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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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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0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10057 债券简称:现代转债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目前董事会共有8名董事,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5名关联董事周斌先生、刘勇先生、董增贺先生、魏树源先生和李晓娟女士对本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决策部署,深化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公司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策和正常增长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20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10057 债券简称:现代转债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和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中生”)拟向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9091%股权的参股公司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财务”)实施增资,公司同意本次增资事项,并放弃对国药财务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

● 本次实施国药财务增资事项的有关各方均受国药集团控制,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药财务的股权比例将下降至5.45%。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1月至11月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84,766.97万元,未超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药财务系公司参股企业,公司持有其10.9091%股权。为满足国药财务经营发展需要,提升其金融服务水平,国药财务股东国药集团和国药中生拟向国药财务实施增资合计190,000.00万元。公司基于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同意本次国药财务增资事项,并放弃本次对国药财务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药财务注册资本将由110,000.00万元增加至220,000.00万元,公司持有国药财务的股权比例将由10.9091%下降至5.4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各方均受国药集团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放弃国药财务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对国药财务放弃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所涉金额为20,727.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1月至11月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84,766.97万元,未超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

本次交易尚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法定代表人:刘敬桢

注册资本:2,550,657.9351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药(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5月12日);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医药实业投资及咨询服务;举办医疗器械的展览展销;提供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乙2号院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杨晓明

注册资本:970,465.153021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批发;投资;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仪器设备、塑料制品、玻璃用品及包装材料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杨珊华

注册资本:110,0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仅限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九)从事同业拆借;(十)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一)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三)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股权价值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1538号),国药财务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91,200.00万元。

四、增资实施方案及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同意以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以国药财务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为基础定价。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增资协议价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取整为190,000.00万元。

2、国药财务股东中国中药有限公司、国药现代、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对本次新增资本金的优先认缴权。

3、本次增资中,国药集团出资90,000.00 万元,对应国药财务新增注册资本52,105.00万元;国药中生出资100,000.00万元,对应新增注册资本57,895.00万元,其余80,000.00万元计入国药财务资本公积。

4、本次增资后国药财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5、国药财务2021年1月1日起至增资工商变更完成日的上月末之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经审计,由所有股东按本次增资前的《公司章程》进行利润分配。

6、各出资方在协议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资。国药财务收到各出资方缴纳全部应缴出资后5个工作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出具验资报告。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药财务实施增资,将进一步提高国药财务资本充足率,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优先权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业务经营现状等综合因素考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斌先生、刘勇先生、董增贺先生、魏树源先生、李晓娟女士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 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1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2.10元/股(含本数),预计回购数量:2,262,444股-4,524,8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9%-0.77%,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有关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上限。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 月12日。鉴于此,自2021年7月12日起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2.1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75元/股(含)。

按上述调整后,以回购金额5,000-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1.7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298,851股-4,597,701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

截至公告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期限现已届满,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5,633.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3,838,503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实施首次回购,并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0-094);回购期间,公司按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021-001、2021-003、2021-006、2021-014、2021-037、2021-041、2021-042、2021-048、2021-055、2021-059、2021-064、2021-065),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838,5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最高成交价14.87元/股,最低成交价14.38元/股,累计使用自有资金5,633.25万元(不包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符合回购方案规定,回购计划现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2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1,262,795股。股份回购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高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394,003股(交易期间: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0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7,815,698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合计回购股份7,130,060股(含前次回购计划回购股份 3,291,557股),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180,000 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尚有2,950,060股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落实各级政府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变更为“公司总行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敬请投资者特别留意。

2、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本次会议。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原定于2021年12月20日下午15:30在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99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落实各级政府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由“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99号)”变更为“公司总行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变更后的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除会议地点变更外,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方式、会议议题等其他事项均不变。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附件。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各级政府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及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请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如有发热等症状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1年12月20日下午召开,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需对第一项议案回避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公司总行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一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其余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第一项、第五项议案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均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第一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6日和12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宁波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邮编:315042)

联系人:童卓超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2”;投票简称为“宁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0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请对议案根据股东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未作选择的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未作选择且未注明是否授权的视为无效委托。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2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1-066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海宁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0,000.00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63期E款

● 委托理财期限:93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0.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939.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314.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0,624.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64号)。

公司制定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协议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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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笔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为结构性存款。

(三)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额度为4,000万元,期限为93天,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与该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工商银行海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1,675.07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4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26号)文件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93,478,2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999,909.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4,7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85,299,909.20元,已经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18,663,478.2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81,336,430.95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019号验资报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3万手(2,8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3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1,440,000.00元后,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808,560,000.00元,扣除尚未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2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5,93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K102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以下账户募集资金已按规范要求支付完毕,账户余额(为募集资金利息)已分别转至同次项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