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睿享双盈10期浮动收益凭证
● 委托理财期限:18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禾股份”)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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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睿享双盈10期浮动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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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受托方营运资金,保证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三)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所购买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上述产品期限内,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09)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影响分析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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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49%,公司货币资金为46,819.89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1.36%,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短期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理财产品核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示,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列示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处置理财产品时,处置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属于保证本金型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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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10,000万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北京银行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区间型结构性存款;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定制19期收益凭证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113天;11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北京银行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区间型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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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定制19期收益凭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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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授权的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北京银行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区间型结构性存款
1、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区间型结构性存款
发行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10,000万
发行币种:人民币
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
产品期限:113天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到期利率:客户可获得的预期到期最低年化利率为【1.35】%,预期到期最高年化利率为【3.25】%
认购日:2021年12月14日
起息日:2021年12月16日
到期日:2022年04月08日
清算期:存款到期日(或北京银行提前终止日)支付本金,存款到期日(或北京银行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支付收益,本金及收益支付币种与结构性存款本金币种相同。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2、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是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3、风险控制分析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水平很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金的完全保障,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定制19期收益凭证产品
1、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龙鼎定制19期收益凭证产品
发行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10,000万
发行币种:人民币
挂钩标的: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待偿期10年
产品期限:112天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预期到期利率:客户可获得的预期到期最低年化利率为【2.85】%,预期到期最高年化利率为【4.25】%
认购日:2021年12月15日
起息日:2021年12月16日
到期日:2022年04月06日
兑付日:到期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2、委托理财的资金用途
补充发行人自有资金,保证其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3、风险控制分析
本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挂钩【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待偿期10年】,风险等级为R1(低风险),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受托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为上市金融机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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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3.4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54.38%。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除合同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公司不得在产品到期日前提前终止。
(二)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委托理财所购买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市场利率可能发生变化,关联标的价格走势可能对产品结构不利,产品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资产的市场价格也可能发生不利变化,这些都可能使公司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政策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
本次委托理财所购买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将影响该产品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进而可能造成该产品的收益降低。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对该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公司收益降低。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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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 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范围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拟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购买具体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惠泰医疗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 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关联交易概述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础上拟增加对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瑞康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629.00万元。故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2,134.00万元。根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2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5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成正辉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以全票赞成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议案中预计新增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情况,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认为公司预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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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其中2021年1-11月关联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0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上海恺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阳初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4日
合伙期限至:2042年12月09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支线310号1幢一层 8109、8110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经营,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建筑装潢材料(除危险品)批发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出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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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成正辉持有其40%股权;2016年11月前,成正辉担任其监事;成正辉的原股权代持人李俊在该公司任职;成正辉的姐夫彭阳初持有其100%股权,并担任上海恺蕴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分公司负责人。
上海恺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蕴”)为公司电生理产品经销商,主要在华东地区进行销售,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公司向上海恺蕴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与其他经销商无重大差异。
2.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正辉
成立日期:2011年08月09日
合伙期限至:2041年08月08日
主要经营场所: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湘乡大道009号3号楼
经营范围:凭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Ⅲ类:03-1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心血管介入器械;凭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电子设备、医疗器械制造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公共软件服务;凭有效的备案文书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进出口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出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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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成正辉担任湖南瑞康通董事长,且通过南通惠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其2.82%的股权。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埃普特”)持有湖南瑞康通30.91%股权。
湖南瑞康通主攻神经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其研发过程中需要部分基础材料及服务,目前,公司向湖南瑞康通销售少量半成品及原材料,并提供相应服务,交易金额较小。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湖南埃普特与参股公司湖南瑞康通签署租赁协议,约定湖南埃普特将其位于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湘乡大道009号11号楼五楼(对应不动产权证号为湘房权证湘乡市字第0004653号)、3号楼一楼(对应不动产权证号为湘房权证湘乡市字第049425号)两处区域租赁给参股公司湖南瑞康通用于生产经营。关联租赁金额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1年与2022年度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 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1-08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16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小平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冻结或拍卖等),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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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股份)情况如下:
钟小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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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15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助理殷航俊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殷航俊先生于 2021 年12月 1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62%。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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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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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殷航俊先生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买入本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本公司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殷航俊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2、殷航俊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殷航俊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