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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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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6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1年10月8日),广东晋亚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亚纾困”)持有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晋亚纾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晋亚纾困拟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晋亚纾困《关于减持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晋亚纾困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 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晋亚纾困持有公司的股份从6.18%减少到4.99999%,晋亚纾困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晋亚纾困于2021 年12 月1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400,00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15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5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晋亚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亚纾困”)持有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晋亚纾困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晋亚纾困出具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三)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晋亚纾困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宝药业

股票代码:6003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晋亚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南海39度空间艺术创意社区6号楼一层101号之三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山西国际金融中心6号楼8层

通讯方式:0351-777629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15 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及其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 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在本报告书中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所述的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晋亚纾困出于自身资金需求的考虑。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亚宝药业股份63,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1818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亚宝药业股份3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12月1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及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共计24,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8182%。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晋亚纾困持有上市公司38,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999%。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晋亚纾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亚宝药业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晋亚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常学义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晋亚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常学义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14 日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12月14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庞文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事项

1、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21-046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河南展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坚持聚焦主业发展的经营方向基础上,本着“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业务结构”方针,对母公司所承担的涉及员工福利性质的部分业务进行拆分,为员工提供优质服务,更加务实可靠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展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独立运营。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本次投资的唯一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展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注册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老城镇魏武大道北段188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子公司的成立,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员工,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五、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但仍然可能受到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将对子公司规范管理运作,积极防范和降低可能面对的经营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21-045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12月14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长洪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事项

1、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太阳转债”将于2021年12月22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每10张“太阳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10.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1日;

3、可转债除息日:2021年12月22日;

4、可转债付息日:2021年12月22日;

5、“太阳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0.8%、第四年1.0%、第五年1.50%;

6、“太阳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1日,凡在2021年12月2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12月2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12月22日。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于2017年12月22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太阳转债”,债券代码:128029),根据公司“太阳转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太阳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太阳转债”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太阳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太阳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29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2.00亿元(1,2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2.00亿元(1,2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年1月16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7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2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18年6月28日至2022年12月22日

8、债券利率:“太阳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0.8%、第四年为1.0%、第五年为1.5%。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付息是“太阳转债”第四年付息,期间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票面利率为1.00%。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17年12月22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10、转股价格:太阳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8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2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22日起由原来的 8.85元/股调整为8.7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3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5月23日起由原来的 8.75元/股调整为8.6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8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 8.65元/股调整为8.5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 8.55元/股调整为8.45元/股。

11、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7年12月28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6个月后第1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即2018年6月28日至2022年12月22日止)。

12、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3、“太阳转债”信用评级: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对“太阳转债”发行进行了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新世纪债评[2017]01041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太阳纸业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在太阳转债的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2018年6月20日,上海新世纪出具了《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6太阳01与太阳转债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19年6月13日,上海新世纪出具了《2017年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20年6月18日,上海新世纪出具了《2017年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21年6月18日,上海新世纪出具了《2017年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2 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00%(含税),即每10张“太阳转债”(面值100 元/张×10 张)派发利息为10.00 元人民币(含税)。

1、对于持有“太阳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债券派发利息为8.00元;

2、对于持有“太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债券派发利息为10.00元;

3、对于持有“太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 张债券派发利息为10.00 元(含税),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1日

2、除息日:2021年12月22日

3、付息日:2021年12月22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为:2021年12月22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12月2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太阳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在付息的权益登记日前(包括付息的权益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太阳纸业证券部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1号

联系人:王涛

电话:0537-7928715

传真:0537-7928762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28029 债券简称:太阳转债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云瑞国宾酒店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执行董事兼总裁梅春晓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曹欣、李连平、秦刚、吴会江、郭英军、尹焰强先生及林涛博士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高军女士、张东生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总裁梅春晓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班泽锋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务未能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静、杨曜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2:30在北京召开,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9),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提示性公告,并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2: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人:薛雪静

(五)联系电话:010-56935791;联系传真:010-56935788;电子邮箱:xuejing.xue@huatie-railway.com。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的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976;投票简称:华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注: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55956.SH 债券简称:G19新Y1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