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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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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1-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7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12月13日上午10点在海宁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建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公司现持有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48,以下简称“博创科技”)10,270,717股股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博创科技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含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减持不超过347.43万股博创科技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2%。若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博创科技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58号“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2、《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现持有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23,以下简称“亚光科技”)52,572,36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指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之后的总股本1,007,559,123股,下同)的5.22%。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亚光科技对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减持公司所持有的亚光科技52,572,36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5.22%。若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亚光科技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方海宁东方天力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东方天力”)作为公司一致行动人曾为亚光科技股东;由于公司监事张桂宝女士的女儿沈璨女士为东方天力普通合伙人(GP)海宁天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LP)(占其出资额的93%),以及公司董事叶时金先生任东方天力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董事叶时金先生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59号“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公告”。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60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更好适应新的信息技术和新能源等科技创新为代表的新经济周期,把握半导体国产替代的机遇期,高质量完成公司“十四五”战略目标,同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着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团队的年轻化,打造一支与公司未来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知识化管理队伍,为此,公司管理层作了相应的岗位调整。同意潘建清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去后,潘建清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主席。会议选举郑晓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正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选举后,郑晓彬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61号“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职务调整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5、《关于变更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层岗位调整,同意郑晓彬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潘正强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潘正强先生,待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聘任后,潘正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61号“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职务调整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芦筠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61号“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职务调整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产业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公司综合营运水平,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重新梳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62号“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通股份”)拟自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48,以下简称“博创科技”)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347.43万股博创科技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2%;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其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其总股本的2%。若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博创科技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含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减持公司所持的部分博创科技股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博创科技于2003年7月8日成立,于2016年10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其主营业务为光纤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和销售。博创科技最近一次公开的总股本为173,716,355股,天通股份持有其10,270,717股股份,占其5.91%。该部分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二)减持方案

1、交易时间:自博创科技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2、交易数量及方式:交易数量不超过347.43万股,占博创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博创科技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博创科技总股本的2%。

若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博创科技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3、交易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减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择机减持持有的部分博创科技股份。由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博创科技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减持事项的审议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授权管理层择机减持部分博创科技股份。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交易。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授权减持股份扣除持股成本和相关税费后,预计获得的收益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0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职务调整

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好适应新的信息技术和新能源等科技创新为代表的新经济周期,把握半导体国产替代的机遇期,高质量完成公司“十四五”战略目标,同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着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团队的年轻化,打造一支与公司未来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知识化管理队伍,为此,公司管理层作了相应的岗位调整。公司董事长潘建清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郑晓彬先生于近日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潘建清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主席。郑晓彬先生辞去总裁职务,辞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潘建清先生、郑晓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辞去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并由董事会选举、聘任相应岗位。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潘建清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会议选举郑晓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正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意郑晓彬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潘正强先生为公司总裁;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芦筠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上述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待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潘正强先生。届时公司将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郑晓彬,男,1970年11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博士研究生。2000年至2001年,在南方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上海)从事企业改制上市工作;2001年至2005年,在华晟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2005年至2011年,担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业务;2012年至2016年5月,任天通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潘正强,男,1987年3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海宁,日本千叶工业大学管理学硕士,上海市嘉兴商会青年企业家联合发展委员会副会长。2016年12月进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总裁助理、电子材料事业群负责人、总裁助理、市场部负责人。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芦筠,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2008年5 月至2011年5月,在澳大利亚空调国际有限公司任职财务经理,2011年6 月至2015年12月,在美国赫斯可国际有限公司任职财务总监,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在美国博格思众有限公司任职中国区财务负责人。 2020 年 11 月至今,任职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助理;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9日

至2021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2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12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一11:30,下午1:00一4:30。

(四)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573-80701330

传真:0573-80701300

(三)会议联系人:吴建美

(四)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邮政编码:314400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3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12月13日在海宁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桂宝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推选郭跃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64号“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9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通股份”或“本公司”)现持有亚光科技52,572,36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指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之后的总股本1,007,559,123股,下同)的5.22%。公司拟自亚光科技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亚光科技52,572,360股,占其总股本的5.22%。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亚光科技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亚光科技总股本的2%;采用协议转让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低于亚光科技总股本的5%,且受让比例不低于亚光科技总股本的5%。

若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亚光科技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关联人回避事宜: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方海宁东方天力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天力”)作为公司一致行动人曾为亚光科技股东;为保证董事会所形成的涉及此次关联交易议案决议的合规性,按有关规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叶时金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次数及金额(除日常关联交易外):2021年4月20日,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2021年11月9日收盘,公司和东方天力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亚光科技20,739,096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06%;其中东方天力减持了亚光科技6,948,956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0.69%。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亚光科技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亚光科技对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减持公司所持有的亚光科技52,572,36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5.22%。

