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关于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或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事由,本基金将于2021年12月20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00457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9月1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1年12月15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2021年12月20日起,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21年12月13日起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基金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2、清算期间,基金清算成本、资产变现等可能导致基金净值的波动,此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留意。
3、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4、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将停止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基金财产将在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后进行分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含转换出)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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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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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5)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tocke.com.cn)查阅《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345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州转债”到期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1-088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州转债”到期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
● 兑付本息金额:108元人民币/张
● 兑付资金发放日: 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
● 可转债摘牌日: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
● 可转债停止交易起始日: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
● 自2021年12月31日至 2022 年1月14日“九州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九州转债”转换为九州通的股票,公司当前收盘价(13.73元/股)与转股价格(17.83元/股)存在一定差异,请投资者注意转股可能产生亏损的风险。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号文核准,于2016年1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为6年(即2016年1月15日~2022年1月14日),2016年1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九州转债”,证券代码为“110034”。九州转债自2016年7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将于2022年1月14日到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公司“九州转债”到期摘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故“九州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8元/张(含税),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九州转债”将于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1年12月31日至 2022 年1月14日),“九州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九州转债”转换为九州通的股票,公司当前收盘价(13.73元/股)与转股价格(17.83元/股)存在一定差异,请投资者注意转股可能产生亏损的风险。
三、可转债和转股的摘牌
“九州转债”到期后,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2022年1月17日完成“九州转债”到期兑付以及可转债和转股的摘牌工作。
四、其他
发行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7-84683017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8号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1-090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拆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106次会议审核通过,并已取得核准发行批文。
物产环能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及《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及《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并进行网上路演;于2021年12月6日开始申购;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进行网上申购摇号及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物产环能股票将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物产环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详细内容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一、基本情况
根据《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基本情况如下:
股票简称:物产环能
股票代码:603071
发行价:15.42元/股
发行数量:100,431,800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18%
发行后总股本:557,954,442股
上市日期:2021年12月16日
具体内容请详见物产环能于2021年12月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于2021年12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2021年6月30日,物产环能归属于物产环能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47亿元,公司归属于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9.80亿元,物产环能归属于物产环能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占公司归属于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6.24%。
物产环能本次发行前,公司直接持有物产环能66.00%股份,并通过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物产环能4.00%股份,公司合计持有物产环能70%股份,对物产环能具有控制权,合并其财务报表。物产环能本次发行后,公司直接持有物产环能54.12%股份, 并通过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物产环能3.28%股份,公司合计持有物产环能57.40%股份,仍是物产环能控股股东,对其具有控制权,合并其财务报表。
物产环能上市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90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本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其中员工以薪酬等合法合规方式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采取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即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34,515,501股,金额1,196,159,716.40元,买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7%。公司将持续关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9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19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回复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21-025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胡鑫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胡鑫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胡鑫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胡鑫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2021-026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
重整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34亿元金额参与美丰化工的破产重整》,详情见2021年11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关联交易提示公告》。
2021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给公司的《关于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问询函》,详情见2021年11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21年11月17日,公司就上述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在指定媒体上披露,详情见2021年11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1年12月15日,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取得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兵)WH安许证[2021]23号,有效期:2021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
公司将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80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75,235,86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1214-1号),公司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75,235,863股无限售流通股新增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
据向控股股东了解,本次轮候冻结原因如下:因融资纠纷,中开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75,235,863股无限售流通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民事裁定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执行上述轮候冻结。截至目前,正源地产正与上述冻结申请人进行有效沟通。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注:该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为正源地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其中正源地产持有公司股份为375,235,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累计被冻结或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均为正源地产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除本次轮候冻结外,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被轮候冻结的其他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052、2020-067、2021-021、2021-040、2021-042、2021-069)。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冻结事项所涉案件外,公司目前未知控股股东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经在上证债券信息网查询,正源地产代码为“16正源01”、“16正源02”、“16正源03”的债券主体评级及债券评级均为C级。
2、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未构成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相关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1--054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自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科新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黄绍嘉先生,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科新控股及其控股公司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绍嘉先生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向相关方进行函证并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绍嘉先生进行书面函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绍嘉先生均不存在对上市公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
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绍嘉先生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1-084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部统计,2021年11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煤炭业务、煤化工业务主要运营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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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0年12月完成了对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49.315%股权、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等资产的收购。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本次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2020年1-11月主要运营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021年1-11月,本集团销售商品煤9,527万吨,同比减少4,145万吨或30.32%,主要是由于:①为提升资产质量,公司剥离贸易煤业务,贸易煤销量同比减少2,265万吨;②由于地质条件制约及政策性停产因素影响,公司山东省本部矿井商品煤产量同比减少447万吨;③由于安全环保限产政策等因素影响,内蒙古区域石拉乌素煤矿和营盘壕煤矿商品煤产量合计同比减少782万吨,实际产量水平为核定产能的约20%。
公司本部矿井的生产制约因素已于8月份消除,产量恢复正常水平;公司积极应对解决限产影响,自11月中旬起,石拉乌素煤矿和营盘壕煤矿产量水平恢复至核定产能的约50%。
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及灾害、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各月份的运营数据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最终数据需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111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蒋立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903,56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02%。该等股份均来源于2016年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刃剑”)股权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蒋立章先生拟自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1,633,54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9%。如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包括但不限于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则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1号)。2021年6月11日至12月10日,因法院强制平仓,蒋立章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5,151,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8%。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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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6日股东蒋立章先生与股东彭章瑾女士办理了离婚手续,原由夫妻关系所构成的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披露的《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9号)。因此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蒋立章先生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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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