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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4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2月5日以电话、文本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2021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0元/股调整为49.70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薛伟明、易扬波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3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3万股;由于1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3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06万股,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36万股。
薛伟明、易扬波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8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薛伟明、易扬波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47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5日以电话、文本通知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0元/股调整为49.7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归属35.8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48)。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4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5.8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20万股,约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280.00万股的1.06%。
(3)授予价格:49.70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9.7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授予48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若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5)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向激励对象授予1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8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薛伟明、易扬波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5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4日。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归属35.8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85万股,归属期限为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14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12月15日。
(二)归属数量:35.85万股。
(三)归属人数:44人。
(四)授予价格:49.70元/股(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50元/股调整为49.7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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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4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5.8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薛伟明、易扬波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在规则允许的时间内择期办理薛伟明、易扬波的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49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芯朋微”或“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5、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2021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50元/股-0.30元/股=49.70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3名激励对象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30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由于1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06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36万股。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0元/股调整为49.70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0元/股调整为49.70元/股。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据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作废的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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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82,786,300.00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信证券添添益1号、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外汇掉期、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7号、9号、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招商资管瑞嘉年年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皇稳健2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证券月月赢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1号。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本次委托理财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安信证券添添益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AD8608
(2)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6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7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9月6日
(5)理财本金:2,000万元
(6)收益率:4.3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日计提,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0.5%,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资产净值×0.5%÷当年实际天数
2、外汇掉期
(1)理财产品代码:无
(2)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6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6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15年11月27日
(5)理财本金:350万美元
(6)收益率:0.91%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3、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882808
(2)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7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9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9月7日
(5)理财本金:1,000万元
(6)收益率:4.1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0.4%/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4%÷当年天数
4、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387
(2)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13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4月11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9月13日
(5)理财本金:1,500万元
(6)收益率:4.30%,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收益提取90%的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6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60%÷365
5、外汇掉期
(1)理财产品代码:无
(2)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17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17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15年11月27日
(5)理财本金:200万美元
(6)收益率:0.93%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6、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439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0月27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10月17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0月27日
(5)理财本金:1,000万元
(6)收益率:4.60%,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收益提取90%的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9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90%÷365
7、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管理人: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
(3)基金的清算:1、本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和份额持有人基金终止。基金终止日为首次清算报告上载明的资产负债表日,自基金终止日起,本基金不得进行任何新增投资行为。2、本基金终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开始清算程序。3、清算小组成员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等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4、清算小组负责基金清算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产品起息日:2021年10月27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0月27日
(5)理财本金:2,000万元
(6)收益率:4.40%-4.8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按前一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0.1%÷当年天数
8、招商资管瑞嘉年年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880253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0月27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10月27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0月27日
(5)理财本金:2,000万元
(6)收益率:5.20%/年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5%,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5%÷当年天数
9、安信证券添添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AD8607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1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5月9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日
(5)理财本金:2,000万元
(6)收益率:4.3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日计提,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0.5%,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资产净值×0.5%÷当年实际天数
10、安信证券添添益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AD8608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8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5月9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8日
(5)理财本金:1,000万元
(6)收益率:4.3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日计提,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0.5%,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资产净值×0.5%÷当年实际天数
11、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管理人: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
(3)基金的清算:1、本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和份额持有人基金终止。基金终止日为首次清算报告上载明的资产负债表日,自基金终止日起,本基金不得进行任何新增投资行为。2、本基金终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开始清算程序。3、清算小组成员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等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4、清算小组负责基金清算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8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8日
(5)理财本金:1,000万元
(6)收益率:4.40%-4.8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按前一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0.1%÷当年天数
12、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439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9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10月17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9日
(5)理财本金:1,000万元
(6)收益率:4.60%,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收益提取90%的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9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90%÷365
13、财通基金-玉皇稳健2号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722121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24日
(3)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4日
(5)理财本金:4,000万元
(6)收益率:4.5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0.3%/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委托财产管理费=前一日委托财产净值×0.3%÷当年天数
14、华安证券月月赢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BB5007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25日
(3)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5日
(5)理财本金:500万元
(6)收益率:4.6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5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管理计划资产净值×0.50%÷当年天数
15、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403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2月6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11月21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5)理财本金:500万元
(6)收益率:4.60%,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收益提取90%的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9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90%÷365
16、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管理人: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
(3)基金的清算:1、本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和份额持有人基金终止。基金终止日为首次清算报告上载明的资产负债表日,自基金终止日起,本基金不得进行任何新增投资行为。2、本基金终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开始清算程序。3、清算小组成员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等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4、清算小组负责基金清算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产品起息日:2021年12月6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5)理财本金:1,000万元
(6)收益率:4.40%-4.8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按前一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0.1%÷当年天数
17、安信证券添添益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AD8608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2月6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6月6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5)理财本金:1,500万元
(6)收益率:4.3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日计提,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0.5%,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资产净值×0.5%÷当年实际天数
18、外汇掉期
(1)理财产品代码:无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2月6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7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15年11月27日
(5)理财本金:350万美元
(6)收益率:0.92%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19、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1号
(1)理财产品代码:211998700101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2月14日
(3)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14日
(5)理财本金:500万元
(6)收益率:非保本浮动收益率
(7)支付方式:自通过电子渠道确认同意理财产品说明书,完成划付。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0.20%/年,以前一日资产净值为基数,每日计提。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外汇掉期:金融衍生产品类。
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7号、9号、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型基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及其派发的权证、因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产生的权证。本计划还可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的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基金资管公司的一对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计划的投资范围不超过本计划的投资范围且不得再投资除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外的资管产品)。
安信证券添添益1号、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含次级债、政策性银行债)、同业存单、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下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可交换债、可转换债、永续债、银行间或沪深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ABS)优先级(穿透至底层资产不得为产品)、资产支持票据(ABN)等交易所及银行间交易的投资品种、债券正回购、债券逆回购;可转债转股、可交换债换股所得的股票,但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国债期货;公开募集货币市场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财通基金-玉皇稳健2号资产管理计划:本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各类存款)固定收益品种、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华安证券月月赢7号: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优先级、资产证券化产品、现金、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超短期融资债、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可参与债券正回购。其中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分离债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的主体评级(或债项)不低于AA,短期融资债券债项不低于A-1。组合债券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各类金融债券(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短期融资债、超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可转债、可交换债、国债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为国内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包括非公开发行定向公司债、大公募、小公募)、企业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债、可交换债(含私募可交换债)、可分离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含抵押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地方政府债、证券公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仅以证券公司为交易对手的场外期权、ETF、仅以证券公司为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银行间利率互换、银行间债券借贷、公募基金(包括货币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类固定收益类)、分级基金)、银行存款(含银行协议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现金、债券正逆回购(包括银行间及交易所)、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
招商资管瑞嘉年年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各类金融债券(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可转债、可交换债、国债期货、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港股通股票、股指期货、股票型基金(含ETF)、混合型基金、黄金ETF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1号:本产品100%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类资产、货币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上述投资范围的资产管理计划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券类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0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8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1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0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99)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非上市金融机构,其基本信息如下: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正常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其中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
(三)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非上市金融机构,其基本信息如下:
■
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正常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其中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公司已对上述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交易各方当事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731,077,835.53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6.34%。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五、风险提示
1、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