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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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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21-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7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理财产品投资业务

经营计划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理财产品投资业务

经营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简称“中金财富”)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整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安享611号收益凭证

● 委托理财期限:18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财务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选择、理财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和实施理财计划等;

2、公司财务部配合做好理财投资业务。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期收益凭证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及流动性资金,保证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中金财富收益凭证,认购金额7,000万元,属于保本固定收益型收益凭证,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金财富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财富管理业务品牌,由最早创建于2007年的“中金公司财富管理”和2005年启用的“中投证券”及其旗下财富管理与经纪业务“金中投”、“掌中投”等子品牌整合而成。其母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5)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7,000.00万元,占2021年第三季度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6.18%。本次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获取更多的回报。且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为保本固定收益型收益凭证,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有保本约定的、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合理利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11月2日起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1-077)。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受托方:主要选择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上市银行等金融机构。

● 理财金额:2022年期间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投资余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资金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 理财产品类型:风险较低、流动性较高、内部评级在R2 级及以下、锁定期较短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理财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2022年度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经营计划。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9%的股份。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系其日常经营业务之一,且已获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批准。

一、本次理财计划情况

(一)理财的目的及资金来源

理财的目的:优化业务和资产结构,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升备付头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丰富流动性管理手段,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资金来源:财务公司自有资金。

(二)理财计划

财务公司2022 年理财产品投资业务主要选择风险较低、流动性较高、内部评级在R2 级及以下、锁定期较短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间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投资余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额度与2021 年相同,资金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财务公司树立“四位一体”的风险管控理念,暨合规、业务连续性管理、风险管理和内控四位一体;构建“三纵三横”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即在纵向上建立董事会及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层)、监事会(监督层)、经营管理层及下设专业委员会、各管理职能部门(执行层)组成的三层级风险管理体系;在横向上建立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和稽核部前、中、后台分离的三道风险管理防线,并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和目标。

2、建立完善决策机制

财务公司建立健全相对集中、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机制,明确各级权责。财务公司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由董事会确定投资业务经营计划、方案;经营管理层及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组织实施投资方案、制定投资策略;各业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跟踪。

3、实现前中后台分离

财务公司在投资过程中,前、中、后台严格分开,做到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会计核算、风险控制相对独立,相互制衡;制定严格的投资资金划拨审批程序和授权执行程序,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建立并强化投资的风险责任制和尽职问责制,明确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对违法违规造成的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进行相关处理。

4、制定完善内控制度和流程

财务公司开业以来高度重视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制订了包括基础决策管理、公司治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稽核管理等七大类共100 多项基础管理制度。今年,以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多项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并逐步建立制度动态维护机制,各项制度基本覆盖财务公司全部业务,保障了合规开展业务、稳健经营。财务公司坚持“内控先行”原则,在开展理财产品业务之前均按照内控要求,建立了相应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制定合理的投资业务操作策略

财务公司开展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是作为现金管理的补充工具,来平衡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与收益性。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时对发行机构资质有严格限制,主要是选择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上市银行发行的活期理财产品或锁定期较短、内部风险评级在R2 级及以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并对产品进行底层资产穿透审查,按监管要求,严格产品准入。

6、根据经营需要及时调整业务规模及投资组合

财务公司经营过程中,在满足结算备付资金和信贷业务需要的前提下,做好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配置,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以获取较多的投资收益;在统筹考虑整个集团资金状况、外部融资环境、资金运作安排等因素后制定资金经营计划,在做好资金计划的基础上确定理财产品投资的业务规模;对理财产品做充分评估后再进行运作,同时在确定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的运作方式及投资期限时,采取适度分散原则,避免投资过于集中而加大流动性风险。

二、受托方情况

财务公司对其购买的理财产品之发行机构资质有严格限制,主要选择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上市银行。该等机构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透明度,以及较强的履约能力,且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0年末,本公司资产负债率59.60%、有息负债率38.83%,本次理财计划规模占本公司2020年末货币资金的37.41%;2021年9月末,本公司资产负债率58.28%、有息负债率34.01%,本次理财计划规模占本公司2021年9月末货币资金的36.46%。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财务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其在确保本公司及其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业务,对本公司及其未来主要业务、财务状况等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在确保本公司及其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财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资金收益。财务公司理财产品投资久期较短,同时期同业存款最优利率约为2.3%,因理财投资带来的超额收益率为0.64%。财务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一直保持稳健的投资风格,在资金市场信誉良好,至今其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均按时收回本息,未发生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财务公司2022 年理财产品投资业务主要选择风险较低、流动性较高、内部评级在 R2 级及以下、锁定期较短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且财务公司对其购买的理财产品之发行机构资质有严格限制,但是该等投资并不能完全排除不可抗力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

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财务公司2022年度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经营计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理财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六、财务公司2021年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2021年1-11月,财务公司日均理财产品余额人民币16.62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4484.63万元,投资收益率2.94%,任意时点理财产品投资规模均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该等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产品风险等级均为R1-R2,到期均按时收回。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1-046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

2021年12月8日

3、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108号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3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7,660,286 股,占公司总股本534,881,805股的72.4759 %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7,303,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534,881,805股的10.7132 % 。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2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5,471,893股,占公司总股本534,881,805股的62.7189% 。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1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188,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534,881,805股的9.7570 %。

4、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因疫情原因,部分董事和高管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表决,387,657,308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2,97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57,300,09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2,97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387,657,308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2,97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不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同意对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7,666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2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34,881,805元减少至534,724,13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券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券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债券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部分渠道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期货”)、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协商一致,上海证券和银河证券自 2021年12月16日起(含)、东证期货、东兴证券和中银国际自 2021年12月20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 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基金代码:A类012708、C 类012709,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代销之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认购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的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公司网站: www.dxzq.ne

3、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9999

公司网址:www.dzqh.com.cn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6、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风险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东方红鑫安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基金合同》,东方红鑫安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1年12月2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4)咨询方式

a.登陆公司网站:www.dfham.com;

b.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67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112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1,699,922.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855,866.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518Z0116验资报告。

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4号一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开立账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对公司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性或十二个自然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RMB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书面信函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相关要求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保荐机构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如果公司因涉嫌发行申请或者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或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公司同意保荐机构有权要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照保荐机构指令在上述事项发生时立即对专户资金采取冻结等处置行为。查处结束后,解除上述冻结等处置措施。

10、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备查文件

1、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1,323,998,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58%;累计质押股份1,140,749,417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6.1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13%,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主要为其股东的融资提供担保,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1,079,149,417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1.51%,占公司总股本的37.96%,对应融资余额为41.505亿元(其中融资敞口金额31.505亿元)。若借款人与质押权人对还款日及还款金额进行调整的,则质押股份到期日及数量将一并调整。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尚不存在被平仓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追加质押物及与债权人和质权人协商追加增信等方式防范平仓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为法人

企业名称: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南首

法定代表人:陈晖

注册资本:肆仟伍佰肆拾柒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整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橡 胶制品;销售民用建材、汽车配件、电气仪表;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技术转让、 咨询、服务(不含消费储值业务);代收水、电费;货币对外投资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6、最近一年控股股东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7、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事项均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