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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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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

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52 证券简称:*ST游久 公告编号:临2021-53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刘亮所持有的23,166,4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拟被司法处置,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99.977%,占公司总股本的2.78%。

● 本次司法处置前,股东刘亮及一致行动人代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822,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若本次司法处置成功,股东刘亮及一致行动人代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655,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两人合计持股比例将下降到5%以下。

● 本次司法处置事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 若本次司法处置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发现,上海金融法院刊登了(2021) 沪74执71号《司法处置股票公告》,获悉公司股东刘亮所持有的公司23,166,400股股票将于2022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处置股票公告的主要内容

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2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现公告如下:

1、处置标的物: 刘亮持有的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23,166,400股,证券简称:*ST游久,证券代码:600652,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占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总股本的2.78%。

本次股票的处置起始单价为2022年1月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股票收盘平均价的90%,未超过处置起始单价的竞买出价无效。

2、竞买人应符合本次处置股票对应的合格投资者条件,且成交后应遵守上 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交易所会员、自有或者租用交易单元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配置的账户登录司法执行平台或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报盘通道提交竞买申报。具有新股网下申 购 资 格 的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配 置 的 账 户 登 录 司 法 执 行 平 台 ( 网 址 : https://sf.uap.sse.com.cn/)进行竞买申报。其他竞买人可以委托证券交易所会员代为提交竞买申报。

3、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票数额累计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数额的30%。如因参与本次竞买导致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超过30%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4、本次处置予以分拆处置,每笔最小竞买申报数量为5,791,600股,最小 竞买申报数量对应的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金额应当与其拟竞买的最大申报数量相匹配。保证金应于2021年12月27日起至2022年1月4日15:30前支付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号:6228400037192013463)。保证金支付采用汇款方式,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实际竞买人的相关信息(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证券账户号码、拟竞买的申报数量、证券账户名称等),由本院确认竞买资格及竞买申报数量。未支付保证金或未足额支付保证金的竞买出价无效。

竞买结果公布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于收到竞买人保证金付款书面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方式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买受人应于收到本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差额(扣除保证金)付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湖北路 支行,账号:6228400037192013463)。逾期未支付,本院予以重新处置,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5、竞买人竞买出价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竞价由司法执行平台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匹 配,经本院核实后,在司法执行平台公布竞买结果。

6、竞买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余款后,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 定,由本院按竞买人出价高低依次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协助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因本次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规定由被执行人与买受人各自负担。被执行人应付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并在垫付后五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予以退还,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愿放弃。

大宗股票司法强制执行的具体事宜按照《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及《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操作规范》执行。

二、司法处置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亮持有公司股份23,171,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 ;本次将被司法处置的股份为23,16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

2、本次司法处置前,股东刘亮及一致行动人代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822,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若本次司法处置成功,股东刘亮及一致行动人代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655,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两人合计持股比例将下降到5%以下。

3、本次司法处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4、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游久

股票代码:600652

信息披露义务人1:代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刘亮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司法裁定)

签署日期:2021年 1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委托上市公司披露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说明:如本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代琳与刘亮存在婚姻关系,两人是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除公司以外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代琳、刘亮所分别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3,532,958股和41,400,000股被司法强制执行所致,导致二人持股比例分别降至3.68%和2.78%,均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股东刘亮、代琳是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822,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合计持股比例仍在5%以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全部处于被冻结(轮候冻结)的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被继续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形。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或权益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代琳、刘亮通过司法裁定方式被动减持二人所分别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3,532,958股和41,400,000股,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23%和4.97%。

2021年11月18日10时至2021年11月19日10时,苏州中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代琳、刘亮所分别持有的上市公司43,532,958股和41,400,000股进行公开拍卖,最终竞拍成功。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代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4,183,4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91%;刘亮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4,571,7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75%;代琳和刘亮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8,755,154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6%。

本次权益变动后,代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650,4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8%;刘亮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3,171,7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8%;代琳和一致行动人刘亮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3,822,196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共计84,932,958股,系股东代琳和刘亮所分别持有。本次被司法划转前,上述股份已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先后被多个法院冻结及轮候冻结。

本次权益变动后,代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650,4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8%。其中质押股份29,220,484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5.33%,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1 %;冻结(轮候冻结)股份30,650,493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8 %。刘亮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3,171,7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8%。其中质押股份23,166,4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8%,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8%;冻结(轮候冻结)股份23,171,703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8%。代琳和刘亮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3,822,1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因司法处置拍卖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00,863,858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11%。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资料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代琳):

信息披露义务人2(刘亮):

签署日期:2021年 12 月 日

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代 琳

信息披露义务人2:刘 亮

2021年12 月 日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 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21-06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棉花、

棉纱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现有棉花、棉纱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基础上,将其期货、期权交易所占用保证金额度由原有的5,000万(含本数)和500万(含本数),分别调增至1亿元(含本数)和5,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一)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拟增补独立董事胡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黑永刚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胡斌先生、边新俊先生、龚巧莉女士以及董事申世保先生、郭双霞女士组成,主任委员为胡斌先生,任期同届期。

