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类金融投资业务诉讼进展的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92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8,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12,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20,000万元;合计购买理财产人民币4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1.浙商金惠瑞利2号3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浙商金惠周周购273天滚动持有第2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兴银理财金雪球聚利2021年第4期净值型理财产品
4.中银理财“稳富”固收增强(封闭式)2021 年 245 期
● 委托理财期限:
1.浙商金惠瑞利2号3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理财期限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6月15日
2.浙商金惠周周购273天滚动持有第2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理财期限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9月13日
3.兴银理财金雪球聚利2021年第4期净值型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0月11日
4.中银理财“稳富”固收增强(封闭式)2021年245期委托理财期限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6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悦护理”或“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20.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时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决议自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 浙商金惠瑞利2号3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 浙商金惠周周购273天滚动持有第2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 兴银理财金雪球聚利2021年第4期净值型理财产品
■
4. 中银理财“稳富”固收增强(封闭式)2021年245期
■
■
■
■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投向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各类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特种金融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优先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国债期货、利率互换和现金、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债券正回购、分级基金优先份额、债券型基金(含债券分级基金)、同业存单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本集合计划不主动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但可以持有因可转债、可交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可分离交易债券而产生的权证。本集合计划不参与融资融券交易。本集合计划不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及非标准化资产。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均为银行间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含债券分级基金)、分级基金优先级份额、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利率互换等场外证券业务。
其中,短期融资券债项不低于A-l且主体评级不低于AA,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债券类标的的主体或债项或担保人信用等级不低于AA。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债项评级为AA+(含)以上。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可投资范围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
(2)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包含永续中票)、企业债、公司债(包含可续期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包括二级资本债)、证金债、可转换债券、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等。
(3)投资于上述固定收益类资产的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募基金、基金公司或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4)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工具:国债期货、利率互换、债券借贷。
(5)其他风险不高于前述资产的资产。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货币市场工具,含现金、银行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含逆回购)、资金拆借等;
(2)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
(3)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外国借款人在我国市场发行的债券等;
(4)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债券、优先股等;
(5)境内公开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
(6)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优先档;
(7)权益类资产,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含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国务院同意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新股申购、定向增发、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包含沪港通和深港通)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及监管批准的其它互联互通机制下的交易所上市股票等;
(8)以风险对冲为目的的国债期货、利率掉期、债券借贷、信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ETF期权、股指期权等;
(9)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小,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在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20.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时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决议自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1-040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一、本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购买的“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看跌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4,5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上述理财产品于2021年12月13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4,5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2.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数据。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一07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6号),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45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2,838,851.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2,613,148.3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66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开立了若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
