否涉嫌恶意规避退市。

五、请公司2021年年审会计师结合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解决进展,充分考虑,审慎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

六、公司因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公司结合目前经营和财务情况,及时、充分地揭示退市风险,并做好后续各项安排。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公司应当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及时回复问询函,充分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如后续发现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我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二、其他说明与风险提示

1、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相关要求,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回复《问询函》后将《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