2、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方东方天力作为公司一致行动人曾为亚光科技股东。由于公司监事张桂宝女士的女儿沈璨女士为东方天力的普通合伙人(GP)海宁天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LP)(占海宁天力出资额的93%),以及公司董事叶时金先生任东方天力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董事叶时金先生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方东方天力作为公司一致行动人曾为亚光科技股东。由于公司监事张桂宝女士的女儿沈璨女士为东方天力的普通合伙人(GP)海宁天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LP)(占海宁天力出资额的93%),以及公司董事叶时金先生任东方天力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产业基金名称:海宁东方天力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8A02C3M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海宁市海洲街道金汇大厦B座2201室G-H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宁天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东方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9月30日

合伙期限:2015年9月30日至2022年9月29日止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证券、期货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存续期限:自获取营业执照起七年。

普通合伙人:海宁东方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宁天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刘红、郑维雄、陆彬。

最近一年的会计数据:经嘉兴信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东方天力2020年度末资产总额26,496.55万元,负债总额57.33万元,净资产26,439.2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529.97万元。

公司持有东方天力39.84%的份额,且公司董事叶时金先生担任东方天力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其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减持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

2、本公司持有亚光科技52,572,360股,占其总股本的5.22%。上述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情形。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12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湖南省沅江市游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跃先

注册资本:100763.082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6月3日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半导体器件及成套电路板、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制造)、半导体零配件、保安设备、有线电视设备生产、销售及工程设计、安装、调试;机械制造;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公路交通工程;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及工程设计、安装、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维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自有房屋租赁;生产销售电子电器、高技术无人装备、智能装备、自动驾驶系统;生产销售自产的复合材料、金属材料及多混材料的游艇、商务艇、特种船、水上高速装备及平台、设备配件、电器设备;船舶与动力设备维修维护;船舶设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与产品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亚光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减持方案

1、交易时间:自亚光科技对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2、交易数量及方式:公司本次交易数量为52,572,360股,占其总股本的5.22%。交易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亚光科技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亚光科技总股本的2%;采用协议转让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低于亚光科技总股本的5%,且受让比例不低于亚光科技总股本的5%。

3、交易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择机减持所持有的亚光科技股份。亚光科技作为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减持收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故不影响公司损益,但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产业投资回收,有利于增加公司可支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自身产业发展与对外产业投资的良性循环。公司将根据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13日,公司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了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叶时金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对本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减持亚光科技股份主要是考虑公司的未来发展需要,实现长期产业投资回收,有利于增加公司可支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自身产业发展与对外产业投资的良性循环,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相关法规减持所持有的亚光科技股份。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亚光科技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是否审议通过的相关不确定性。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4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更换非职工监事

近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非职工监事张桂宝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桂宝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桂宝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张桂宝女士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增补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张桂宝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推选郭跃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更换职工监事

同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由于工作调整,谈国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滕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张桂宝女士、谈国樑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

1、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跃波,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5年至1997年,浙江省奉化市步云集团市场部工作;1997年进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销售员、销售部经理、营销管理部部长、市场部总监,蓝宝石事业本部运营总经理,晶体材料事业本部执行总经理等职。2008年至2009年,参加清华大学总裁研修班学习。现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浙江凯成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2、职工监事简历

滕斌,男,1976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银川市政协第十三届政协委员。1998年7月进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装备事业部经理、研究所副所长、厂长、材料事业部部长、光伏事业部副总经理、晶体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20年8月,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结果及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结果及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4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100,0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2%;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喻信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5,19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32%,占公司总股本的7.65%。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喻信辉先生、喻慧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488,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7%;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喻信辉先生、喻慧玲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19,690,000股,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75%,占公司总股本的9.91%。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本次部分股份被解质情况

喻信东先生暂无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喻信东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2,79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5.53%,占公司总股本的6.44%,融资余额8,250万元。

喻信东先生未来一年内(含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5,19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0.32%,占公司总股本的7.65%,融资余额10,250万元。

喻信辉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5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7.04%,占公司总股本的2.27%,融资余额3,000万元。喻信辉先生无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喻信东先生和喻信辉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好的风险控制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股份质押事项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动到警戒线或平仓线,喻信东先生和喻信辉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股份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在股份转让计划期间,未向一致行动人“上海利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位复兴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复兴十号私募基金”)转让股份,并与其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的《告知函》,陈学敏先生在股份转让计划期间,未向一致行动人复兴十号私募基金转让股份,并于2021年12月13日与一致行动人“上海利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位复兴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代投资”)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拟在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2月1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3,200,087股)股份给复兴十号私募基金,复兴十号私募基金由陈学敏先生和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陈学敏先生持有其100%股份)共同100%持有, 管理人为上海利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时,陈学敏先生与岩代投资、复兴十号私募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二、内部转让股份结果及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2日,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期限届满,陈学敏先生未向一致行动人复兴十号私募资金转让股份。经平等友好协商,2021年12月13日,陈学敏先生与岩代投资、复兴十号私募基金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同意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终止履行原《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陈学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40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16%,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878,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55%。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与转让计划实施前保持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52.42%减少至50.55%,主要系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注:上述持股比例按2021年12月10日公司的总股本计算)

三、《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陈学敏.

