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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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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5版)

2、公司在复星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同时不低于复星财务公司向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复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甲方及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银票保证金比例不高于本公司及成员单位在国内金融机构开票所需的保证金比例。

3、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协议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二)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市规则》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含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鑫拓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金腾发展有限公司、新加坡金腾国际有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含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金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南京金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含湖南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9.8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2021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22年的担保)。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含互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339,641.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1%。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涉及公司简称的释义如下:

1、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含互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339,641.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1%。

2、为满足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在2022年为南钢发展(含南钢环宇、南钢国贸、鑫拓钢铁、香港金腾发展、新加坡金腾)、钢宝股份(含南钢现货)、金恒科技、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金瀚环保(含金垦环保)、安阳合力(含湖南合力、安阳合力科技)、宁波北仑、金瑞新能源、金祥新能源提供折合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109.84亿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2021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22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29%。(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2022年度,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在不同全资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在不同控股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3、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担保涉及的相关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钢发展

注册资本:247,6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卸甲甸;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在存续公司的生产能力内生产经营);自产钢材销售;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自产产品销售;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钢铁技术开发服务;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安装;废旧金属的回收、利用;计算机系统服务;其他印刷品印刷、内部资料印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发展资产总额为1,281,253.14万元,负债总额为393,030.29万元(贷款总额4,500.00万元);2020年度,南钢发展实现营业收入364,096.66万元,实现净利润64,467.29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南钢发展资产总额为1,546,740.06万元,负债总额为627,584.24万元(贷款总额3,000万元);2021年1-9月,南钢发展实现营业收入269,749.28万元,实现净利润30,932.97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发展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南钢环宇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卸甲甸;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煤炭、焦炭、焦粉、兰炭、矿石、熔剂、合金、废钢、备件、电极、耐火材料、金属材料、日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环宇资产总额为488,627.27万元,负债总额为431,612.17万元(贷款总额为840,000万元);2020年度,南钢环宇实现营业收入1,817,130.91 万元,实现净利润2,746.95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南钢环宇资产总额为1,782,945.72万元,负债总额为1,730,989.07万元(贷款总额为0万元);2021年1-9月,南钢环宇实现营业收入1,916,082.98万元,实现净利润-5,058.45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环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3、南钢国贸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88号3302、3308室;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586,560.44万元,负债总额为377,558.97万元(贷款总额264,553.1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5,751.32万元,实现净利润24,471.0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1,273,136.66万元,负债总额为1,060,135.86万元(贷款总额482,955.47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36,522.18万元,实现净利润3,999.33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4、鑫拓钢铁

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1号楼503-1室;法定代表人:陆兆勇;经营范围:铁矿石、煤炭、钢材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鑫拓钢铁资产总额为16,372.12万元,负债总额为8,960.20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鑫拓钢铁实现营业收入41,501.89万元,实现净利润3,466.81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鑫拓钢铁资产总额为31,500.40万元,负债总额为23,469.26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鑫拓钢铁实现营业收入29,193.42万元,实现净利润619.22万元。

鑫拓钢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的全资子公司。

5、香港金腾发展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注册地址:ROOM 1201 88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K。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技术发展咨询。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香港金腾发展资产总额为127,220.8万港币,负债总额为100,146.1万港币(贷款总额66,890.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4,613.0万港币,实现净利润3,806.1万港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香港金腾发展资产总额为121,171.54万元,负债总额为77,941.61万元(贷款总额13,055.95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58,404.97万元,实现净利润20,303.78万元。(未经审计)

香港金腾发展系香港金腾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金腾国际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6、新加坡金腾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100元新币;注册地址:8 TEMASEK BOULEVARD #29-01 SUNTEC TOWER THREE SINGAPORE(038988);经营范围:IRON&STEEL INDUSTRY;CONSULTANCY&TECHNICAL SERVICES TO IRON&STEEL INDUSTRY。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加坡金腾资产总额为27,193.70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3,626.98万美元(贷款总额7,483.04万美元);2020年度,新加坡金腾实现营业收入136,888.91万美元,实现净利润1,828.25万美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新加坡金腾资产总额为189,138.25万元,负债总额为68,460.23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新加坡金腾实现营业收入1,052,689.12万元,实现净利润31,456.47万元。(未经审计)

