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1-076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议案1-3项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章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2405室。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985,962,3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98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70,170,6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5,791,6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5,791,6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5,791,6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4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1-3项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1、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5,910,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39,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3%;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7%。
议案2、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5,927,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57,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9%;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5,707,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2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36,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71%;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3%;弃权2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9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常娜娜女士、周容生先生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1-077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白金平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满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0股和未满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的现有1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6,393,668股将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693,668股。
根据公司2018年《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3,612,228股,回购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数量为21,612,228股,还余2,000,000股库存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00,000股库存股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8,693,668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8,693,668.00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32,788,132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232,788,132.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关于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伍拾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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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1年9月9日起对本基金限制1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及转换转入业务。现决定自2021年12月14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或转换转入本基金,做以下申请金额暂停业务调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上累计的申请金额应小于或等于5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上累计的申请金额超过50万元的,本公司将根据单笔申请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确认,对于单笔导致累计金额大于50万元的申请,本公司将对该笔申请金额全部确认为失败,并按此原则继续确认,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前述要求。
2、如果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按照上述规则确认失败的,其原基金转换转出的申请也将确认失败,原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3、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4、转换业务的申请金额为基金转换转出时的初始金额。
5、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关于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伍佰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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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0日起对本基金限制5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及转换转入业务。现决定自2021年12月14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本基金,做以下申请金额暂停业务调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请金额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应小于或等于5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的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本公司将根据单笔申请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确认,对于单笔申请导致累计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申请,本公司将确认为失败,并按此原则继续确认,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前述要求。
2、如果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按照上述规则确认失败的,其原基金转换转出的申请也将确认失败,原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3、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4、转换业务的申请金额为基金转换转出时的初始金额。
5、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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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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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1年12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1年12月14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中欧丰泓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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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截至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第五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1元(含),则本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25%。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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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2)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恢复代销渠道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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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14日(含)起取消本基金代销渠道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或多笔大额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和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自2021年12月15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平安银行费率优惠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
一、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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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活动
1.自2021年12月15日起,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申购上述基金份额,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设单笔最低限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上述基金的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申、认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认购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平安银行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以平安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基金定投业务说明
上述基金自2021年12月15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平安银行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1.定投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元,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平安银行对最低定投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适用平安银行的最新规定。
2.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以平安银行公告为准。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交易确认
上述基金,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平安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平安银行申、认购业务的费用,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费用。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平安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平安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11
公司网址:https://bank.pingan.com/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游泳先生购买公司股票并自愿锁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1-049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游泳先生购买公司股票并自愿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游泳先生承诺将在收到扣除相关税费的股权转让款后,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以不低于人民币18,000,000.00元资金额度,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购买仕佳光子股票,并以前述承诺金额完成购买仕佳光子股票之日起自愿锁定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河南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近日公司收到游泳先生的通知,其已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645,116股,成交金额18,014,020.20元,占公司总股本0.36%,游泳先生购买仕佳光子股票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根据游泳先生出具的文件,游泳先生本次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自2021年12月13日(购买完成之日)起锁定12个月。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绕智能化起重机技术创新开展的“智能工业起重机研发及产业化应用”专项研发项目,旨在以智能工业起重机为目标产品,通过重点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最终实现起重机的全过程智能化无人作业。2021年6月,公司以此项目申报了江苏省“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工贸【2021】92号)。根据该通知,公司的“智能工业起重机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项目入围江苏省“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预计将获得政府专项资金补助1,50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本次政府补助预计将计入与收益相关的补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该笔政府补助资金,资金到账时将对实际取得该笔资金的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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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更换事项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经基金托管人同意。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12月14日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神娱乐 编号:2021一076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神娱乐;股票代码:002354)于2021年12月9日、12月10日、12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披露的市场环境、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5、公司已向第一大股东书面问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