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参会董事6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陆宏达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亦复广告有限公司、上海佑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被担保人”)在《2022年百度KA核心分销商合作合同》中对被担保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指被担保人应付百度业务账期款)提供担保,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三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董事会在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亦复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亦复”)向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智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香港”)为西藏亦复在友利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1,800万美元的定期存款质押及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度香港为西藏亦复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董事会在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智度香港对西藏亦复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三)《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并提供子公司智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万美元为保证金或不超过4,000万美元存单质押。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毛勍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定于2021年12月29日(周三)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1)。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亦复”)、西藏亦复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亦复”)、上海佑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佑迎”)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智度亦复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亦复、上海佑迎(以下合称“被担保人”)即将开展2022年百度KA核心分销商合作,与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签署了《2022年百度KA核心分销商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应百度公司的要求,公司拟为百度公司在上述合作中对被担保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指被担保人应付百度业务账期款),金额在人民币100,000,000元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合作协议》下产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六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由于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智度亦复、西藏亦复、上海佑迎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507号5幢119室
法定代表人:张炜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增值电信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智度亦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联系:智度亦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
2、被担保人:西藏亦复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11日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壹号公馆1幢6层601房
法定代表人:张炜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会展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西藏亦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联系:西藏亦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度亦复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
3、被担保人:上海佑迎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507号5幢127室
法定代表人:张炜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经纪),商务咨询(除经纪),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上海佑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联系:上海佑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度亦复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
(二)主要财务指标
1、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元
■
2、西藏亦复广告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个别报表)
单位:元
■
3、上海佑迎广告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个别报表)
单位:元
■
三、担保函主要内容
1、担保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藏亦复广告有限公司、上海佑迎广告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合作协议》下产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但合作协议签署及履行时间不受三年限制。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6、担保范围:百度公司在《合作协议》中对被担保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指被担保人应付百度业务账期款),金额在人民币100,000,000元内,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欠款、违约金、罚金、多享受优惠、利息等。百度公司与被担保人变更、补充上述合同内容的,我司保证被担保人会及时告知我司且我司表示认可并会按照本担保函约定向百度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担保人如违反上述合同约定,未及时向百度公司付款,我司会在百度公司通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通知金额、方式为其清偿所有债务(指被担保人应付百度业务账期款),金额在人民币100,000,000元内,百度公司给予其的任何宽限或沟通方案,不视为百度公司对本保证函中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我司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智度亦复及其子公司西藏亦复、上海佑迎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董事会在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智度亦复、西藏亦复、上海佑迎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智度亦复、西藏亦复、上海佑迎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无需针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由于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若上述两个担保事项实施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
1、担保函;
2、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西藏亦复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亦复”)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亦复拟向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智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香港”)拟为西藏亦复在友利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1,800万美元的定期存款质押及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六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由于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西藏亦复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西藏亦复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11日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壹号公馆1幢6层601房
法定代表人:张炜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会展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西藏亦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联系:西藏亦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智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西藏亦复广告有限公司
3、授信金额:不超过1亿元
4、担保方式:不超过1,800万美元的定期存款质押及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一年
6、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含保函项下发生的垫付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合同项下产生的一切款项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现本合同项下权利而发生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强制执行公证费除外)及执行费等)和其它主合同债务人合理应付款项。
7、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智度香港为全资子公司西藏亦复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董事会在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智度香港对西藏亦复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西藏亦复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被担保方西藏亦复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无需针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由于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若上述两个担保事项实施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
1、董事会决议。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等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毛勍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毛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一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毛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6237897
传真:010-66237715
电子邮箱:maoqing@genimous.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0031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毛勍女士简历
毛勍女士,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项目主管,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现任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毛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9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号码: 010-66237897
传真号码: 010-66237715
电子邮箱:zhidugufen@genimous.com
联系人:毛勍 杨雨桐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表决。
■
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6
2、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144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程宗玉、董事李太权、张经时、独立董事蒋岩波、周到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副董事长李鹏志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海王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熙龙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4,830.00万元(按实际到账分配至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准)分批次对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借款事项的后续具体工作。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数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审计工作质量,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14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杨伟坚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艳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4,830.00万元(按实际到账分配至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准)分批次对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数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审计工作质量,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14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早期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乃鹏,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宝,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传艳,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2020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提供全部审计服务的收费金额为90万元。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认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并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聘任其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审计工作质量,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6、《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14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25,54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立体防控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合作伙伴引入(标段一、二)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借款方案概述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4,830.00万元(按实际到账分配至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准)分批次对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
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的后续具体工作。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数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
名匠智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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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借款完成后,名匠智汇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公司对名匠智汇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名匠智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足够的控制力。公司会在提供借款的同时,加强对名匠智汇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上述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名匠智汇将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依法、合规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五、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名匠智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本次提供借款行为系顺利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3日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118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1-078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余义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对公司股东余义宙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余义宙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2021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167号),因公司主动要求撤回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报材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