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事宜的进展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21-050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三农”)持有公司股份44,984,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1%,万向三农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万向三农出具的《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鲁伟鼎
注册资本:陆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04789089Q
经营期限:2000年10月26日至2030年10月26日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农、林、牧、渔业产品的生产、加工(除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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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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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向三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万向三农持股比例降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万向三农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万向三农集团出具的《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通讯地址: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航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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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浙江省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鲁伟鼎
4、注册资本:陆亿元整
5、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109704789089Q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农、林、牧、渔业产品的生产、加工(除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00年10月26日至2030年10月26日
9、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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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通讯地址: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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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至2021年12月15日,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万向德农,股票代码:600371)已发行股份48.76%;持有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承德露露,股票代码:000848)已发行股份40.68%。
万向集团公司持有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万向钱潮,股票代码:000559)已发行股份63.97%;持有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股票简称:顺发恒业,股票代码:000631)已发行股份61.33%;间接持有普星能量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普星能量,股票代码:00090)已发行股份65.42%。
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与万向集团公司系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减持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目的:大额公益项目支出所需。
二、预计未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上市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2,424,56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万向三农集团持有的航民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航民股份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民股份65,984,318股A股股票,占航民股份最新总股本1,050,818,859股的6.27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民股份44,984,318股A股股票,占航民股份最新总股本1,050,818,859股的4.281%,万向三农集团不再是航民股份持股5%以上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2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998%,减持价格为4.80元/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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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航民股份在12月2日注销了29,999,982股导致股本发生变化,上述减持数量占比按注销后总股本1,050,818,859股计算。
三、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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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航民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航民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航民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其他减持航民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1年7月22日~2021年8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航民股份共计10,808,185股,占公司原总股本1,080,818,841股的1%,占新总股本1,050,818,859股的1.0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1年8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航民股份共计21,616,3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1,080,818,841股的2%,占新总股本1,050,818,859股的2.06%;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2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航民股份共计10,808,1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1,080,818,841股的1%,占新总股本1,050,818,859股的1.03%。
上述减持情况详见2021年8月27日《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2021年9月1日《航民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2021年12月4日《航民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1%暨累计减持达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相关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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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87 证券简称:航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三农”)减持航民股份计划实施前,万向三农持有公司股份76,792,418股,占公司总股本1,050,818,859股的7.308%。股份来源为通过协议转让买入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万向三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08,188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616,376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2021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1%暨累计减持达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万向三农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由76,792,418股减少至65,984,318股,持股比例由7.308%减少至6.279%。
2021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021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万向三农发来的《关于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航民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12月14日,万向三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80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减持价格区间为5.27-5.74元/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减持价格价格为4.80元/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1,80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7%。万向三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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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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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万向三农根据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80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减持价格区间为5.27-5.74元/股,减持金额60,068,124.50元。
2、万向三农根据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减持价格价格为4.80元/股,减持金额100,800,000元。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16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68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33%办理相关解锁事宜。本次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6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69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6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4,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33%办理解锁,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本次解锁事宜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7月17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首次授予19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6、2019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预留授予的29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8、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10、2020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同比例增加,于2020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
11、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0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73,180股于2020年9月10日上市流通。
13、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1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06,260股于2021年1月18日上市流通。
16、2021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21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135,35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18、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2021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38,530股于2021年9月10日上市流通。
20、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注:上表中的授予价格、授予股票数量、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成时的数据;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为该批次扣减已回购注销及已解锁股份后剩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剩余数量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批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1、公司于2020年9月5日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73,180股于2020年9月10日上市流通。
2、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06,260股于2021年1月18日上市流通。
3、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38,530股于2021年9月10日上市流通。
二、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3%。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3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自2021年12月14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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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均满足全额解锁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共计16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94,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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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同比例增加。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同意提请董事会办理2019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1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的94,71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予以回购注销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外,其余预留授予的16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有利于强化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6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1、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解除限售手续。
2、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70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磊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6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71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曹靓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曹靓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曹靓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曹靓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曹靓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9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9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贷款方: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浙商银行
● 借款金额:人民币103,944.75万元
● 借款期限:1年以内
一、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审批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实际公司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2021-061)。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进展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新增银行借款本金金额合计103,944.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国农业银行青岛黄岛支行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国农业银行青岛黄岛支行综合授信10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其申请办理1笔进口押汇,金额为185.32万美元(折算人民币1,193.74万元)。
(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黄岛支行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青岛黄岛支行综合授信3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其申请办理1笔进口押汇,金额为4,156.23万美元(折算人民币26,679.70万元)。
(三)中国银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综合授信3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其申请办理1笔进口押汇借款,金额为3,942.98万美元(折算人民币25,124.27万元)。
(四)交通银行青岛分行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已取得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综合授信5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其申请办理2笔进口押汇借款,金额分别为3,78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24,406.45万元),3,117.93万美元(折算人民币19,853.42万元)。
(五)中国工商银行齐河支行
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齐河支行综合授信6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以公司名下坐落于齐河县工业园区的自有工业用地和厂房作抵押,向其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出口发票融资9.30万美元(折算人民币59.40万元),抵押物的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抵押期限5年。抵押资产情况如下:
1、不动产证编号:鲁(2019)齐河县不动产权第0001576号、鲁(2020)齐河县不动产权第0006745号
2、坐落: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金能大道西侧
3、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面积:宗地面积493213㎡/房屋建筑物面积88425.42㎡
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六)浙商银行德州分行
公司已取得浙商银行德州分行综合授信2.8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其申请出口应收账款质押融资254万美元(折算人民币1,627.77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浙商银行借款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矿国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13,511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34,900万元人民币和21,500万美元(包含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全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为确保海矿国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海矿国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所签署的一系列被担保主合同下所产生的多笔债务,提供最高额限度内的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限度为15,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额限度仅为被担保主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本金,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由此产生的担保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费用,公司均同意承担保证责任。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被担保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海矿国贸
1、成立时间:2014年02月24日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郭风芳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090519382E
6、主要业务:铁矿石贸易
7、注册地址: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A17幢一层4001
8、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
注: 以上指标中,2020年度的数据已经审计, 2021年三季度的数据未经审计。
10、海矿国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债务金额:15,000万元
被担保主合同:海矿国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在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4日期间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双方签署的合同编号为“平银海分综字20211111第001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被担保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4,900万元人民币和19,740万美元(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和担保实际发生余额),按2021年12月15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260,6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8,411万元人民币和9,840万美元,按2021年12月15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81,1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以上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