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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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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202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5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提名情况如下(简历见附件):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提名康为民先生、康立新女士、王玉伟先生、曲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提名曹如鹏先生、高修柱先生、齐荣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如鹏先生、高修柱先生、齐荣坤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曹如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形成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波女士、陈国兴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卫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将与上述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康为民先生,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应用物理、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哈尔滨激光研究所工程师;1994年 6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化仪表与控制研究所副研究员;2001 年9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学目标仿真与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2016 年5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王玉伟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直股份、中国中期、哈高科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康立新女士,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林业大学毕业,本科学历,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990 年 8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哈尔滨电影机械厂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4 年 5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威海木机集团公司研究所工程师;1998 年 5 月至 2003年 3 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外聘科研人员;200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0 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学目标仿真与测试技术研究所从事研发工作;2010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飞天科技董事长;2007 年 11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研发总监。

4、曲波女士,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光学、工商管理专业。1991 年 8 月至 2002 年 4 月,历任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品研发中心设计员、综合管理室主任;2002 年 4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哈尔滨哈星汽车部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划部部长、科研部部长、研发中心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修柱先生,194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毕业,弹药与战斗部工程、强脉冲动力学、爆炸理论及应用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76 年 1 月至 1994 年 11 月,历任北京理工大学八系讲师、副教授;1994 年 12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北京理工大学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主任;1995 年 7 月至 2009 年 10 月,历任中国兵器工业导航与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咨询委员会主任;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顾问;2011 年7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中国兵器工业导航与控制技术研究所教授;2014 年 7 月退休后任宇航学会无人飞行器分会战斗部与毁伤效率专业委员会荣誉委员、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兵器工业212所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齐荣坤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工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机械设计及制造、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 年 7 月至 1991 年 9 月,任哈尔滨电碳厂助理工程师;1994 年 3 月至1997 年 4 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助理研究员;1997 年 4 月至今,任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副研究员;2010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曹如鹏先生,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科技大学毕业,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89 年 7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黑龙江铝箔厂职员;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7 月,任中外合资北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长;1993 年 8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中国冶金进出口黑龙江分公司财务主管;1997 年 9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部门经理;2012 年 5 月至2019年11月,任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副所长;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副所长;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副所长;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波女士,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管理与应用专业,大专学历。1991 年 7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哈尔滨电表仪器厂设计室主任;2004年 11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室主任;2008 年 3 月至2010 年 4 月,任哈尔滨志阳汽车电机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2010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月,历任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研发中心副主任、发展计划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保密办主任。

2、陈国兴先生,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燕山大学毕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3年3月任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炼钢总厂自动化技术员;2013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集团人事处科员、集团办公室科员,中国永联村党委办公室科员。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证券部,现任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李卫星先生,197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大专学历。1992 年 1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哈尔滨东光机械厂机加车间钳工;2000 年 2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哈尔滨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钣金车间钳工;2004 年 1 月至 2006年 1 月,任哈尔滨利华科技有限公司装配车间主任;2006 年 3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哈尔滨精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调度;200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新光有限光学加工车间副主任、工会主席;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工会主席、光学加工车间副主任。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6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刘波、陈国兴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7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8楼8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

至2021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 2021 年12月2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 1294 号 TA 楼 15 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1 年 12 月 24日 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兴

联系电话:0451一58627230

Email:xggdchenguoxing@163.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 1294 号 邮编:150080

(二)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法律见证

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相关协议

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相关协议

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取得矿业权的议案》,并与宜春卓智商贸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春卓智”)、罗英涛、王小伦、袁鹏、何孝明(以下合称“交易对手方”)签署了《关于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对价人民币18,000万元收购光成建材100%股权,取得了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成建材”)所拥有的石灰岩矿矿业权,继续落实矿山和商品混凝土“一体化”发展战略,保障公司砂石骨料的自给自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取得矿业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一)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

近日,光成建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765924889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彭其军

成立日期:2004年9月17日

营业期限:2004年9月17日至永久

住所: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白云山村白云山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露天开采石灰岩;碎石加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签署补充协议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交易价款的相关条款,鉴于双方交接工作和过渡期间审计工作已完成,对未履行合同的解除、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置、土地流转价款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确认。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将本次对外投资的交易价款总额由180,000,000元调整为179,017,573.71元,公司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后续支付事宜。

(三)签署并购贷款相关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签署了《并购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对应的《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以光成建材采矿权和光成建材100%股权为担保,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贷款人民币107,129,700.05元,用于支付收购光成建材100%股权的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具体贷款金额以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的最终放款金额为准)。本次并购贷款期限为5年,贷款利率为4%;抵押、质押期限与并购贷款期限一致。上述合同签署生效后,公司将配合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完成质押、抵押的相关登记手续。

三、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取得矿业权的议案》,以对价人民币18,000万元收购光成建材100%股权,取得光成建材所拥有的石灰岩矿矿业权。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审批融资具体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

四、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按照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交易价款及支付的相关条款确定了最终交易价款,待公司完成相关交易价款的支付手续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即完成。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采用了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方式支付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履行还款义务,光成建材的采矿权及股权将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况,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将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在并购贷款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履行解除质押、抵押相关手续,保障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1日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x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12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顾瑜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7,669,7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47%。其中:

(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3,016,6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83%。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53,0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838,2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7,463,049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06,7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31,567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06,7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73%。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865,650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28,0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066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28,0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0%。

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关联股东已依法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865,650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28,0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066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28,0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0%。

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关联股东已依法回避表决。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865,650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28,0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066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28,0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0%。

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关联股东已依法回避表决。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已回购未售出股份依法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7,555,949股(含网络投票),反对113,8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24,467股(含网络投票),反对113,8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5%。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已回购未售出股份注销暨减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7,555,949股(含网络投票),反对113,8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24,467股(含网络投票),反对113,8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5%。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黄邦业 陈振宇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12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16: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78人,代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约3,365万份,占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意根据《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根据参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并且放弃个人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和表决权”,持有人刘汉桥、魏远海、黄进叶、黄国伟未参与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443万份,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同意票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林俐、唐萍、谢武珍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上述任选管理委员会成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且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参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并且放弃个人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和表决权”,持有人刘汉桥、魏远海、黄进叶、黄国伟未参与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443万份,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同意票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林俐为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决定股票的过户和出售、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除提案权和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

(5)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6)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8)制定、执行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9)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11)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12)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根据参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并且放弃个人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和表决权”,持有人刘汉桥、魏远海、黄进叶、黄国伟未参与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443万份,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同意票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备查文件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方之星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方中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中星”)合计持有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523,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1年1月25日起上市流通。方中星此前曾自愿承诺自2021年1月25日限售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方中星未在上述承诺期限内减持公司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有方科技: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股东方中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916,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2021年12月10日,公司接到股东方中星《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方中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方中星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方中星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