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A类基金份额恢复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
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127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
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为了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现就前述公告中“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和风险”下的逾期债务担保数量补充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13日,逾期债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针对以上担保,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包括要求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切实履行反担保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必要时进行追偿,包括通过协商及司法途径等。
目前,公司正积极持续推进相关方,争取促成解除相关的关联担保。
相关说明:
1、补充以上内容后的公告详见与本补充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公告》(更新后)。
2、以上补充内容仅为对公告中的逾期债务担保数量的进一步明细情况说明,便于投资者更集中进一步了解,并不涉及变更《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议案》的实质内容。
3、公司已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于《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公告》同日(2021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对目前所涉担保责任、数量和公司拟采取措施进行了说明。公司积极关注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128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
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补充公告》,现将含补充内容的原公告更新如下:
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能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届时可能因被动构成违规担保而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13.4条规定情形的风险。
3、若公司按程序最终履行担保责任,公司届时存在因承担对控股股东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债务,因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公司可能因被动提供资金而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13.4条规定情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关联担保情况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标的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与交易对方等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向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弦投资”)出售公司持有的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100%股权、北京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前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原对京汉置业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具体详见2021年7月28日、2021年11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合称“指定媒体”)的《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标的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京汉置业于2021年8月30日完成了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京汉置业为关联方凯弦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上述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仍存对京汉置业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金融机构债务提供担保,故该担保被动形成关联担保。
截至2021年12月13日,公司为标的公司金融机构债务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上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和《产权交易合同》对尚存的公司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约定,其中金融机构债务担保优先由公司、标的公司与担保权人协商一致,使得公司在标的公司股权交割后不再继续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如在标的公司股权交割日,仍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需为标的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则在交割日后3个月内,由公司继续为标的公司的相应债务提供担保,并由受让方凯弦投资之唯一股东奥园广东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上述期限过后,受让方凯弦投资需使得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标的公司股权交割后不再提供担保。
凯弦投资就上述约定进一步出具说明:“在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后,本公司将积极解除奥园美谷及其子公司对标的公司的金融机构债务担保。如交割日3个月后本公司或相关方无法解除奥园美谷及其子公司上述担保,本公司将在1个月内与奥园美谷协商落实解决方案,具体解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转让方参照相关案例和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用标准向转让方支付担保费用。该解决措施中,公司向凯弦投资收取担保费符合商业惯例,具有合理性。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凯弦投资的唯一股东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广东”)对上述金融机构债务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具体详见上述《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标的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收取担保费情况
凯弦投资拟与公司签订《关于融资担保费的合同》,收取担保费的标准为:在担保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为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的(如有),担保费按担保合同金额的年化率1%收取;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费按担保合同金额的年化率0.5%收取。前述合同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因凯弦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收取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军先生、陈勇先生、胡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担保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872549X1;
2、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院1号楼802室;
4、法定代表人:王宇平;
5、注册资本:35,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销售钢材、建筑材料、商品房;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以上2020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8、关联关系及失信被执行情况说明:京汉置业为凯弦投资100%持股企业,凯弦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故京汉置业亦为公司的关联方;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京汉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P87H25;
2、成立日期:2021年4月6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A栋39A;
4、法定代表人:谭毅;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电子商务;电气上门安装;管道和设备上门安装;展示展览策划;
7、凯弦投资于2021年4月6日设立,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奥园广东100%持股。自设立以来股权及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动。尚未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奥园广东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8、关联关系及失信被执行情况说明:凯弦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奥园广东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均为郭梓文先生,均为公司关联方;具体“产权控制关系图”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凯弦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1、经查询,近三年上市公司收取担保费存在如下案例:
■
2、公司关联方收取的担保费情况:
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田汉先生和配偶李莉女士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收费为: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的,担保费用按担保合同金额的1%/年收取;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费用按担保合同金额的0.5%/年收取。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收取的担保费率是遵守市场化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公司关联方收费等情况,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1、2021年8月27日,甲方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向乙方出售甲方持有的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100%股权、北京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5%股权(以下统称“标的资产”)。
2、乙方于2021年8月11日出具说明,承诺:“在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后,本公司将积极解除奥园美谷及其子公司对标的公司的金融机构债务担保。如交割日3个月后本公司或相关方无法解除奥园美谷及其子公司上述担保,本公司将在1个月内与奥园美谷协商落实解决方案,具体解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转让方参照相关案例和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用标准向转让方支付担保费用。”
3、京汉置业100%股权已于2021年8月30日办理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登记在乙方名下。
现双方协商一致,就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融资担保费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一)担保范围
截至本合同签署日,仍由甲方及其子公司为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的债务提供的担保,担保内容按实际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担保函等法律文件(以下简称“担保文件”)为准并继续履行。
(二)担保费
1、在担保范围内,甲方为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的(如有),担保费按担保文件主债务金额的年化率1%收取(每年按365天计算)。
2、在担保范围内,甲方为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费按担保文件主债务金额的年化率0.5%收取(每年按365天计算)。
