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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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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2021-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9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4日(周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采取上述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0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0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42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 发行规模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2.05 票面利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 转股期限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

2.09 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2.11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2.12 赎回条款

2.13 回售条款

2.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5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2.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9 担保事项

2.20 评级事项

2.21 募集资金存管

2.22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7、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1、2、3、4、5、6、7、8、9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含)以上同意,其中第 2 项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1日9:3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4218号公司董秘办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1)姓名:卞大云、檀毅飞、曹晓寒

(2)联系电话:021-69595008

(3)传 真:021-69595008

(4)电子邮箱:secretarybd@yaojipoker.com

5、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5

2.投票简称:姚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8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姚记科技”)于2021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通知中有一处议案名称有误,为保障投资者顺利参与投票,现就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三、提案编码”提案名称5的原文如下:

二、更正后“三、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5的内容如下:

除上述更正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年12月15日,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物产集团管理人”)与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程集团”)签署了《〈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协议(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二》”),将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物股份”)199,400,000股股票,股比为29.99%,按照4.39元/股的价格置入,总对价为875,366,000元。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荣华。

2、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接到《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重整进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临时决策机构表决同意,2021年8月25日,物产集团管理人与荣程集团签署《〈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为进一步明确交易细节,2021年12月15日,物产集团管理人与荣程集团签署《补充协议二》。《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重整进展情况

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分别简称“天津高院”、“天津二中院”)分别依法裁定受理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等44家企业重整案件,并分别指定物产集团清算组担任重整企业管理人。

为了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确保战略投资者遴选过程与结果公开、公平,重整期间组建了主要由债权人代表等重整相关利益主体组成的遴选委员会,以及由管理人与财务顾问组成的遴选监督组,共同推进战略投资者竞争性谈判与遴选工作。2020年12月4日,结合两轮竞争性谈判情况和意向战略投资者方案,最终确定物产集团商品贸易板块的战略投资者为荣程集团,并与其初步接洽了有关承接机电汽车板块的意向。2020年12月9日,物产集团管理人与荣程集团签署了《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协议(商品贸易板块)》。2020年12月23日,天津高院、天津二中院分别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依据重整计划约定,荣程集团将直接或间接持有引战平台51%股权,引战平台将直接或间接持有引战企业股权,引战企业持有相应底层资产。

2021年7月26日,荣程集团向物产集团管理人递交《荣程集团参与浩物股份重整投资协议核心条款》,提出将部分商品贸易板块引战平台底层资产与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部分浩物股份股票进行置换的方案。2021年8月25日物产集团管理人与荣程集团签署《补充协议》,2021年12月15日签署《补充协议二》。

二、荣程集团基本情况

荣程集团系以钢铁为主业,兼营物流贸易、资源开发、科技金融等为一体的大型联合企业。

1、公司名称: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701

4、法定代表人:张荣华

5、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663051415T

7、主营业务: 以自有资金对钢铁、农、林、牧、渔、仓储、科技、贸易、煤化工业投资;钢材、金属制品批发兼零售;企业信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张荣华持股 83.33%, 张君婷持股 8.33%,张锡尧持股 8.33%。

三、《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双方确认《补充协议》第1.1条约定的资产置换标的具体内容与价值为:

(1)置出标的:资产总价值为人民币(下同)874,110,654.63元的商品贸易板块内的部分底层资产。

(2)置入标的:浩物机电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浩物股份199,400,000股股票,股比为29.99%。按照4.39元/股的价格置入,总对价为875,366,000.00元,具体包括:

A.浩物机电持有的浩物股份51,684,306股股票,股比为7.77%,对价为226,894,103.34元。

B.浩物机电持有的天津市浩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鸿汽车”)100%股权,浩鸿汽车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浩物股份147,715,694股股票,股比为22.22%,对价为648,471,896.66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引战平台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将直接及间接持有浩物股份29.99%的股权,成为浩物股份控股股东,浩物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荣华。

备查文件:《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重整进展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仁智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1-60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2月16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12月17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自2021年12月17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仁智”变更为“仁智股份”,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证券简称由“ST仁智”变更为“仁智股份”;

