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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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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桃元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桃元、刁建明、丁宏宝、李凌云回避表决,本议案由4名无关联董事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桃元、刁建明、丁宏宝、李凌云回避表决,本议案由4名无关联董事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审计机构、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李桃元、刁建明、丁宏宝、李凌云回避表决,本议案由4名无关联董事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2月30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3-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蓉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蓉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甘家巷街388号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盛航股份

股票代码:001205

法定代表人:李桃元

董事会秘书:陈书筛

公司办公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广月路30号10幢

邮政编码:210033

联系电话:025-85668787

传真:025-85668989

公司网址:www.njshsh.com

电子信箱:njshhy@njshshipping.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3)。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蓉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律师。2002年7月至2006年1月为海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6年1月至2014年9月为聿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4年9月至今,为北京高文(大连)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征集人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认为公司拟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原因,征集人对《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12月24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8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办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秘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证明;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十月公社科创园S11号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收件人:王璐

联系电话:025-85668787

邮政编码:21003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对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涂改、填写其它符号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如果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则征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蓉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蓉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广月路十月公社科创园S11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同时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独立董事刘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上述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9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17:0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盛航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广月路十月公社科创园S11号三楼会议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5668787(董秘办)

指定传真:025-85668989(传真请注明:董秘办)

指定邮箱:njshhy@njshshipping.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1205;

2、投票简称为:盛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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