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增加国泰君安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加颐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根据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15日起,本公司增加国泰君安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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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国泰君安证券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规定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具体办理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各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4、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
3、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最低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在国泰君安证券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最低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进行转换为另一只基金时,不受上述转换最低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4、因注册登记机构不同,仅允许注册登记在相同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进行转换。
5、本公司将不对转换补差费率设折扣限制,原转换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转换补差费折扣以销售机构为准。
四、最低申购、赎回、持有份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证券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2、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最低赎回、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证券办理赎回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最低赎回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赎回时,不受上述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赎回份额的设定。
● 销售机构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公司网站:https://www.gtja.com/
*上述机构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 、021-3882453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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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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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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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上述“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最低分配金额。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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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有效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有效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变更分红方式,请于2021年12月15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5.00元(不含5.00 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1年12月1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基金后续运作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400‐028‐8699咨询相关信息。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太平睿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5日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认/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签署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协议,该机构将自2021年12月17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人寿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认)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并参与该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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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1年12月17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人寿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时,最低可享受1折费率优惠,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中国人寿规定为准。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国人寿销售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购、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期限以中国人寿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中国人寿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人寿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人寿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国人寿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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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平安合盛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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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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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1年12月15日15:00前)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权益登记日(2021年12月16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还可以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投资。
一、有关情况说明
1、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等类似表述的,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等前提下,可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投资。
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3、本公司在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做好相关风险管理工作。
二、风险提示
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基金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企业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及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该类企业往往具有规模小、对技术依赖高、迭代快、议价能力不强等特点,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能力较弱,存在因产品、经营模式、相关政策变化而出现经营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中小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业务收入、现金流及盈利水平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或面临较大波动,个股投资风险加大。因此,基金在追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须承受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小企业不确定性更大的风险,基金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面临无法盈利甚至可能导致较大亏损的风险。
(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则存在一定差别,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较沪深证券交易所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股票上市后的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30%),可能导致较大的股票价格波动。
(3)企业退市风险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上市企业退市情形较多,一旦所投资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进入退市流程,有可能退入新三板创新层或基础层挂牌交易,或转入退市公司板块,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将该企业调出投资组合,从而面临退出难度较大、流动性变差、变现成本较高以及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对基金净值造成不利影响。
(4)流动性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门槛较高,初期参与的主体可能较少;此外,由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规模小,部分企业股权较为集中,由此可能导致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若投资者在特定阶段对个券形成一致预期,由此可能导致基金面临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5)转板风险
基金所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满足证券法和证监会规定的基本上市条件和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具体上市条件可申请转板上市。交易所需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无论上市公司是否转板成功,均可能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6)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产生影响,或导致基金投资运作相应调整变化。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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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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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17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 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4)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可向办理业务的销售机构咨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ex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783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蜂巢添跃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12月15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恒泰证券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定投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销售基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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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申购费率及定投费率不设折扣限制,若折扣前的原费率为固定费用,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处于正常申购期基金产品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及定投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恒泰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恒泰证券的有关公告。
3、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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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