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对部分子公司增资认缴权的补充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1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五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五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12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详见2021年12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1年12月13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2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2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12月31日,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光明乳业”)银行存款余额中有2,612,157,200元人民币存放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财务公司”)。2020年度,本公司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款项利息收入为32,718,168元人民币。2021年10月31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中有1,723,469,003元人民币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2021年1-10月,本公司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款项利息收入为20,631,703元人民币。
2021年8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光明银宝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银宝乳业”)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光明财务公司签订《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等协议。根据该协议,光明财务公司向光明银宝乳业发放并购贷款1.5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贷款总额2.25亿元人民币,其中光明财务公司承贷份额1.5亿元人民币),由本公司及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截止2021年10月,光明银宝乳业向光明财务公司的借款共发生利息费用54万元人民币。
除上述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本公告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于2016年8月、2018年12月与光明财务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光明财务公司向光明乳业成员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鉴于协议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拟与光明财务公司、光明食品集团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光明食品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光明食品集团下属子公司光明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光明食品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财务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持有其51%的股权,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持有其39%的股权,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下属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光明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光明食品集团基本情况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法定代表人:是明芳;注册资本:496585.7098万人民币;成立时间:1995年05月26日;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光明食品集团总资产人民币2,961.15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044.81亿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557.48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6.57亿元。
(2)光明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39号办公楼二座33层;法定代表人:王伟;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9日;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光明财务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77.4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2.61亿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89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35亿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于存款服务:光明乳业成员公司在光明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45亿元。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吸收光明乳业成员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亦不低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光明财务公司吸收第三方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关于综合授信服务:光明乳业成员公司在光明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向光明乳业成员公司发放综合授信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不高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授信的利率,且不高于光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同担保条件的第三方发放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光明财务公司向光明乳业成员单位提供授信业务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关于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外,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向光明乳业成员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高于同期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有),且不高于光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的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光明财务公司、光明食品集团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摘要如下:
1、金融服务的内容、原则及其他承诺
在光明财务公司获得的银保监督会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光明财务公司同意按本协议向光明乳业成员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包括:1)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提供担保;5)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服务;6)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服务;7)办理转账结算及相关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存款服务;9)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10)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范围内的其他金融业务。
各方确认并同意,光明财务公司为光明乳业成员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将遵守以下原则:关于存款服务:光明乳业成员公司在光明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45亿元。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吸收光明乳业成员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亦不低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光明财务公司吸收第三方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关于综合授信服务:光明乳业成员公司在光明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向光明乳业成员公司发放综合授信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不高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授信的利率,且不高于光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同担保条件的第三方发放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光明财务公司向光明乳业成员单位提供授信业务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关于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外,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向光明乳业成员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高于同期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有),且不高于光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的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光明食品集团承诺:将敦促光明财务公司切实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与承诺。申请设立光明财务公司时,光明食品集团董事会已作出书面承诺,在光明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在光明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光明乳业成员公司应定期向光明财务公司反馈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光明财务公司的知情权。
2、生效及生效后安排
本协议应于光明乳业、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各方已各自履行必需的审批程序及取得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光明乳业股东大会批准订立本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根据公司章程应履行的其他审批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本协议各方同意,并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或豁免(如适用)及经光明乳业股东大会的批准,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协议可以续期延长。每次续期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
3、违约责任
各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而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协议中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财务管理、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中有2,612,157,200元人民币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2020年度,本公司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款项利息收入为32,718,168元人民币。2021年10月31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中有1,723,469,003元人民币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2021年1-10月,本公司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款项利息收入为20,631,703元人民币。
2021年8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明银宝乳业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光明财务公司签订《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等协议。根据该协议,光明财务公司向光明银宝乳业发放并购贷款1.5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贷款总额2.25亿元人民币,其中光明财务公司承贷份额1.5亿元人民币),由本公司及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截止2021年10月,光明银宝乳业向光明财务公司的借款共发生利息费用54万元人民币。
除上述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本公告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12月10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委员2人,实际参加表决委员2人。经审议,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通报监事会。