3、担保费自京汉置业100%股权登记在乙方名下后三个月结束之日后(即2021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如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提前还款或分期还款,则按各时段实际债务金额结算担保费,担保费每季度支付。
4、甲方及其子公司同时或分别为京汉置业或其子公司同一笔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仅计算一次担保费。
5、由乙方督促实际融资借款人将担保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否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担保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损失。乙方若逾期支付担保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经甲、乙双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原因和影响
公司继续为置出标的债务提供担保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京汉置业从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关联方而形成的关联交易,不属于新发生的交易事项。因目前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同意解除担保的书面文件,故本次担保实质为公司根据已签署的担保合同继续对京汉置业及其下属公司履行相关担保义务,并未在原有担保责任上加大公司的担保义务,同时公司正积极持续推进相关方,争取促成解除该关联担保。
公司对所置出标的公司相关担保收取担保费,属于采取的补偿措施,旨在维护公司利益;担保费率系参照市场价格、公司关联方收费等综合情况确定,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凯弦投资及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113.13万元。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和风险
截至201年12月13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担保余额为165,523.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5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121,919.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13日,逾期债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针对以上担保,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包括要求奥园广东切实履行反担保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必要时进行追偿,包括通过协商及司法途径等。
目前,公司正积极持续推进相关方,争取促成解除相关的关联担保。
由于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了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的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3%。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即原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置出后被动形成的,在担保未获解除前,收取担保费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担保费率定价符合公允、公平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1)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担保系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即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置出后被动形成,收取担保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并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担保费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国寿安保泰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1年12月16日起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申请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单个开放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的相关要求;
(2)自2021年12月21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58-2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国寿安保稳福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已于2021年9月16日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可查阅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9月16日发布的《国寿安保稳福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的6个月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6月16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日常赎回、转换转出起始日为2021年12月16日。本基金已于2021年9月16日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对于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份额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申请赎回和转换转出。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暂停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者转换转出。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某一销售机构(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用
本基金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收取赎回费。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将按照本公司于2014年8月5日刊登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机构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及2018年4月17日刊登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展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执行。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2)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相关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4)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5)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6)其他未尽规则详见《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
(2)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在规则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其他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0层
直销电话:010-50850723
直销传真:010-50850777
客服电话:4009-258-258
网址:www.gsfunds.com.cn
(2)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e.gsfunds.com.cn/etrading/
5.2 其他销售机构
(1)开通日常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开通日常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赎回不成功,则赎回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相关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国寿安保稳福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以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120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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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16日(含2021年12月16日)起恢复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仍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
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银华永兴LOF,基金代码:161823,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21年12月14日,银华永兴LOF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475元,相对于当日1.2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2.92%。截至2021年12月15日,银华永兴LOF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616元,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于2021年12月16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1年12月16日10:30起复牌。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注意投资风险。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者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本基金已于2021年12月9日发布《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审议《关于终止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及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于2021年12月10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于2021年12月16日起恢复申购业务,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本基金的最新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较大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1年9月4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信聿”)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总额314,404万元。本次可转债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转股期限自 2020年12月3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止。截至2021年12月14日,因公司可转债持有人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信聿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上述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信聿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北京信聿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2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391,5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同时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北京信聿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截至2021年12月14日,北京信聿股份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后股份变动比例已超过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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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