新加坡金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持有其8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腾持有其20%股权。

7、钢宝股份

注册资本:15,084.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智城园区2号楼4楼;法定代表人:范金城;经营范围:网上销售钢材;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炉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仪器仪表、焦炭、耐火材料、电子产品、电工器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木材、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冶金技术及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提供劳务服务;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钢宝股份资产总额为95,384.20万元,负债总额为63,399.93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钢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67,463.54万元,实现净利润5,608.85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钢宝股份资产总额为393,195.88万元,负债总额为355,970.25万元(贷款总额8,000万元);2021年1-9月,钢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557,737.69万元,实现净利润8,211.76万元。(未经审计)

钢宝股份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直接持有其58.0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其8.20%股权,南钢发展控股子公司金恒科技持有其6.63%股权。

8、南钢现货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智城园区2号楼4楼401-1室;法定代表人:黄寰;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仪器仪表、钢材、金属材料、焦炭(不含危险品)、煤炭、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冶金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搬运装卸(不含运输,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加工、配送(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企业网站的开发设计建设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现货资产总额为46,951.39万元,负债总额为32,897.67万元(贷款总额6,200.00万元);2020年度,南钢现货实现营业收入227,873.28万元,实现净利润1,554.44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南钢现货资产总额为214,216.27万元,负债总额为199,011.70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南钢现货实现营业收入259,889.07万元,实现净利润1,150.86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现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钢宝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9、金恒科技

注册资本:18,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中山科技园科创大道9号A5栋五层;法定代表人:李福存;经营范围:计算机、自动化、智能化、通信、机电一体化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集成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与网络工程、自动化工程、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的设计、安装、集成及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技术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恒科技资产总额为47,168.44万元,负债总额为12,778.76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金恒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4,730.60万元,实现净利润2,880.3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金恒科技资产总额为57,184.12万元,负债总额为22,098.01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金恒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3,023.52万元,实现净利润695.38万元。(未经审计)

金恒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控股子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其74.77%股权,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持有其5.23%股权。

10、北京南钢

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178号院1号楼5层519-5;法定代表人:洪光涛;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金属矿石、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摩托车(三轮除外)、电气机械、五金交电、服装、针纺织品、工艺品(不含文物)、橡胶制品;仓储保管;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商务委员会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南钢资产总额为45,646.50万元,负债总额为43,556.58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入160,417.59万元,实现净利润361.2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北京南钢资产总额为41,729.43万元,负债总额为39,870.51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入243,284.53万元,实现净利润-208.38万元。

北京南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上海南钢

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W-198室;法定代表人:朱定华;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建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29,770.81万元,负债总额为24,211.39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177,851.02万元,实现净利润1,600.7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64,381.82万元,负债总额为58,485.07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187,061.77万元,实现净利润336.63万元。

上海南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金瀚环保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宁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张冬霖;经营范围:环保科技研发;污水处理;环境监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治理;土壤修复;固体废弃物处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环保设施运营;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销售;节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洗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瀚环保资产总额为21,777.20万元,负债总额为6,359.71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金瀚环保实现营业收入11,350.57万元,实现净利润2,166.45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金瀚环保资产总额为214,816.16万元,负债总额为5,306.66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金瀚环保实现营业收入5,960.03万元,实现净利润762.01万元。

金瀚环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3、金垦环保

注册资本:95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时代大道96号;法定代表人:张冬霖;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监测;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垦环保资产总额为808.70万元,负债总额为111.81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金垦环保实现营业收入154.87万元,实现净利润15.89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金垦环保资产总额为1,134.76万元,负债总额为189.64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金垦环保实现营业收入309.73万元,实现净利润-20.77万元。

金垦环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瀚环保的控股子公司。目前金瀚环保持有其51%股权。

14、安阳合力

注册资本:7,576万元;注册地址:安阳高新区长江大道285号;法定代表人:陈伟;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材料、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钢筋、钢筋焊接网生产、销售;电器柜组装;电器设备、钢材、建材、铁粉销售;机电产品设计、技术服务、咨询;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进出口业务除外)。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阳合力资产总额为38,495.04万元,负债总额为13,478.77万元(贷款总额2,634.45万元);2020年度,安阳合力实现营业收入10,480.84万元,实现净利润-796.39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安阳合力资产总额为37,351.09万元,负债总额为13,161.22万元(贷款总额284.45万元);2021年1-9月,安阳合力实现营业收入8,254.84万元,实现净利润-826.40万元。