2021年12月10日,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12月13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经审议,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021年12月13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关联交易合理、合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应回避表决。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2021-063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9日
至2021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2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提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提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参会方法
(一)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
(二)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会(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三)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与会者的安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进入会场后,股东及股东代表必须保持适当距离。
六、会议登记方法
(一)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1年12月27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 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三) 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四) 在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如下:
■
(五) 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七、其他事项
(一) 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 本公司地址:上海市吴中路578号
联系人:陈仲杰
联系电话:021-54584520转5623分机
传真:021-64013337
(三) 会议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9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分别是周异助、张毅、杨旭东、韩钢、黄英强、王东、秦炜华、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制定《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4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5点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9日
至2021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司将提前5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3日9:00一11:00,15:00一17:00。
(二)登记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6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6楼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铭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9:15至2021年1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主楼 B座822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安丰收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0名,代表股份83,128,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49名,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60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智能与中电通商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080,009股,反对48,9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080,009股,反对48,9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2.审议《关于下属单位与国银租赁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080,009股,反对48,9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080,009股,反对48,9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3.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080,009股,反对48,9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080,009股,反对48,9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波、周童律师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并出具了《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9届20次董事会和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1-7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75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形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潘欣欣女士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总裁罗衍记先生提请不再兼任公司总裁职务的申请,罗衍记先生将放下日常运营管理,专注学习、研究公司远景发展规划,聚焦公司战略创新、企业文化建设。罗衍记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潘欣欣女士为公司总裁,负责公司常规业务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2021年12月13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不再兼任总裁暨聘任总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创新发展战略,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点布局XR技术商业化应用、数字人和虚拟IP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拟设立的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电脑动画、图像设计;多媒体智能技术开发、虚拟数字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76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不再兼任总裁暨聘任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引力传媒”)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总裁罗衍记先生提请不再兼任公司总裁职务的申请,罗衍记先生将放下日常运营管理,专注学习、研究公司远景发展规划,聚焦公司战略创新、企业文化建设。罗衍记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将依据2020-2035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指引,聚焦引力传媒长期战略创新,专注公司高质量发展新空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潘欣欣女士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公司成立近20年来,时刻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业务模式和服务能力不断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经营管理团队长期稳定,锻炼、成长了一大批年轻有为、开拓创新、专业性强的80、90人才梯队和新一代管理者,董事会决定聘任潘欣欣女士为公司总裁,负责公司日常及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2021年12月13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总裁职务交接将于近期实现平稳过渡。
潘欣欣女士自引力传媒成立之初就加盟公司,已经拥有17年的营销传播和电商服务从业经验,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已近15年。十多年来,潘欣欣女士一直坚守企业价值观,为了公司客户、员工和股东利益,勤勉敬业、勇于担当并不断带领团队学习创新,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潘欣欣女士简历
潘欣欣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在读。2005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媒体合作部专员、总监,媒体合作中心总经理,大客户中心总经理及广州公司总经理,自201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助理总裁。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0.78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33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价近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发动机涡轮增压器、气门及其他发动机零部件,不涉及新能源行业,且公司目前产品未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之中。目前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仍以主产品增压器、气门等汽车零部件为主,公司的收入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鉴于短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为生产销售发动机涡轮增压器、气门及其他发动机零部件,不涉及新能源行业,且公司目前产品未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之中。目前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仍以主产品增压器、气门等汽车零部件为主,公司的收入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发动机涡轮增压器、气门及其他发动机零部件,不涉及新能源行业,且公司目前产品未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之中。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收入及利润规模较小的风险。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4,207.8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0.24万元,2021年1-9 公司月实现营业收入46,286.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0万元。公司目前收入及利润规模较小,且生产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公司就议案三《关于放弃对部分子公司增资认缴权的议案》中所涉及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往来款事宜,与相关方友好协商,就还款安排补充约定如下:
一、长园运泰利视觉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简称“长园视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运泰利”)控股子公司,运泰利持有其65%股权,聚晶汇神科技(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聚晶汇神”)持有其35%股权。本次交易中,聚晶汇神将对长园视觉增资500万元,增资后,聚晶汇神持有56.67%股权,运泰利放弃本次增资认缴权,运泰利持有43.3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园视觉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截至2021年11月30日,长园视觉应付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金额合计为2,232.27万元。公司与聚晶汇神、长园视觉就还款期限进行友好协商,长园视觉同意在相关增资协议签署并生效后3个月内归还欠款,运泰利将在长园视觉归还全部欠款之后配合办理工商备案手续。聚晶汇神承诺在长园视觉归还全部欠款之前,不会要求运泰利、长园视觉办理相关增资的工商备案手续。
二、成都深瑞同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同华软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简称“长园深瑞”)的控股子公司,长园深瑞持有其55%股权,成都同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同致合伙”)持有其45%股权。本次交易中,核心管理团队(简称“新股东”)将对同华软件增资800万元,增资后,新股东持有同华软件44.44%股权、同致合伙持有同华软件25%股权,长园深瑞放弃本次增资认缴权,持有同华软件30.5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同华软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截至目前,同华软件欠长园深瑞800万元。公司与同华软件、同华软件新股东就还款期限进行友好协商,同华软件同意在相关增资协议签署并生效后3个月内归还欠款,长园深瑞将在同华软件归还全部欠款之后配合办理工商备案手续。新股东承诺在同华软件归还全部欠款之前,不会要求长园深瑞、同华软件办理相关增资的工商备案手续。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披露。公司指定披露网站和媒体为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及媒体发布或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116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对部分子公司增资认缴权的补充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