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公司舆情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市场舆情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相关事项较为关注,有鉴于此,公司特此说明。
公司为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包括综合商业地产开发与销售、商业经营管理及多元投资等多项业务板块。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50.70亿元,同比增长25.4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0亿元,同比增长10.06%。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活动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未发生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和债券还本付息的不利事项。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7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8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你公司公告称,拟将物业管理业务相关公司、资产、负债和业务全部出售给关联方世茂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服务),总价款16.54亿元。经对上述公告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关于交易必要性。根据公告,世茂物业2020年、2021年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率分别为16.8%、18.7%,而上市公司分别为7.1%、9.6%;世茂物业2020年净资产收益率为47.0%,而上市公司为5.9%。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上述财务指标,对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涉及通过转移优质资产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对比世茂服务与上市公司在物业管理业务方面的资源积累、运营能力,以及世茂服务与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结合公司及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后续经营发展,进而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问题发表意见。
二、关于交易对价公允性。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双方基于资产评估报告与估值报告相关结果,确定交易价格为16.54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评估方法的选取、主要假设、评估参数的取值及确定依据、评估过程等;(2)结合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历史经营情况、主要资产情况、评估参数选取、未来盈利预测、可比交易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等,补充说明本次交易定价是否客观、公允。请评估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问题发表意见。
三、关于交易安排及潜在关联交易。根据公告,本次交易标的包括世茂物业100%股权以及下属29家公司的物业管理业务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上市公司主营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和经营业务,标的公司主营商业地产相关物业管理服务。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市公司是否对拟出售的标的资产否存在往来款项未收回或担保未解除的情形,如是,详细列示借款或担保期限、金额等基本信息,并说明拟采取的解决方案;(2)标的公司是否对上市公司商业地产有所依赖,后续对商业地产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安排,本次交易是否会增加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拟采取何种措施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避免不当关联交易。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问题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函件,并于12月2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此外,近期舆情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债务事项较为关注,请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审慎评估相关债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1-109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康美药业、管理人与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神农氏”)签署的《关于参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之投资协议书》,神农氏可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5.3134%。
● 本次协议涉及的权益变动等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6月4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或“公司”)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1)粤52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康美药业重整计划,并终止康美药业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3)。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截至2021年10月31日,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重整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6)。
根据前期招募和遴选情况,康美药业、管理人与神农氏于近日签署了《关于参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之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根据神农氏的报名材料,康美药业、管理人、神农氏与财务投资人于2021年12月14日签署了《关于参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相关事项之确认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康美药业、管理人与神农氏签署的《关于参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之投资协议书》
1、经过公开招募和遴选程序,神农氏成为康美药业的重整投资人,神农氏及财务投资人拟共同支付不超过6,500,000,000元的投资资金,获得康美药业4,145,296,141股的转增股票,占康美药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总股本13,863,866,690股的29.90%;
其中,神农氏拟以不超过5,419,000,000元的投资资金对康美药业进行投资,获得康美药业3,509,413,788股的转增股票,占康美药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总股本13,863,866,690股的25.3134%;
财务投资人拟以1,081,000,000元的投资资金对康美药业进行投资,获得康美药业635,882,353股的转增股票,占康美药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总股本13,863,866,690股的4.5866%。
2、各方确认并同意,投资资金将用于解决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控制的关联方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和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及支付执行重整计划所需要的各项破产费用以及清偿重整计划规定的应当以现金方式清偿的债务,剩余部分留存在公司,用于支持公司做好原有主营业务的持续经营、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方案以及向下属公司注入流动性。
3、各方确认,截至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日,康美药业指定账户已收到神农氏支付的报名保证金100,000,000元,该等保证金自重整投资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转为本次投资的投资资金。
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后,最迟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含当日)前,重整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应向康美药业指定的账户支付投资款5,596,000,000元,其中重整投资人应支付4,515,000,000元(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合计100,000,000元报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人投资资金),财务投资人应支付1,081,000,000元。如重整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未能在2021年12月15日前足额支付全部投资资金,重整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将有两天宽限期,宽限期截止到2021年12月17日,重整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应当在宽限期内缴纳全部投资资金。
(二)康美药业、管理人、神农氏与财务投资人签署的《关于参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相关事项之确认书》
1、财务投资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481,000,000元受让康美药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282,941,177股股票;
2、财务投资人芜湖鑫同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300,000,000元受让康美药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176,470,588股股票;
3、财务投资人深圳市招平领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200,000,000元受让康美药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117,647,059股股票;
4、财务投资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100,000,000元受让康美药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58,823,529股股票;
5、神农氏承诺,自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登记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为准)。但神农氏持有前述转增股票之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含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实施增资不受前述减持限制。神农氏在前述三十六个月的期限届满后减持其持有的康美药业股票的,应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6、财务投资人承诺,自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登记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为准)。但财务投资人持有前述转增股票之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含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实施增资不受前述减持限制。财务投资人在前述十二个月的期限届满后减持其持有的康美药业股票的,应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二、风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5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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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长信稳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约定,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次分红方案符合合同约定。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封闭期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或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稳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 2021-118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4日(以下简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风语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新业务尚未实质开展;公司在新业务领域的布局仍处于探索尝试阶段,项目未来的实施进度以及能否达到公司预期的效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 公司实控人正处于减持期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辛浩鹰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共计减持184.5万股。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风语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新业务尚未实质开展;公司在新业务领域的布局仍处于探索尝试阶段,项目未来的实施进度以及能否达到公司预期的效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132次工作会议对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实际控制人减持
2021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截至2021年12月14日,辛浩鹰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571.96万股。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李晖先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辛浩鹰女士在此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共计减持184.5万股。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125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熊为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844,225,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23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42,170,5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04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54,8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0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倩倩女士及王羽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0关于公司为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185,4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5,6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28%;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00关于公司为北京国城嘉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185,4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5,6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28%;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3.00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捐赠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185,4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5,6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28%;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闫倩倩、王羽
3、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按照《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3.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2)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投资者也可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优先股完成赎回的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1-07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优先股完成赎回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赎回境外优先股的公告》(2021-059)。
根据境外优先股条款与条件的5(b)项(选择性赎回)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行赎回境外优先股无异议的复函,本行已于2021年12月14日(“赎回日”)赎回全部而非部分境外优先股。境外优先股的总赎回价为1,510,230,500美元(即(i)境外优先股的清算优先总额1,439,000,000美元及(ii)股息71,230,500美元的总和)。
在赎回日赎回及注销境外优先股后,本行没有存续的境外优先股。据此,本行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将相关境外优先股除牌。上述境外优先股除牌于北京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下午4时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1-07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履职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张斌为本行首席信息官。经与监管部门确认,张斌此前获批的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仍然有效。
近日,本行已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斌任首席信息官的报告》,张斌任本行首席信息官的履职时间自2021年11月30日起,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20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的通知,获悉爱康实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完成后,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数占其持股总数的94.09%。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1-7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11月销售情况
2021年11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21.16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45.78亿元;2021年1-11月份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364.2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7%;合同销售金额754.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
二、2021年11月新增土地情况
2021年11月,公司无新增土地情况。
三、2021年11月旅游综合业务情况
11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坚持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两手抓,统筹开展节庆活动、推进园区焕新升级,经营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注:由于市场及公司情况的变化,公司月度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与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资资金调整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资资金调整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资资金调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版权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将投资资金调整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30,023.0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针对上述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的12,000.00 万元,使用期限到期日期是2022年10月12日,公司将在到期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再将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