安阳合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15、湖南合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岳阳市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松杨湖路与云欣西路交汇处(1号厂房);法定代表人:谷庆斌;经营范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钢筋、钢筋焊接网生产、销售,钢材、建材、铁粉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合力资产总额为41,583.70万元,负债总额为23,639.73万元(贷款总额17,812.50万元);2020年度,湖南合力实现营业收入10,950.71万元,实现净利润-1,948.14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湖南合力资产总额为39,411.53万元,负债总额为23,009.87万元(贷款总额17,343.75万元);2021年1-9月,湖南合力实现营业收入26,260.64万元,实现净利润-1,542.32万元。

湖南合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阳合力的控股子公司,安阳合力持有其51%的股权。

16、安阳合力科技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市辖区高新区长江大道西段285号 ;法定代表人:陈伟;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钢筋、钢筋焊接网生产、销售;电器柜组装;电器设备、钢材、建材、铁粉销售;机电产品设计、技术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阳合力科技资产总额为14,312.34万元,负债总额为946.58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安阳合力科技实现营业收入70,797.48万元,实现净利润831.10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安阳合力科技资产总额为26,143.75万元,负债总额为12,680.85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安阳合力科技实现营业收入79,383.94万元,实现净利润97.15万元。

安阳合力科技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阳合力的全资子公司。

17、宁波北仑

注册资本:17,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新建路2号5幢1号305室;法定代表人:陈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北仑资产总额为66,206.28万元,负债总额为26,169.21万元(贷款总额15,286万元);2020年度,宁波北仑实现营业收入39,702.30万元,实现净利润1,851.31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宁波北仑资产总额为69,028.10万元,负债总额为26,141.72万元(贷款总额14,610万元);2021年1-9月,宁波北仑实现营业收入34,056.62万元,实现净利润2,904.05万元。

宁波北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南钢发展持有其54.65%股权。

18、金瑞新能源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董事长:林国强;经营范围:A.煤炭产品工业(KBLI 19100),生产包括但不限于焦炭、半焦、煤焦油、硫磺、硫化铵、粗苯和焦炉煤气等产品。B.固体燃料、液体和气体及其相关产品的贸易(KBLI 46610),除此之外,还包括上述A款提及的产品贸易。C.材料和化工产品的贸易(KBLI 46651)

截至2021年9月30日,金瑞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11,394.60万元,负债总额51,001.71万元(贷款总额29,447.47万元);2021年1-9月,金瑞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未经审计)

金瑞新能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满成控股子公司,海南金满成持有其78%股权。

19、金祥新能源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董事长:林国强;经营范围:A.煤炭产品工业(KBLI 19100),生产包括但不限于焦炭、半焦、煤焦油、硫磺、硫化铵、粗苯和焦炉煤气等产品。B.固体燃料、液体和气体及其相关产品的贸易(KBLI 46610),除此之外,还包括上述A款提及的产品贸易。C.材料和化工产品的贸易(KBLI 46651)

金祥新能源成立时间未满一年。

金祥新能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满成控股子公司,海南金满成持有其51%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包括2021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22年的担保)情况详见“一、担保情况概述”。目前,公司2022年预计新增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议案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与债权人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该等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也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公司对该等公司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等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同意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为南钢发展(含南钢环宇、南钢国贸、鑫拓钢铁、香港金腾发展、新加坡金腾)、钢宝股份(含南钢现货)、金恒科技、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金瀚环保(含金垦环保)、安阳合力(含湖南合力、安阳合力科技)、宁波北仑、金瑞新能源、金祥新能源提供折合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109.84亿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2021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22年的担保)。

2、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在不同全资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在不同控股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6,084.46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39,641.01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443.45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8%、14.31%、0.27%。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武海运”)。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在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包括2021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22年的担保)。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余额为5,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3%。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2、为满足鑫武海运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预计在2022年度为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包括2021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22年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鑫武海运

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柏镇武家嘴村02号;法定代表人:黄乐华;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航海业务咨询;费用结算;船舶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江苏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鑫武海运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897.5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820.41万元(贷款总额为8,10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0,487.0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660.07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鑫武海运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3,670.3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6,273.99万元(贷款总额11,150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23,391.35万元,净利润为2,308.78万元。(未经审计)

