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3版)
注册地址:江苏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路1号
经营范围:生产火电和蒸汽产品;生产食品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钾、柠檬酸钠)、饲料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钠)、单一饲料(柠檬酸糟)、谷朊粉;收购自用粮食(不含分销);配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信息咨询;电力、热力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的维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污泥处理;工业用水销售;管道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除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饲料原料销售;肥料销售;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1,767.64万元,净资产76,381.58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97,750.79万元,净利润-3,004.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江苏协联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芮志清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经济开发区热电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012.55万元,净资产1,229.94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1,237.61万元,净利润164.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1、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会清
注册资本:457,938.4709万元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977,873.15万元,净资产780,715.15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1,898,000.60万元,净利润2,716.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2、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山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64,792.49万元,净资产18,828.24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919,925.33万元,净利润6,332.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3、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鸿
注册资本:61,367.07909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9号
经营范围:与电、热、冷、水综合能源服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托管运管、销售、服务,能源技术研发及转让;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生物质发电实业投资、建设、租赁、运维及检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碳排放交易;供电、售电服务;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新能源发电及交易;互联网批发、零售;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能效项目咨询、诊断、监测、评估、能源审计、方案策划、项目实施、运行管理、节能量确认、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用能规划与设计;电力、建筑机电工程设计;电力工程施工;电气设施运维;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及维护;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技术咨询;环保设备制造、销售;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技术研发、建设、运营、运维、调试、咨询;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制造;电气设备和材料、仪器仪表、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新能源产品的销售、租赁、技术研发及转让;节能、制冷、采暖设备的研制、生产、安装、维护、租赁和销售;车辆租赁、销售;清洁能源咨询服务;电气试验;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互联网信息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互联网安全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55,398.00万元,净资产116,903.97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97,203.79万元,净利润10,200.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1、国信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下列公司均为国信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具体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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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下列公司也构成关联关系,具体关系如下:
(1)国信集团高管在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2)国信集团高管在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3)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的监事的近亲属在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高管职务;
(4)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协联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变更,不再属于国信集团控股企业,但过去十二个月是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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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对2022年度内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属于日常业务范围。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1-05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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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对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定于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浦宝英女士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次会议的议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本次会议的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请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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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6层
联系电话:025-84679116
传真号码:025-84679188
联系人:马女士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须在2021年12月24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8
2、投票简称:苏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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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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