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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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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1-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发动机涡轮增压器、气门及其他发动机零部件,不涉及新能源行业,且公司目前产品未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之中。目前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仍以主产品增压器、气门等汽车零部件为主,公司的收入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4日,公司A股股票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为生产销售发动机涡轮增压器、气门及其他发动机零部件,不涉及新能源行业,且公司目前产品未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之中。目前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仍以主产品增压器、气门等汽车零部件为主,公司的收入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函证确认,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发动机涡轮增压器、气门及其他发动机零部件,不涉及新能源行业,且公司目前产品未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之中。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12月13日、12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发动机涡轮增压器、气门及其他发动机零部件, 内燃机零部件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尚处于产品迭代的关键时期,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公司收入及利润规模较小的风险。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4,207.8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0.24万元,2021年1-9 月实现营业收入46,286.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0万元。公司目前收入及利润规模较小,且生产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4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2、地点:北京格兰云天国际酒店(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中航技广场10号楼)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炎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5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8,257,250,97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60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东63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5,984,632,72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98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东17人,其中1名A股股东代理人同时也是B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5,889,347,65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89%;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东46人),代表股份数量95,285,06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0%。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340人,代表股份2,272,618,25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15%。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非独立董事潘金峰先生、宋杰先生、孙芸女士、高文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胡晓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8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议案1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3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两位候选人均当选,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2和议案3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议案3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议案1曾由独立董事发表过独立意见,须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晓娟律师、李梦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34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1-09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1-09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徐州招盛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171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徐州招盛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徐州招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招盛”)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徐州分行”)申请融资人民币8亿元,融资期限为3年,本公司拟按51%的股权比例持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8亿元,保证期限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2021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268.15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249.02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徐州招盛成立于2020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阮向宇;注册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维维大道1号大龙湖街道办事处院内东综合楼205室;本公司间接持有其51%股份,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49%;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徐州招盛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114,655.63万元,负债总额35,200.60万元,净资产79,455.03万元;2021年1-11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65.73万元。徐州招盛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按51%的股权比例为徐州招盛向招商银行徐州分行申请的8亿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4.08亿元,保证期限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徐州招盛的另一股东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亦将按照股权比例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意见

徐州招盛因项目建设需要,通过融资补充资金,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徐州招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350.5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5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2.0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17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南京江洲盛瑞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间接控股子公司南京江洲盛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江洲盛瑞”)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组建的银团(以下简称“银团”)申请贷款人民币15亿元,贷款期限为三年。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招商”)拟按51%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5亿元,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2021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268.15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249.02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已经广州招商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江洲盛瑞成立于2021年6月10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钟伟华;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贤坤路1号科创中心2楼220-915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招商持有其51%股权、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49%股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南京江洲盛瑞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403,281.86万元,负债总额237,429.35万元,净资产165,852.51万元;2021年1-11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147.49万元。南京江洲盛瑞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州招商拟按51%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5亿元,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南京江洲盛瑞的另一股东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亦按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提供同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意见

南京江洲盛瑞因发展需要向银团申请贷款,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南京江洲盛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招商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风险可控,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350.5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5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2.0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134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担保是基于公司历史已审批的担保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转变成了关联担保,不属于新增担保的情形,且公司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担保解除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新增关联担保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增关联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表决结果:公司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蔡红君先生、周现坤先生对本议案依法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以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6)。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135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同意公司将全部23家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置出,置入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合计持有的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估值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受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原为标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将转变成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

本次新增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一、关联担保

(一)担保详情

(二)关于解除新增关联担保的相关约定

对于都城伟业、鲁能集团承继的原上市公司子公司作为债务人、且由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都城伟业、鲁能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应于置出资产交割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提前偿还债务,或另行提供前述融资债权人认可的担保,且解除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或获得关于上市公司无需代为提前偿还其债务或另行提供融资债权人认可的担保、且解除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的豁免许可。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鲁能广宇置地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3.关联关系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苏州鲁能广宇置地有限公司股权,公司与苏州鲁能广宇置地有限公司同受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苏州鲁能广宇置地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经查询,苏州鲁能广宇置地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东鲁能万创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3.关联关系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山东鲁能万创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公司与山东鲁能万创置业有限公司同受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山东鲁能万创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经查询,山东鲁能万创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张家口鲁能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3.关联关系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张家口鲁能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公司与张家口鲁能置业有限公司同受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张家口鲁能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经查询,张家口鲁能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3.关联关系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公司与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同受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经查询,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东莞鲁能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3.关联关系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莞鲁能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公司与东莞鲁能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受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东莞鲁能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经查询,东莞鲁能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担保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担保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担保是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导致的原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转变为关联担保,是历史期间已经发生并延续下来的,是为保障标的公司得以平稳交接和过渡,确保担保对象融资业务的持续稳定,维护担保对象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供关联担保,是基于公司以前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转变成了关联担保,不属于新增担保的情形。公司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担保解除方案且明确了时间节点。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本次新增关联担保系基于公司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转变而来。

为切实防范公司的担保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已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关联担保事项做出妥善安排。本次新增关联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新增关联担保系基于公司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转变而来;公司及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已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担保事项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关联担保系基于公司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转变而来,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及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已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关联担保事项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关联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136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景山酒店一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3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5)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股权出售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议案(17)为关联议案,需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回避表决,其中议案(1)至议案(16)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议案(17)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2.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至(16)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股东大会议案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21年12月27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伊成儒

联系电话:(010)85727720

联系传真:(010)8572771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邮编:100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其他报告文件;

4.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7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2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指示如下: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