鑫武海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的参股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其45%股权。

鑫武海运股权结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包括2021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22年的担保)情况详见“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二种:第一、与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第二、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目前,公司2022年预计新增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议案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与债权人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为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包括2021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22年的担保),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鑫武海运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公司对鑫武海运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鑫武海运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同意预计在2022年度为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包括2021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22年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6,084.46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39,641.01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443.45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8%、14.31%、0.27%。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

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南钢”)、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钢”)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钢材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担保余额为0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本公司钢材向银行申请代为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立保函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本公司产品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金额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南钢

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178号院1号楼5层519-5;法定代表人:洪光涛;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金属矿石、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摩托车(三轮除外)、电气机械、五金交电、服装、针纺织品、工艺品(不含文物)、橡胶制品;仓储保管;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商务委员会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南钢资产总额为45,646.50万元,负债总额为43,556.58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入160,417.59万元,实现净利润361.2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北京南钢资产总额为41,729.43万元,负债总额为39,870.51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入243,284.53万元,实现净利润-208.38万元。(未经审计)

北京南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上海南钢

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W-198室;法定代表人:朱定华;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建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29,770.81万元,负债总额为24,211.39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177,851.02万元,实现净利润1,600.7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64,381.82万元,负债总额为58,485.07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187,061.77万元,实现净利润336.63万元。(未经审计)

上海南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本公司钢材向银行申请代为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目前,公司2022年预计代为开立保函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代为开立保函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与相关方等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系公司全资销售子公司,公司为该等子公司代为开立保函主要系与客户签订销售本公司产品协议/合同需要。公司为该等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代为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代为开立保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本公司产品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金额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代为开立保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6,084.46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39,641.01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443.45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8%、14.31%、0.27%。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请予审议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

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目的

今年以来,黑色商品价格大幅波动,钢厂原燃料的采购,以及钢材和原燃料的库存管理面临很大挑战。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规避和转移生产经营中原燃料和钢材价格波动的风险,稳定公司生产运营。一方面,对原燃料、钢材相关品种进行买入交易(以下简称“买入套保”),以锁定公司生产成本或贸易子公司的采购成本,防范成本上涨风险;另一方面,对钢材、原燃料相关品种进行卖出交易(以下简称“卖出套保”),以实现预销售或规避存货跌价风险。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主要涉及品种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钢材、铁矿石、焦煤、焦炭、铁合金、镍等境内外商品交易所或银行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

2、套期保值业务工具

公司使用境内外期货、掉期和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以降低业务风险管理成本和提高期现业务管理效率。

3、套期保值规模

公司买入套保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公司年度预算的原燃料采购量的30%或贸易子公司钢材销售量的30%,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超过订单所需原燃料相关品种或贸易子公司月度钢材采购的数量;卖出套保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年度预算所列示产量的30%或原燃料采购量的30%,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超过月度钢材产量和月度原燃料库存的数量。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占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4、资金来源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但优先使用客户订单预付款,必要时使用银行授信资金。

三、管理制度

为规范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理程序,依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铁产业链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和审批报告、授权管理、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等相关内容。公司将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的需要,适时修订该项制度。

四、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基差、政策、资金流动性、操作、技术、对手方违约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等风险。

2、基差风险

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所带来的期货市场、现货市场均不利的风险。

3、资金风险

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4、违约风险

场内对手交割方不具备履约能力,或场外做市商无力履约所造成的风险。

5、操作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会产生相应风险。

6、技术风险

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五、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公司套期保值行为在公司套期保值决策小组授权和监督下开展,严格执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和决策程序。

2、加强账户资金监管

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3、提升业务能力

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深度期现融合,提升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整体水平。

4、优化交易环境

建立“快捷、安全”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已上市商业银行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最高额度由7亿元调整至3亿元(含,人民币,下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前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最高额度由7亿元调整至3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现金管理概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446,905,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00元。截至2017年9月14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787,6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28,858,133.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58,761,866.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7〕0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该金额系募集资金净额与截至2019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取得的净收益组成。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本次调整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为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拟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7亿元调整至3亿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现金管理资金的最高余额。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六)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应对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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