本子项议案逐项审议,并分别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拟增补独立董事胡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黑永刚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胡斌先生、边新俊先生、龚巧莉女士以及董事马晓宏先生、程冠卫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为龚巧莉女士,任期同届期。

本子项议案逐项审议,并分别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拟增补独立董事胡斌先生、董事陈建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委员,独立董事黑永刚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龚巧莉女士、胡斌先生以及董事马晓宏先生、陈建江先生、程冠卫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为马晓宏先生,任期同届期。

本子项议案逐项审议,并分别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拟增补独立董事胡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黑永刚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边新俊先生、胡斌先生、龚巧莉女士以及董事马晓宏先生、郭双霞女士组成。主任委员为边新俊先生,任期同届期。

本子项议案逐项审议,并分别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公司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棉花、棉纱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

会议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证券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21-06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上午11:30时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志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棉花、

棉纱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现有棉花、棉纱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基础上,将其期货、期权交易所占用保证金额度由原有的5,000万(含本数)和500万(含本数),分别调增至1亿元(含本数)和5,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21-06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

有限公司棉花、棉纱期货期权套期

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依次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棉花、棉纱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为充分应对和管控棉花现货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保证公司公司棉花业务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子公司”)在现有棉花、棉纱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基础上,将期货、期权交易所占用保证金额度由原有的5,000万(含本数)和500万(含本数),分别调增至1亿元(含本数)和5,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此次针对子公司开展棉花、棉纱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调整的原因

2021年度下半年以来,国内棉花期、现货市场正经历价格短期内大幅波动,交易风险极速攀升的历史性阶段。为应对和控制棉花现货交易业务的相关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积极开展棉花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业务,但随着现货交易风险的增加,现有期货、期权交易规模已不能满足其实现套期保值的需求。因此,公司决定调整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提高期货、期权交易所占用保证金的授权额度。

二、公司关于证券投资相关决策程序的规定

按照《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与资产处置决策制度》针对证券投资相关决策程序作了如下规定:“股东大会批准单项发生金额或连续12个月内对同一或相关资金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值的10%以上或5,000万元以上的证券投资;10%以下或不超过5,000万元的股东大会在闭会期间授权董事会批准;1%以下或不超过500万元的,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按照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和签署有关文件,并报告董事长,同时报董事会备案”。

三、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调整情况

目前棉花期货、现货价格波动风险较为明显,为保证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正常开展,有效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降低公司棉花现货及贸易经营风险,公司拟将子公司自营棉花的保值比率提高至80%以上,棉花贸易保值比率提高至100%。同时,在现货交易及贸易的套期保值业务中,要求子公司合理使用期货、期权这两种套期保值工具,紧密配合,最大限度地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因此,基于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现有的棉花、棉纱这两种交易品种,公司拟将其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规模做如下调整。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调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次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及新赛精纺有限公司开展棉花、棉纱期货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同意所属子公司开展棉花、棉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规模控制在1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以内,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和新赛精纺有限公司授权额度分别为5,000万元(含本数)。上述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7-025号、2017-028号和2017-031号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棉花、棉纱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保证金的最高额度调增至1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

(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调整

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十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开展少量棉花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原则上只做棉花看涨期权的卖出方,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累积总额控制在100万元以内,一个年度或每12个月内在100万元的资金额度内非滚动使用。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十六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调整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一个报告年度内买卖期权支付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并且用于履行实物交割义务的棉花现货总额不超过3,000吨。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占用保证金的最高额度调增至5,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

《公司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棉花、棉纱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在通过董事会决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在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后方可实施。

公司此次针对子公司开展棉花、棉纱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或控制现货交易及贸易中价格波动对公司业务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出现背离,造成交易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三)操作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五)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再到与期货公司、场外期权交易对手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五、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对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保证金额度进行调整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也将随之加大,因此,公司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开展相关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明确以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期权交易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策略,达到最佳保值效果。

(二)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所占用的资金规模,确保操作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所投入保证金额度不超过批准的最高额度。

(三)严格要求子公司仅在准许的期货、期权交易品种(棉花、棉纱)范围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且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四)加强对期货、期权相关业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同时,强化对业务的审计监督,以有效防范风险。

(五)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六)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子公司规避或控制日益增加的经营风险的需要对其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进行及时调整,有助于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开展并实现对现货交易、贸易进行套期保值目的。因此,有助于公司合理管控经营风险和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调整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充分开展针对现货交易及贸易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应对日常经营中市场风险的剧烈变化,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和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公司子公司在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并且公司已针对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制定了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需要对所占用保证金额度进行调整的方案是可行的,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授权额度进行调整。

八、备查文件

1、《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2 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0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一2268189;传 真:0909一2268162; 邮 编:833408。

联 系 人:许丽霞、毛雪艳

联系地址: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1- 049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青岛朗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朗行”)持有公司股份51,362,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72449%。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披露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青岛朗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0股。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收到青岛朗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2021年12月15日,青岛朗行持有公司股份51,362,247股,占公司总股本10.272449%。现公司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①本次减持的股份均系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

②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青岛朗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朗行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朗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青岛朗行还是持股5%以上股东,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建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晓颖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诗航、李泽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