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98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戴文军先生主持,会议对提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彭刚毅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中明、傅怡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99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公司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戴文军先生
(二)非独立董事:戴文军先生、陈更先生、蒋兴洲先生、王震国先生
(三)独立董事:廖建文先生、杨德林先生、朱玉杰先生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名单中第一人为召集人)
1、战略委员会:戴文军先生、蒋兴洲先生、廖建文先生
2、审计委员会:朱玉杰先生、廖建文先生、戴文军先生
3、提名委员会:杨德林先生、廖建文先生、陈更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玉杰先生、王震国先生、杨德林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朱玉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会成员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张高飞先生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张高飞先生、崔尧先生
(三)职工代表监事:彭浩女士
上述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三年,自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总经理:戴文军先生
(二)董事会秘书:高远先生
(三)财务总监:王志华先生
上述高管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管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杨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孙伊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孙伊萍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提升,内控管理优化,战略发展建议等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董事会对她的勤勉工作和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因个人事业规划原因,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彭刚毅先生不再担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职务。彭刚毅先生将继续致力于服务绝味美食生态战略的构建。彭刚毅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资本战略实施、治理水平提升、经营发展决策和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戴文军(非独立董事)
1968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现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2、陈更(非独立董事)
1963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锻造厂副科长、处长,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蒋兴洲(非独立董事)
1970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西安中萃汉斯(可口可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广东健力宝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场中心总经理/销售总公司总经理,白象食品集团执行总裁,广州王老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王震国(非独立董事)
1976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四研究所项目经理,上海爱为乐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虎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廖建文(独立董事)
1967年出生,男,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25年在战略、投资和领导力方面跨越学术界和工业界的全球职业经历。 曾任京东首席战略官,主要负责集团的战略规划、战略合作、集团品牌和公关以及重大的战略投资并购。还曾担任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战略创新与创业管理实践教授、长江创新研究中心学术主任。也曾是美国伊利诺理工大学斯图尔特商学院(Stuart School of Business,Illinoi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的终身教授。还曾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
6、杨德林(独立董事)
1962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MIT斯隆管理学院富布莱特学者,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与管理系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教授,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朱玉杰(独立董事)
1969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教学办公室学术主任,教育部金融类教指委副主任委员,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张高飞(非职工监事)
197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湖北楚冠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招商部经理、广东康人药业有限公司招商部经理、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招商部经理。现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崔尧(非职工监事)
1973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巨人集团子公司经理,正大青春宝集团分公司经理,安康北医大分公司经理。现任上海绝配柔性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供应链总监。
3、彭浩(职工监事)
1982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长沙共同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监助理。现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总经理办公室经理。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高远(董事会秘书)
1985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并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和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基金从业资格证书,耶鲁大学高级管理硕士(MAM, Yale School of Management),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历任三胞集团资本规划中心高级总监、南京新百(600682)董事会秘书、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深圳网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并在淡马锡(Temasek)控股子公司丰树集团(Mapletree)等国际企业从事投资工作。
2、王志华(财务总监)
1972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唯品会旗下乐蜂网、品骏控股CFO(首席财务官)、深圳网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副总裁,并在亚太资源集团、Tyson Food(泰森食品)、International Paper(国际纸业)、Sonoco(实耐格)等多家跨国公司担任财务管理职位。2020年12月至今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张杨(证券事务代表)
1984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潇湘晨报社法务专干、中南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主管。2020年2月至今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中心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100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戴文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总经理领取薪酬的标准为: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本年薪为每人每年税前100万元-170万元;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的标准为: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本年薪为每人每年税前60万-130万元。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为本公司提供伍仟万元借款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泉阳泉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简称“招商银行长春分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泉阳泉为本公司与招商银行长春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伍仟万元借款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泉阳泉已履行完成内部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702425994U
3、住所:长春市硅谷大街4000号
4、成立日期:1998年9月29日
5、法定代表人:王尽晖
6、注册资本:柒亿壹仟伍佰壹拾玖万柒仟捌佰壹拾贰元整
7、经营范围:食品、饮料、酒类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林化产品加工和销售;食用菌、动植物、林副土特产品、机械、建材、房屋维修;信息技术;森林采伐、木材、木制品、人造板、保健食品加工和销售(以上各项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商务信息咨询;煤炭经营;钢材(不含地条钢)、木材、粮油收购和销售;五金工具、金属材料、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首饰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担保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担保人泉阳泉为被担保人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3、担保金额(主债权):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2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2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编号:临2021-06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绍兴滨海新城致远中大道168号浙江医药总部1号楼4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春波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董事李男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董事储振华先生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陈乃蔚先生、裘益政先生、夏青女士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叶伟东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马敏英、桂逸尘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德法先生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现公司根据议案通过后实施进展与各方沟通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一)将各方拟共同设立投资的方式由“基金”调整为“合伙企业”,名称相应调整为 “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运营合伙企业”,以上名称均为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二)将合作方之一“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调整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调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 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1月6日下午15:0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15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9日以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霞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的权益, 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助力浙江省未来社区发展建设,并以投资带动主业,推进公司在“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控投资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投资公司”)与浙江未来社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共同设立“浙江未来社区建设投资基金”(暂定名),拟设立基金规模300,700万元, 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货币认缴出资100,0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33.26%;其他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66.52%。普通合伙人:浙江未来社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尚未注册)出资7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0.22%。
