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茶花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公司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其应当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2,942,000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限售期安排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则限售期相应调整。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限届满后尚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未分配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日止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下列授权和批准后方可实施:(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611号)鉴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和《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61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进行,公司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时机、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以及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事宜、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事宜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申报材料,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核准/批准的情况及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施时机等相关事宜,并有权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调整;
3、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并起草、签署、修改、补充、呈报、执行、中止或终止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协议、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如果将来出台新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提出反馈意见、要求的,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以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申报材料、协议及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或修改;
5、如果公司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要求的特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并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是否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延期申请并在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况下履行与此相关的文件准备、编制、申报、反馈、备案、审批等一切相关手续;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作出具体安排或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执行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次序;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暂停、中止或终止本次发行;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公司董事会可酌情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9、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以及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向税务等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10、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及上市等一切相关事宜;
11、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决定并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2、以上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8)。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茶花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公司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其应当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2,942,000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限售期安排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则限售期相应调整。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限届满后尚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未分配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日止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下列授权和批准后方可实施:(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611号)鉴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和《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61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茶花股份”)将截止2021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
截止2017年2月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表初始存放金额为469,3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00.00元,差额15,130,000.00元系未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公司已于2017年支付完毕。
注2:“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和“婴童用品新建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由公司通过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增资的方式由其实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43,222.00万元,于2017年2月28日分别转入连江茶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闽都支行4303015740000018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118060100100115323)。
注3:由于“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变更为由连江茶花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和由连江茶花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茶花”)在安徽省滁州市投资建设“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暂缓实施的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增加对滁州茶花的“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的投资。分别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5月22日从连江茶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滁州茶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591905751210108)共计226,288,870.72元。
注4:2020年1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8,650.6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当月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先的公司本部福州变更为公司本部福州和上海等两个实施地点。
(三)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为更好地响应不同区域的客户需求,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由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实施的“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新增年产3万吨日用塑料制品产能)变更为由连江茶花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年产2.2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和由连江茶花拟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茶花”)在安徽省滁州市投资建设“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该项目将年产0.8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变更后“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和“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分别为21,000万元、10,000万元。上述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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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鉴于婴童喂养产品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格局变化,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暂缓实施“婴童用品新建项目”募投项目。
3.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开拓区域市场,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暂缓实施的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增加对滁州茶花的“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的投资,变更后“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增加至22,222万元。上述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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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002,758.60元。本次置换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H-012号《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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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相符。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通过建设研发团队和提高公司研发水平,从而全面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强化公司新品研发优势,保证公司在业内的领先地位,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国内经济承压,国内消费市场增长乏力。线上电子商务渠道对传统线下渠道冲击更加明显。公司以传统线下经销、直营商超销售为主,虽然公司亦大力发展线上电商,但是暂时无力弥补线下销售渠道销售下滑。导致2021年1-9月,销量同比下滑。该期间,募投新增产能投产后,产能利用率明显偏低,销售不及预期。因此导致该期间,募投项目未能实现承诺效益。
四、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存在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情况
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将合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且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在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进行操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7年度公司累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7天通知存款108,000万元,到期赎回108,000万元,实现收益270.87万元。
(二)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1.2017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7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38,200万元,到期赎回38,200万元,实现收益503.29万元。
2.2018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8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116,400万元,到期赎回116,400万元,实现收益1,175.77万元。
3.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9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84,000.00万元,到期赎回84,000.00万元,实现收益504.61万元。
4.2020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授权之日止,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33,000万元,到期赎回33,000万元,实现收益218.15万元。
六、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2月4日和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8,622.5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8,650.60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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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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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茶花股份”)结合最新情况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制定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及证券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2年6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假设募集资金总额按其上限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该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准,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发行人总股本为243,140,000股,假设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解锁及稀释性影响,不考虑可能发生的权益分派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假设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数与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数保持一致,为243,140,000股;
5、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72,942,000股。假设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完成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316,082,000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的上限值,最终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7、假设不考虑现金分红的因素;
8、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3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89万元;假设2021年全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在此基础上的4/3倍,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保持不变。
2022年假设不考虑2021年的暂时性因素,例如公司将生产线搬迁至连江而产生的辞退福利等,假设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较2021年度(预测)增长3,000万元测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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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是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虽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但达到预期效果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2022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作出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现有业务是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则是现有业务的深化和拓展。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现有产品在国内市场已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和形象,在国内同行业中已拥有领先地位,形成了营销网络、研发技术、行业经验等多方面结合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的要求,有层次、有计划地展开的,均为现有产品、渠道的深化和拓展,并与现有业务具有十分紧密的一致性和延续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促使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的业务开发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技术创新和经验累积,而稳定的人员团队是公司得以长期发展的核心资源,公司深耕日用塑料制品行业多年,一直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之一,形成了成熟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团队,可以充分把握日用塑料制品行业发展的大方向,制定科学的战略发展计划,确保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可契合市场的发展需要。公司在上海设立研发中心,不断引进优秀的研发设计人才,计划升级现有研发中心,集中多方科研力量,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塑料与生物全降解新材料及制品领域的研发水平,扩大在国内外的技术领先优势,巩固中高端市场的行业地位。
2、技术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新材料研发、材料改性、工艺改进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凝聚了一批优秀的人才,经过二十余年的深耕细作,公司对基础理论研究、新材料研发、新产品开发、测试实验、批量生产工艺等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同时,在国家政策出台之前,公司与生物全降解材料等领域专家进行交流与合作,为公司研发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在生物降解材料方面,由于PBAT等生物降解材料需经过改性以后才能加工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成品,如果直接使用,其加工出的产品在硬度、色泽、韧性、抗压、抗高温、抗水解等指标都无法满足正常的使用标准。公司较早布局且聚焦于借助物理、化学手段的生物降解材料改性,目前,公司兼备生物降解材料的改性、产品制造及模具制造能力,对于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产业链条的覆盖较长,可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同时控制生产成本。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国内营销网络以经销商销售为主,以商超直营、电商等销售方式为辅。其中,线下营销渠道包括省级经销商、地级经销商、自营KA渠道等,覆盖了全国的所有省份及主要KA系统,产品进入众多大、中、小型超市终端,并且公司与大润发、沃尔玛、卜蜂莲花、家乐福、欧尚等国际知名连锁超市及永辉、华润万家、人人乐、步步高、家家悦、物美等国内知名超市终端建立了密切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电商业务覆盖了天猫、淘宝、京东、苏宁、拼多多等五大电商平台和其他主要电商渠道,并积极布局直播、社区团购等新兴销售模式。
综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预定用途使用,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不断完善经营模式,夯实优势主业。一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进步,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来控制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强项目事后跟踪和风险管理。下属子公司将深入挖掘自身潜力,加强节能降耗和成本管理,并积极进行必要的设施工艺改造和技术提升。同时,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预算、投资管理,全面提升公司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形式、条件、比例、决策程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葵生、陈冠宇、陈明生、林世福、陈福生(以下简称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的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茶花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茶花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茶花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9、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3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