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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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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1-049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2月14日下午15: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柯桂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1-050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2月14日下午16: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文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1-051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28.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56.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972.17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9年10月8日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66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帐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协议的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8日,公司、保荐机构中金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博达”)、保荐机构中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四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6,638.0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四、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鉴于该项目主要客户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芯片供应以及其它相关不利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市场需求暂未达到预期。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根据已定点客户的产能需求确定设备投入进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决定适当调整投资进度,将该项目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鉴于汽车能源管理领域技术正快速向集成化方向发展,与原规划技术路线相比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需要在进一步充分论证基础上,对先前筹划的技术路径做出优化调整。在新的技术路径尚未确定前,拟决定适当调整投资进度,将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予以延期调整,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如下: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要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谨慎的态度适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能够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敢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敢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近日公司收到陈敢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敢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6.9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3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陈敢峰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陈敢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敢峰先生减持股份事项与2021年7月19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3、陈敢峰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敢峰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小兵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施克俭先生,独立董事李澄先生、顾卫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殊表决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为普通表决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强、齐鹏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85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融产品发行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受让金融产品金额:14,884.44万元人民币,其中14,000万元为本次受让的产品本金,884.44万元为本次受让部分已计息利息。

● 金融产品名称: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190244期

● 持有期限: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效期内,本次产品持有时间不低于1个月且不超过2022年9月27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已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持有期将延续至本年度的,适用上述额度与期限。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以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 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号文《关于核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3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215,3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5,07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228,145,3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3月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6,762.72万元(含募集资金理财金额及其收益),尚未结束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银行金融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 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的现金管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现金管理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三、本次现金管理购买银行金融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银行金融产品的基本要素

(二)本次银行金融产品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是由中信银行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本大额存单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购买本大额存单产品的合格投资人发售。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受让的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类型为固定收益型,受让金额(含利息)为人民币14,884.44万元,持有期限为不低于1个月且不超过2022年9月27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本次产品发行方的情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是 601998。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单位:元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金融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

2、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628.3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1月10日为授予日,向1,799名激励对象以11.74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5,65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0日;

2、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74元/股;

3、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5,650万股;

4、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 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850人调整为1,799人,授予数量为 5,650万股不变。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此,公司实际向1,77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5,628.30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未作其它调整。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在各激励对象间的登记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本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为5年。

2、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24个月内为锁定期。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3、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各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59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1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1,773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660,762,420.00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增加股本56,283,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604,479,420.00元。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87,827,183.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2月13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前,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31,544,183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1,187,827,183股。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94,097,741股,本次授予前,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67%;本次授予后,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60%。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660,762,42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按照相关估值工具计算,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总会计成本约为 19,137.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匀速三次解锁比例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经测算,2021年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预估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张静女士持有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9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9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根据本次减持计划,自该公告披露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张静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张静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通知》。股东张静女士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张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付云女士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系张静女士根据股份减持计划单独进行的减持,其一致性行动人朱付云女士不涉及减持。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15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127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5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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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