注:公司在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801013002070591)已于2021年11月4日注销,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4日,公司存放在中国农业银行乐清北白象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270301040044021,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账户”)余额为24,525.92元。为方便公司统一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农业银行账户内余额24,525.92元全部转至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北白象支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0978942589),资金用途为“年产385万公里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扩能建设项目”。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农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1-074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12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艾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1-075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12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刘国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杜春辉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1-076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
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9000万元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从提请董事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1-077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9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9000万元贸易融资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安源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通用汽油机、柴油机和发电机、电焊机、空压机、清洗机、水泵、草坪机、园林工具(以上生产项目需获得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生产许可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发电机组安装及技术服务;货物运输,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
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负债率低,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0%,实际担保余额为600万美元(对子公司重庆安来动力进行的保函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1-067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类金融投资业务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融通(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投资(上海))类金融投资业务合同纠纷事项,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以及查封、冻结、扣押通知书。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浙02民初220号《民事判决书》。
● 案件原告:香溢投资(上海);
案件被告:高为民、杭州静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静如)。
● 涉案金额:合伙份额回购金额本金3,400万元、投资收益以及违约金。
● 本次诉讼案件已判决,但尚未生效,目前尚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概况
2017年8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认购3,180万元,单一自然人认购220万共同设立“香溢上海能源投资基金”,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投资(上海)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该基金存续期限 18个月。2017年8月30日,香溢上海能源投资基金完成备案手续,该私募基金正式成立。
2017年9月14日,香溢投资(上海)代表私募基金出资3,400万元入伙宁波善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善见),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合伙企业标的资产新潮能源1,000万股(以3.4元/股估值)。宁波善见各合伙人情况如下:
■
合伙企业持有的标的资产为80,679,403股新潮能源股票,其中77,444,000股用于质押借款,合伙企业对外融资债务共计17,140万元。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香溢投资(上海)退伙前新潮能源股票处置均价X,香溢投资(上海)收益确定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X≤3.8元/股时,向香溢投资(上海)分配收益=1,000*(3.8-3.4);
当3.8元/股 〈X≤4.2元/股时,向香溢投资(上海)分配收益=1,000*(3.8-3.4)+ 1,000*(X-3.8)*80%;
当4.2 元/股〈X≤4.6元/股时,向香溢投资(上海)分配收益=1,000*(X-4.2)*70%+1,000*(4.2-3.8)*80%+1,000*(3.8-3.4);
当X〉 4.6元/股时,向香溢投资(上海)分配收益= 1,000*(X-4.6)*60%+1,000*(4.6-4.2)*70%+1,000*(4.2-3.8)*80%+1,000*(3.8-3.4);
合伙人一致同意:香溢投资(上海)入伙合伙企业期限为18个月,入伙届满14个月后合伙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归还香溢投资(上海)本金并按约定分配投资收益。香溢投资(上海)入伙合伙企业届满18个月,如合伙企业未能足额向其归还本金、分配投资收益的,高为民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约回购香溢投资(上海)的合伙份额。
2019年3月,香溢投资(上海)入伙合伙企业届满18个月,后两次以书面形式通知高为民和杭州静如,要求履行补偿协议项下的回购及补偿义务,但对方一直未能履行协议。2019年质押的新潮能源股票40,339,702股被处置,净处置金额98,333,284.50元全部用于偿还质权人债务,且宁波善见持有的剩余新潮能源股票被其他利益相关方申请冻结,香溢投资(上海)通过合伙企业已难以获得本金和收益分配。鉴于高为民和杭州静如的违约行为,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提起诉讼,2021年1月15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浙02民初22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年2月8日,香溢投资(上海)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年3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查封、冻结、扣押通知书》,保全以下事项:冻结高为民持有杭州静如股权600万股60%股权,自2021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3日止;冻结高为民持有杭州泉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权30万股30%股权,自2021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3日止;冻结高为民和杭州静如分别持有的宁波善见股权100万股0.4202%股权和300万股1.2605%股权,自2021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4日止;冻结高为民和杭州静如分别持有的宁波智度五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2,700万股90%股权和300万股10%股权,自2021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4日止;冻结杭州静如持有上海惠之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1000万股100%股权,自2021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3日止。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14。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浙02民初220号《民事判决书》:关于涉案违约金问题,法院认定约定利率过高,酌情调减为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算;关于杭州静如是否另行承担保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问题,法院认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保证责任是主债务的从债务,基于担保从属性原则,保证责任的范围不能大于主债务的范围,其不应另行支付保证合同项下违约金。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高为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香溢投资(上海)回购合伙份额本金3,400万元;二、被告高为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香溢投资(上海)投资收益400万元;三、被告高为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香溢投资(上海)违约金9,753,080元(自2021年1月5日起以3,800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四、被告杭州静如对被告高为民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杭州静如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高为民追偿;五、驳回香溢投资(上海)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28,894元,由原告香溢投资(上海)负担55,365元,被告高为民负担273,52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高为民负担。被告杭州静如对被告高为民负担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香溢投资(上海)投资宁波善见的项目已于2019年末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财产保全查封的股权处置比较困难,不易变现;本次诉讼案件已判决,但尚未生效,目前尚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维护公司权益,并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