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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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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1-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5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前期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已有转股情况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份数量,公司总股本由538,129,334股增加至580,052,86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38,129,334元,变更为人民币580,052,866元。鉴于此,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前述事项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控股孙公司赫斯帝(赫斯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为赫斯帝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审批上述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孙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12月31日下午14:00,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8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前期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已有转股情况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份数量,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公开发行了38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10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全筑转债”累计转股12,70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38,129,334股,注册资本增加至538,129,334元,公司已依据该变化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9月5日,公司可转债共计转股2,036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38,131,37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3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916,164股,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38,131,370股增加至580,047,534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9)。

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可转债共计转股5,332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80,052,866股。

综上,公司现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38,129,334元,变更为人民币580,052,866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数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 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转债代码:113578 转债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临2021-077、临2021-078、临2021-079)。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3:30-13:5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

(四)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会议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通讯地址: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5层

联系人:蔡冠华

联系电话:021-33370630

邮箱:ir@trendzone.com.cn

邮编:200235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13:5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6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健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鉴证服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孙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7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及使用情况: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如下: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次

(3)行政监管措施:9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会计师曹磊、管珺珺,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家俊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72万元(含内控审计);2021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9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赫斯帝橱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斯帝”)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余额:本次批准的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本次前累计为其担保余额为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控股孙公司赫斯帝(赫斯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为赫斯帝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审批上述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因担保对象赫斯帝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江苏赫斯帝橱柜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港城村9组

3. 法定代表人:陆晓栋

4.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5.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6日

6. 经营范围:家具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从事家具的批发以及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东结构:

8. 与公司关系说明:赫斯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仍需与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审批上述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如最终担保协议中的担保金额超出本次议案所述额度,则将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孙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不含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2,940万元(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2,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59%,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76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债券代码:188139 债券简称:21国电01

债券代码:163880 债券简称:21国电S1

债券代码:188343 债券简称:21国电02

债券代码:188771 债券简称:21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21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梅健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董事辞职并聘任高管、更换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77)。

二、同意《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罗梅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董事辞职并聘任高管、更换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77)。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北京国电电力浙江分公司购置生产指挥中心的议案》

为保障一体化运营战略在浙江有效落地,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所属浙江分公司购置杭州钱投城东大厦A栋楼及部分车位用作生产指挥中心,总投资控制在7.1亿元以内(含税),由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拨付资金。

四、同意《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置换全部标的已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交割,因公司财务并表范围增加及年度煤炭价格上涨,公司拟相应调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部分业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78)。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第二、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79)。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78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债券代码:188139 债券简称:21国电01

债券代码:163880 债券简称:21国电S1

债券代码:188343 债券简称:21国电02

债券代码:188771 债券简称:21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单位(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杨勤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关情况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因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置换项目实施完毕,公司并表范围增加,火电装机容量增加,加之年度煤炭价格上涨,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

(二)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单位:亿元

注:2021年1-11月完成额度未经审计,价格含税。

除上述增加额度事项外,其余日常关联交易限额保持不变。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王祥喜

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万元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总资产17880.79亿元,净资产7361.26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5569.43亿元,净利润577.40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增加关联交易额度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购买设备及产品、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

(二)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提供电力、热力、供水服务,销售商品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置换全部标的已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交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置换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66)。因公司财务并表范围增加,火电装机容量增加及年度煤炭价格上涨,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部分事项额度,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所必须,交易定价原则均按照有关规定或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79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债券代码:188139 债券简称:21国电01

债券代码:163880 债券简称:21国电S1

债券代码:188343 债券简称:21国电02

债券代码:188771 债券简称:21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会前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异地股东可用邮寄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于2021年12月24日或该日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1501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晓霞 张培

电话:010-58682100

传真:010-64829902

邮编:100101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77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债券代码:188139 债券简称:21国电01

债券代码:163880 债券简称:21国电S1

债券代码:188343 债券简称:21国电02

债券代码:188771 债券简称:21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董事辞职并聘任高管、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15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现将公司高管、董事辞职并聘任高管、更换董事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管辞职并聘任高管情况

因工作原因,吕志韧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姜洪源辞去公司总会计师,公司对吕志韧、姜洪源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的工作以及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聘任罗梅健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董事辞职并更换董事情况

因工作原因,吕志韧辞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吕志韧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吕志韧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吕志韧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吕志韧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罗梅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罗梅健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罗梅健简历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

罗梅健简历

罗梅健,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局、人才工作局副处长、处长,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神华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神华科技发展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中国商用飞机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校副校长,神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党校常务副校长,神华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直属党委副书记,国家能源集团组织人事部主任、直属党委副书记。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9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9 证券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2,000万股(含),下限不低于1,000万股(含)。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2,000万股(含)、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4.5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29,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890,382,974股的0.51%。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嘉润金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金地”)持有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旅游”“公司”)股份16,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46%。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1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嘉润金地的股份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嘉润金地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嘉润金地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九华旅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嘉润金地《关于九华旅游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以上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嘉润金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嘉润金地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按照本次减持计划,需要根据减持情况提前办理解除质押手续。除上述情况外,嘉润金地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权属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