同时,公司拟与浙江金控投资公司、上海建工投资公司、七彩文旅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文旅”)共同组建浙江未来社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担任未来社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七彩文旅出资400万元,公司与浙江金控投资公司、上海建工投资公司各出资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7月02日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二、本次调整内容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议案通过后实施进展与各方沟通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一)将各方拟共同设立投资的方式由“基金”调整为“合伙企业”,名称相应调整为 “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运营合伙企业”,以上名称均为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将合作方之一“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调整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后续工商登记事宜,除以上调整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三、调整后的投资概述
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助力浙江省未来社区发展建设,并以投资带动主业,推进公司在“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与浙江金控投资公司、上海建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基金管理公司”)、七彩文旅共同组建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担任合伙企业管理人。合伙企业管理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七彩文旅出资400万元,公司与浙江金控投资公司、上海建工基金管理公司各出资200万元。
同时,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浙江金控投资公司、上海建工基金管理公司与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共同设立“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运营合伙企业”(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拟设立合伙企业总认缴规模为300,7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货币认缴出资100,0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33.26%;其他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66.52%。普通合伙人: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0.22%。
四、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H33K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6日
5、法定代表人:柴会荣
6、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长庆街道环城北路169号汇金国际大厦西2幢21层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浙江金控投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财政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9、经查询,浙江金控投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建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04451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5年9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方松
6、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32楼02单元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建工基金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海建工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9、经查询,浙江金控投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七彩文旅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8NYFL33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7年4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葛元成
6、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879-6室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七彩文旅的控股股东为七彩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小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七彩文旅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9、经查询,浙江金控投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合伙企业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规模:总出资额为300,700万元人民币。
2、认购金额:公司拟认缴出资额为100,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3.26%。
3、有限合伙人:浙江金控投资公司名义出资100,0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33.26%;上海建工以其子公司上海建工投资有限公司名义出资100,0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33.26%。
4.普通合伙人: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尚未注册)出资7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0.22%。
5.合伙企业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
6.出资进度: 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暂未出资。
7.合伙企业管理费率及投资期限:合伙企业管理费率按照实缴出资额的0.6%收取。对于合伙企业参股组建的子企业,不重复收取管理费。
合伙企业存续期为8年,包含5年投资期和3年退出期。根据情况,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适当延长退出期1年。
8.合伙企业退出与收益分配方式:投资期满,合伙企业可通过资产证券化、协议退出、资产分红、土地转让收益权、收购并购等方式实现退出,获得的投资收益在扣除各项费用后优先向各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资本金,如有剩余的,按照目标收益率(年化8%)向各合伙人分配;如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按照8:2的比例进行分配。
9、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该合伙企业任职,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上述投资事项预计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产生关联交易。
10、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对外投资,通过充分融合国资、民资特长优势,以投资带动主业,拓展了公司的投资渠道,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布局,符合公司重大战略导向。同时公司可以分享新经济红利,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对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此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相关内容的调整。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组建专业投资机构并共同设立合伙企业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重大战略导向。相关上下游产业链业态丰富,行业潜力大,市场前景广阔,充分融合了国资、民资特长优势,并以投资带动主业,推进公司在“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公司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合伙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并购整合等多种原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合伙企业日常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
另外,本次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尚未设立,合伙协议尚未签署,不排除出现合伙事项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69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鉴于该保险将于2022年1月底到期,现公司拟办理续保相关事宜。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保障内容:董责险承保董事和高管履职中所有的管理责任、误导陈述、错误遗漏、不当披露;被保险公司的有价证券相关、不当雇佣等
2、保障对象: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
3、赔偿费用:抗辩费用;法院判定的赔偿费用或庭外和解的费用;罚款
4、预计保费:保额1000万/年,保费预计12万/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成员,是国内历史悠久、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居全球财险市场前列,拥有强大的产品体系、专业技术。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此议案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70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3:0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 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至2022年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特别说明:
提案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2021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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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2年1月5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邮编:31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
4、登记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王莲军、张凯奇
联系电话:0571-88057132
传 真:0571-88052152
电子邮箱:zjjtzq@cnzg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邮 编:31001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1
2、投票简称:浙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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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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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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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