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2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1-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1-4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2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大会工作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议案1属于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15:00-17:3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一层证券事务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电话:0591-83057977,83057009

2、传真:0591-83057088

3、联系人:刘万里、潘媛媛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6;投票简称:星网投票。

2、提案内容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12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1- 07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单华锦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编号为:2021-07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决定聘任单华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单华锦女士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且不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列明的禁止担任副总经理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单华锦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33614068

传 真: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单华锦女士简历

单华锦,女,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8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13年4月至2021年6月任本公司法务副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战略发展部经理。2017年5月12日至2021年12月任本公司监事。单华锦女士具备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华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审计机构变更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等,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以及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二、2021年度审计机构变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原定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苏晓峰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文小虎因工作变动,拟对签字注册会计师人员进行变更,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信息

备注:文字加粗部分为变更后内容。

2、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备注:文字加粗部分为变更后内容。

3、诚信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备注:文字加粗部分为变更后内容。

三、备查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

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

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19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发行结果,本次最终发行对象为22名,发行价格为138.8元/股,发行股数为36,023,0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756.4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6,949,650.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3,050,106.35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17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4354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21年11月2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预登记托管手续,据此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569,650,000股变更为605,673,053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近日已办理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90314383681D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邓伟明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新材料、电池及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注册资本:60,567.305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5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2号干道与1号干道交汇处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伟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7亿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湖南中伟正源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增资7亿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中伟(香港)新材料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增资3.8亿港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三家公司增资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等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伟新能源”)增资7亿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湖南中伟正源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伟贸易”)增资7亿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中伟(香港)新材料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伟香港贸易”)增资3.8亿港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三家公司增资的相关事宜。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湖南中伟新能源

1.公司名称: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村檀金路1号

4.法定代表人:刘兴国

5.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6日

7.营业期限:2016年12月26日至2036年12月25日

8.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汽车动力电池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锂离子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销售;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化工产品检测服务:蓄电池循环利用;蓄电池再生利用;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服务;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南中伟新能源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其股权结构不变。

10.主要财务指标:

湖南中伟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中伟贸易

1.公司名称:湖南中伟正源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村檀金路1号

4.法定代表人:李成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3日

7.营业期限:2016年11月23日至2066年11月22日

8.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金属及金属矿、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伟贸易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其股权结构不变。

10.主要财务指标:

中伟贸易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中伟香港贸易

1.公司名称:中伟(香港)新材料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2月27日

3.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

4.地址:中国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21号海港城英国保诚大厦21楼2111-13室

5.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6.商业登记证号码:70408743-000-02-21-4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伟香港贸易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其股权结构不变。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32,424.79万元,净资产992.66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54,142.96万元,净利润320.04万元。

二、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上述增资均采用现金出资方式进行,出资金额均由公司自筹。增资后,上述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增资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说明:经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拟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90,500.00万元向湖南中伟新能源增资,增资完成后,湖南中伟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168,000.00万元变更为258,500.00万元,叠加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资70,000万元,湖南中伟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28,500.00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所增资的三家全资子公司均为公司重要子公司,为积极应对新能源行业未来发展趋势,通过对三家全资子公司的增资,将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综合竞争力,改善其资本结构和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产能、扩大市场规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所投资的三家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马来酸依那普利片通过仿制药

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1-065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马来酸依那普利片通过仿制药

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鹤利民”)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马来酸依那普利片(以下简称“该药品”)《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1B04415),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件主要内容

二、药品相关情况

该药品用于治疗各期原发性高血压、肾血管性高血压、各级心力衰竭、预防症状性心衰、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

双鹤利民自2019年启动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于2020年10月9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一致性评价申请,于2020年10月15日获得受理通知书,并于2021年11月29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通过一致性评价。

截至本公告日,双鹤利民就该药品开展一致性评价累计研发投入为人民币653.5万元(未经审计)。

三、同类药品的市场状况

马来酸依那普利片由默克公司研发,商品名为VASOTEC?,于1985年在美国首次上市,于1996年在中国上市。根据目前获取的全球71国家药品销售数据库显示,2020年VASOTEC?全球销售额为674.74万美元。

国内市场,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信息显示,中国大陆境内已批准上市的马来酸依那普利片生产企业15家,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有8家。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医疗市场马来酸依那普利片销售总额(终端价)为2.95亿元人民币,其中市场份额排名前5名的企业分别为扬子江江苏制药76.84%,石药欧意药业6.19%,常州制药3.1%,上海新亚药业闵行2.62%,双鹤利民1.64%。

双鹤利民该药品2020年销售收入为1,076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通过一致性评价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为后续其他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1-064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润双鹤利民

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氯化钾注射液、浓氯化钠注射液

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鹤利民”)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氯化钾注射液、浓氯化钠注射液《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分别为:2021B03804、2021B0380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氯化钾注射液

(一)批件主要内容

(二)药品相关情况

氯化钾注射液为电解质补充药,用于治疗和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以及用于洋地黄中毒引起频发性、多源性早搏或快速心律失常。

双鹤利民自2019年启动氯化钾注射液的质量提升研究工作,参考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选择法国及匈牙利上市的规格一致的氯化钾注射液作为市售对照品,于2021年1月5日向国家药监局提交药品补充申请,于2021年1月8日获得受理通知书,并于2021年10月22日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双鹤利民针对氯化钾注射液质量提升累计研发投入人民币311万元(未经审计)。

(三)同类药品的市场状况

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信息显示,中国大陆境内已批准上市的氯化钾注射液生产企业78家,目前尚未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医疗市场氯化钾注射液销售总额(终端价)为5.99亿元,其中市场份额排名前5名的企业分别为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61.91%,湖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18.79%,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3.24%,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2.27%,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1.36%。

双鹤利民氯化钾注射液2020年销售收入为803万元。

二、浓氯化钠注射液

(一)批件主要内容

(二)药品相关情况

浓氯化钠注射液为电解质补充药,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水中毒及严重的低钠血症。

双鹤利民自2019年启动浓氯化钠注射液的质量提升研究工作,参考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选择法国上市多年的10%浓氯化钠注射液作为市售对照品,于2020年12月29日向国家药监局提交药品补充申请,于2021年1月8日获得受理通知书,并于2021年10月22日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双鹤利民针对浓氯化钠注射液质量提升累计研发投入人民币285万元(未经审计)。

(三)同类药品的市场状况

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信息显示,中国大陆境内已批准上市的浓氯化钠注射液生产企业22家,目前尚未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医疗市场浓氯化钠注射液销售总额(终端价)为1.75亿元,其中市场份额排名前5名的企业分别为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22.71%,湖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18.33%,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11.99%,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11.69%,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96%。

双鹤利民浓氯化钠注射液2020年销售收入为1,756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氯化钾注射液、浓氯化钠注射液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质量,有利于发挥公司产品未来市场销售和市场竞争的潜力。

药品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 2021临-057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林道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6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6%。2021年12月14日,林道藩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800,000股进行质押,本次股份质押后,林道藩先生合计质押股数为19,3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9.82%,占公司总股本的15.54%。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林道藩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道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权发生变更。林道藩先生个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林道藩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并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披露日前,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614,8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8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累计质押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070,000股(含本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4%,约占其个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1.4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今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通知,李卫国先生将其持有的31,07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2月14日办理完毕,详情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本次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