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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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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上述机构自 2021年12月15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 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基金代码:A类012708、C 类012709,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代销之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认购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的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风险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