3、证券代码仍为“002629”;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

5、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二、关于公司股票被施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2017、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2.1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7724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由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1.1条和13.3.1条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9月18日开市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 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0年,公司充分发挥自身的内容优势,整合优化现有资源,聚焦主营业务,剥离和处置协同效应较差的资产,实现资金回流;同时持续投入市场拓展的工作,保持与优质客户的良好业务关系,切实提高了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11105号)显示,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573,372.5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91,361.3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170,194.47元。同时,根据大华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收回情况、对外财务资助归还情况及收入内控整改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52号)显示,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已消除,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五)项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的情形。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公司2020年度业绩情况,虽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但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规定的需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关于发布〈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1年12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 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关于对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2月16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12月17日开市起复牌,2021年12月17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仁智”变更为“仁智股份”,公司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将被美国列入“投资黑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10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将被美国列入“投资黑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2021年12月15日关注到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美国财政部明天(2021年12月16日)将再把8家中国企业列入“投资黑名单”,被列入该名单的中国企业,将无法获得美国投资者的投资,立昂技术为8家中国企业之一,公司继此前被列入“实体清单”之后又将被再次列入“投资黑名单”。

二、风险提示

立昂技术是一家以信息与通信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围绕数字城市系统服务、IDC数据中心及云计算服务、电信运营商增值服务和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四大模块开展相关业务。公司严格遵守国际商业惯例及法律法规,在国内外合规开展业务,并始终按照合作共赢和公开公平的原则与国内外同行展开合作与竞争。公司业务并不涉及美国市场,公司云计算、大数据及智慧城市的平台和中台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公司将被美国列入“投资黑名单”的事件,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对所有客户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业绩也不会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经营及财务情况正常。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加大公司自主研发,不断提高技术及服务质量,在数字城市、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业务领域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

因该信息来源于境外媒体报道,公司将持续关注和跟进后续事件的发展情况,进一步分析和评估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并持续与各相关方进行沟通,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郭虎等7名自然人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27名自然人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大晟资产、郭虎等7名自然人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27名自然人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的股权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审核意见以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披露的并购重组委2021年第3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乐通股份,股票代码:002319)将在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的正式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2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14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海控股”)收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越城法院”)送达的《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执保案号:(2021)浙0602执保1934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越资产”)因与泛海控股发生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涉案股权转让款6,124.5万元),向越城法院提起诉讼。浙越资产向越城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越城法院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9,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越城法院基于上述裁定,前期已冻结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346亿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据2021年12月14日越城法院送达的《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除上述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346亿股股份外,越城法院另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资金323,645.84元,冻结期限12个月;冻结了公司持有的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民生金服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泛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轮候冻结了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查封了公司名下部分房产,查封期限36个月。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财产保全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浙越资产开展沟通协商,争取尽快解决争议,释放被保全的公司资产。同时公司认为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属于超标的额查封、冻结,将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执行异议,申请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冻结。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公告

日前,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交易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只债券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551)的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鉴于可转债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允,且该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按法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了原股东优先配售并获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21年12月14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情况公告如下:

获配“甬金转债”(债券代码:113636)38,290张,获配金额3,829,000元。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做市商的公告

为促进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8099,扩位简称:建信中关村REIT,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相关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做市服务,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做市服务。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由公司授权合作伙伴申请的产品

通过美国FDA 510(K)审核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由公司授权合作伙伴申请的产品

通过美国FDA 510(K)审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由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生产、公司美国合作伙伴Diazyme Laboratories Inc.(以下简称“Diazyme公司”)申请的iFlash 1800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和iFlash Total β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试剂盒通过了美国FDA的510(K)审核,获准使用K号(K212221)。

前述两款产品通过美国FDA 510(K)审核,标志着亚辉龙研发生产的iFlash 1800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及iFlash Total β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试剂盒可以通过Diazyme公司进入美国市场,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但产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改变等因素影响,公司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5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15日,因生物医药企业研发创新及产业化扶持奖励、企业研发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等项目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1,281.97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预计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87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3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所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12月15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

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及时与相关各方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并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鉴于所涉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且部分内容需要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最晚于2021年12月22日前(含12月22日)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尽快提交《关注函》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富安达中小盘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人寿”)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17日起中国人寿开始办理富安达中小盘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2.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30-6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ad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 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2021年度安信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庄园女士将继续担任我司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等产品的基金经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