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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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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提高恒生前海恒源天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A、C 类份额净值精度的公告

2021-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现将相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德普滨江270号库。

(九)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01选举龚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赵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杨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吴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01选举陈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陈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马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01选举黄伟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张保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应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应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邮件请在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2月16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

现场及信函登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德普滨江270号库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00135。

邮件地址:ir@hyp-arch.com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德普滨江270号库

2、联系电话:021-58783137

3、传真:021-58782763

4、邮政编码:200135

5、电子邮箱:ir@hyp-arch.com

6、联系人:罗文武、丁嘉俊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24”,投票简称为“霍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第1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决权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2)选举独立董事(第2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决权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第3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股份”)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霍普股份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字: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议案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2、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多选无效;涂改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2月16日17:00之前送达或邮件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 公告编号:2021-09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围片区风雅西路西北侧松炀资源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壮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林指南先生出席会议,其余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冲冲、张世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数量过半暨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5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数量过半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1年6月12日),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李莎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8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3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实施2020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即每10股送4股后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收到李莎燕女士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该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莎燕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9%,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李莎燕女士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是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李莎燕女士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李莎燕女士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该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减持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21-04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6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人民币1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载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截止2021年12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曾筱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曾筱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21-57595726

2、传真:021-57436020

3、邮箱:zengxj@xxyhmj.com.cn

4、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7588号

特此公告。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本次聘任的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曾筱婕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浏阳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总裁工作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曾筱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及内容提示:

●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9日、12月10日、12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近期涨幅较大,同时交易量增加,股票交易换手率较高。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询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9日、12月10日、12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其他方面工作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函证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没有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公司股票2021年12月9日、12月10日、12月13日的收盘价分别为9.23元/股、9.60元/股、10.56元/股,累计涨幅达到22.82%,股票价格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同时交易量增加,股票交易换手率较高。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联系地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1-091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联系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整体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自建工业园区,为方便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与联系,现将联系地址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其他投资者联系方式均未发生变化,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

邮编:523168

联系电话:0769-27284805

传真号码:0769-81833821

电子邮箱:ir@dgtarry.com

上述联系地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6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352)。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1-032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上主要运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作出预测或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9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1年12月10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以下网站刊登:

1.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2.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1--067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资源”)因企业借贷纠纷事项被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0)鲁 01 民初 1218 号】,驳回原告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1)鲁民终 862 号】,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 01 民初 1218 号民事判决, 中润资源对于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欠款本金 2,050 万元及利息承担 40%的补充赔偿责任。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6月10日、2021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064)。

二、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中润资源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民终862号民事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裁定再审;

2.请求法院撤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民终 862 号民事判决;

3.本案一、二审及再审诉讼费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2021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1)鲁民申 12962 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存在小额施工合同纠纷,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再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14 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

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2021年12月14日起暂停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已通过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购买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对处于封闭运作期的基金,投资者可在相关基金赎回业务开放期内通过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赎回业务。

上述暂停办理的销售相关业务的恢复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2号楼17层1735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2.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网址:www.msjy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恒生前海恒源天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013205)于2021年12月13日发生大额赎回。为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不因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提高 2021年12月13日当日本基金A、C 类份额净值位数至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本基金将于2021年12月14日恢复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精度,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公司网站:www.hsqh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60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临时公告等资料,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