乙方: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利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位复兴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三方同意,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终止履行原《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

(二)三方确认,在原《一致行动协议》生效期间,甲方未开展任何减持至“复兴十号私募基金”,且三方均遵守了原《一致行动协议》的各项约定,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三方对原《一致行动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不存在任何争议、异议或纠纷,双方不会就此提出任何诉求或主张。

(三)协议自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与一致行动人签署《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承诺的情形。本次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陈学敏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周家嘴路515号地块拆迁事项进展暨签署《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7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周家嘴路515号地块拆迁事项进展暨签署《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4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持有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晋亚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亚纾困”)持有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晋亚纾困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0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晋亚纾困出具的《关于减持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13日,晋亚纾困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83%。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注:晋亚纾困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400,000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进展,系公司股东晋亚纾困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晋亚纾困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来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简要内容:2021年10月,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分公司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挤出机械厂)与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虹口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收购周家嘴路515号(长江医院)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补偿总金额为33,312.00万元, 其中补偿款为28,434.00万元,奖励费等金额为4,878.00万元,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 预计影响公司2022年净利润约3,658.50万元,详见公司临2021-042号《关于签署〈收购周家嘴路515号(长江医院)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的公告》。

近日,虹口区房屋征收范围调整,上述周家嘴路515号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拆迁类型由土地收购变更为房屋征收,具体为由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虹口区房管局”)进行房屋征收,并与公司分公司挤出机械厂签署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总金额仍为33,312.00万元,其中补偿款为28,434.00万元,奖励费等金额为4,878.00万元,并约定在2021年12月30日前付清补偿总款, 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净利润约3,658.50万元,相关补偿款及奖励费金额与此前土地收购方案一致,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拆迁事项背景及进展

2021年10月,公司及分公司挤出机械厂与虹口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收购周家嘴路515号(长江医院)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上述周家嘴路515号土地收购原定补偿总金额为33,312.00万元, 其中补偿款为28,434.00万元,奖励费等金额为4,878.00万元,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 预计影响公司2022年净利润约3,658.50万元。

近日,虹口区房屋征收范围调整,上述周家嘴路515号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拆迁类型由土地收购变更为房屋征收,具体为由虹口区房管局进行房屋征收,公司分公司挤出机械厂已与虹口区房管局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虹口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口第二房征所”)签署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总金额仍为33,312.00万元,其中补偿款为28,434.00万元,奖励费等金额为4,878.00万元,并约定在2021年12月30日前付清补偿总款, 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净利润约3,658.50万元,相关补偿款及奖励费金额与此前土地收购方案一致,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原《收购周家嘴路515号(长江医院)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同步作废。

二、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征收房屋坐落于上海市虹口区周家嘴路515号,房屋性质为私房,房屋用途为非居。

三、征收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应当在协议生效后15日内搬离原址,并负责共同居住人/房屋使用人按期搬迁,共同居住人/房屋使用人未搬迁的,公司承担未按期搬迁的相关责任。

2、本次征收补偿的总金额为33,312.00万元,其中补偿款28,434.00万元,奖励费4,878.00万元。虹口区房管局在2021年12月30日前付清补偿总款33,312.00万元。

3、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征收房屋所属地块适用征询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85%,协议生效。

四、其他安排

1、公司如未按期搬迁,经虹口区房管局书面通知催告仍不履行搬迁义务的,虹口区房管局有权解除协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

2、房屋交付前发生的水、电、通讯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在房屋交付前自行向有关部门缴清水、电、通讯等费用。若有自装的水表、电表由公司自行拆除并交有关单位注销。公司应将最后一个月的上述付款凭证出示给虹口区房管局。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偿款在扣除支付给房屋使用人的搬迁补偿款、相关税费和成本等之后将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奖励费将计入营业外收入,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净利润约3,658.50万元(原预计影响公司2022年净利润约3,658.50万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2、本次拆迁类型变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相关补偿款及奖励费金额与此前土地收购方案一致,款项支付条款较此前约定整体有所提前,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资产状况、提高公司经营能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土地征收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