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1-046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12月10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陈峰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维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最新《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与履职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1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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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1-047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0日
至2021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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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关于选举副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及相关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3.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国机精工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杨永清、金永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 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8日9:00-16:00
5.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联系方法:(025)8453 1968;传真:(025)8441 1772;邮政编码:210016
7. 联系人:郭枫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法: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2.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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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 圣济堂 编号:2021-072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对《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相关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 保 人: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 险 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圣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3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赤天化大厦2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9日
至2021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地点: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请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会期半天,与会费用自理。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1号楼22楼
联系人:钟佩君
联系电话:0851-84396315
传真:0851-84391503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圣 济 堂 编号:2021-070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周俊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俊生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职务。周俊生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周俊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周俊生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周俊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 圣济堂 编号:2021-071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议,公司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日分别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并将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调整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调整,拟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董事津贴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每人15万元/年(税前)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每人10万元/年(税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3、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每人10万元/年(税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和发放其岗位薪酬,按月发放。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为7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三)监事津贴方案
1、未在公司任监事以外其他职位的监事每人5万元/年(税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按月发放。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每人5万元/年(税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和发放其岗位薪酬,按月发放。
(四)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资发放标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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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年终奖,上述薪酬标准及金额为基本薪酬。因年终奖是否发放、具体发放金额需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业绩考核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支付的金额会有浮动。具体发放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实施细则》执行。
此次薪酬调整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3日收到了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周俊生先生提交的退休离职申请,周俊生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对非独立董事进行增补。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提名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洪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洪艳:女,197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0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贵州朝将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贵州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董事、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封有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3,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方式为保证和股权质押,由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以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上市流通1,000万股股权作为担保。
二、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3,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并由公司及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三、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2,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并由公司及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四、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资金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7,7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并由公司及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桂巍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桂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一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桂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1-81916633
传真:0431-88698366
电子邮箱:zixin@zxpc.cc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桂巍女士,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 年加入公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13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3,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并由公司及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2,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并由公司及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7,7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并由公司及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30
住所: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长流村
法定代表人:徐文庆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硬胶囊剂 、颗粒剂、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炒制、炙制、煅制);人参、蘑菇、木耳、坚果、鹿茸销售;关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畜牧养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84,132,058.44 元,负债总额 160,372,926.36 元,净资产总额为 223,759,132.08 元,2020年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611,804.75 元,净利润 -28,057,411.15元 。
2.公司名称: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6月28日
住所: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
法定代表人:郭春林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生物制药;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制造、销售;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制造、销售;收购、利用(非食用)经林业部门批准的驯养、繁殖的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提取物加工、销售;消毒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制造、销售;人参、中草药种植、收购、加工、销售;谷物、豆类、油料、薯类、棉花、麻类、糖料、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口服液、片剂、胶囊)、中药饮片加工、销售;医疗器械研发、制造、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制造、销售;一次性口罩、棉质口罩、防尘口罩、防晒口罩、防护服、护目镜、脱脂棉球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634,875,307.50 元,负债总额 594,931,264.16 元,净资产总额为 39,944,043.34 元,2020年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89,883.60 元,净利润 -59,917,159.33 元。
3.公司名称: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 年 7 月 25 日
注册地址:柳河县红石镇
法定代表人:刘宝武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经
营范围:中药材种植销售及其进出口业务;农副产品种植、收购、销售;人参种子培育、销售;人参初加工与销售。(国家禁止或限制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770,046,946.99 元,负债总额 4,191,953,741.13 元,净资产总额为578,093,205.86元,2020年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3,371,414.80 元,净利润 30,068,999.37元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13,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根据公司与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12,5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根据公司与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7,7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申请贷款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前景良好,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1、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 39 亿元,在总融担保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39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内,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审议总额度39 亿元的担保需另行上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18,7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58.53%。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7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5.54%。上述融资及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包冰国持有公司股份9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截至2021年12月13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11,700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包冰国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包冰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包冰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和刘悉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50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刘悉承:
2018年7月19日,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刘悉承与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天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约定南方同正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10%股份转让给家天下,同时将其持有的剩余6.57%万里股份对应的投票权委托给家天下行使。
南方同正和刘悉承在《股份转让协议》中对涉及万里股份相关事项作出两项承诺:一是业绩补亏承诺,刘悉承承诺在万里股份2018年至2020年的业绩承诺期内,确保万里股份现有铅酸蓄电池业务持续盈利,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万里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的任意一个年度现有业务发生亏损的,南方同正和刘悉承连带地以无偿捐赠的方式补偿万里股份的亏损。二是资产置出承诺,南方同正应在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内,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促使万里股份将现有铅酸蓄电池业务相关的所有资产按照不低于6.80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南方同正或其指定主体。刘悉承对南方同正关于万里股份现有业务资产置出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南方同正和家天下协议转让股份于2018年8月9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因此上述承诺事项的届满期限为2021年8月9日。根据万里股份公告信息,公司2018年度亏损15556.79万元,南方同正和刘悉承应对公司补偿亏损15556.79万元。
根据万里股份2021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主要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暨延期履行承诺的公告》,上述资产置出未能在原承诺期限届满前完成。截至目前,南方同正和刘悉承也未向万里股份补偿业绩承诺期内的亏损。2021年8月9日,南方同正、刘悉承与家天下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将资产置出的承诺期限延期至2022年2月9日,并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但该事项直到2021年12月3日才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南方同正和刘悉承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南方同正和刘悉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提醒你们作为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和相关方,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在2022年2月9日前履行作出的承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