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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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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朱雀产业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买卖招商银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021-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119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8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8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调整为根据《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进行的调整。

2、“19蓝帆E1”调整前换股价格:人民币26.50元/股,调整后换股价格:人民币17.34元/股;

“20蓝帆E1”调整前换股价格:人民币23.75元/股,调整后换股价格:人民币17.34元/股;

3、换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年12月15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收到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价格调整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蓝帆投资于2019年6月19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蓝帆E1,债券代码:117137),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于2020年6月15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蓝帆投资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蓝帆E1,债券代码:117164),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2日、2020年6月19日披露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1、第一次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9蓝帆E1”的换股价格由27.00元/股调整为26.90元/股,调整后的换股价格自2020年5月15日起生效。

2、第二次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7月7日,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9蓝帆E1”换股价格由26.90元/股调整为26.50元/股,“20蓝帆E1”换股价格由24.15元/股调整为23.75元/股,调整后的换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

3、本次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约定:“在本期债券换股期内,当标的股票蓝帆医疗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 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85%时(若在前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换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换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换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换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换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发行人董事会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换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若选择修正,修正后的换股价格应不低于公司作出决议之日前1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蓝帆医疗A股股票收盘价均价的孰高者,同时不低于蓝帆医疗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10日,蓝帆医疗A股股票已满足在换股期内任意连续 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85%。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蓝帆投资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自2021年12月15日起,将“19蓝帆E1”的换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7.34元/股,将“20蓝帆E1”的换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7.34元/股。

本次向下修正后换股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之日(2021年12月13日)前 1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蓝帆医疗A股股票收盘价均价的孰高者,且不低于蓝帆医疗2020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9.83元,符合《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三、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19蓝帆E1”、“20蓝帆E1”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为流通股,不存在限售或权利瑕疵等影响投资者换股权利的事项,且“19蓝帆E1”、“20蓝帆E1”换股不违反蓝帆投资对交易所、蓝帆医疗、投资者等相关承诺或相关股份减持规定。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74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天弘兴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3次分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孙清焕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二)本次担保的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14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木林森”)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吉安分行”)申请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敞口额度并签署相关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为有效支持和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3146760039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吉安市井开区创业大道

5、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6、注册资本: 33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4年09月01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烟草制品零售,检验检测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风机、风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大气污染治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9、股权架构:

10、近一年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11、吉安木林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

保证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任何一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79,047.14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38.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处于封闭期。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1年12月1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变更当前的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3.7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通投资”)的通知,神州通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34,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4%,对应融资余额11,9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242,7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9.7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58%,对应融资余额88,66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等方式防范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4日

董事汤洪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汤洪波先生因个人财务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本次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4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9%,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24.9653%。

近日,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汤洪波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汤洪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财务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部分)。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4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9%,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24.965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的承诺: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前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股份限售承诺:汤洪波先生承诺在其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汤洪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中银恒嘉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中银恒嘉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中银恒嘉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1年12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中银恒嘉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变更手续。上述调整自2021年12月13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我司”)与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12月15日起,我司旗下基金增加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人可按照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 www.howbuy.com

2、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阿尔法基金客服电话:400-930-6677

东方阿尔法基金网址:www.dfa66.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公司旗下基金份额均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申请,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恢复审核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协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向深交所报送了关于本次发行申请文件,2021年8月6日,申请文件获深交所受理。2021年8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17号)(以下简称“《一次审核问询函》”,2021年9月9日,公司协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一次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2021年9月28日,公司协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一次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2021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74号)(以下简称“《二次审核问询函》”),2021年11月2日,公司协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二次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

因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并对王刚先生认购股份的限售期进行调整,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向深交所申请中止本次发行上市审核程序,并取得了深交所的同意。

公司已经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修改本次发行预案的相关议案以及王刚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恢复审核的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继续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的回复。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10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审慎研究并履行相关程序后,旗下朱雀产业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493)卖出了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股票,上述股票的发行人为朱雀产业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卖出情况公告如下:

本基金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事先已经托管行批准。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