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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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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2021-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6日,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软科技”)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5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额度为15亿元。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上述事项已由公司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信息可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华软科技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2021年5月19日披露的《华软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禾软件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龙西路160号20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082884954

法定代表人:陆柏年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8日

营业期限:1993年7月28日至2043年07月27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研发、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其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环保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销售:AKD乳液、阳离子分散松香、干强剂、湿强剂、硅溶胶、非危险化工产品、煤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天禾软件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禾软件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天禾软件科技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注:2020年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同意为债务人天禾软件科技在主债务发生期间及本金最高余额内,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融资业务合同(即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主债务发生期间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7日。被担保主债务本金最高余额为500万元。被担保的主债务为,在上述主债务发生期间及本金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享有的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主债权。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债务人延迟履行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期间的加倍利息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为23,765.8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58,122.56万元比例为15.03%;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发生额为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58,122.56万元比例为2.5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天禾软件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是27,765.88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765.88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58,122.56万元的比例为17.56%。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9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阊胥路支行申请以暂时闲置的1.5亿元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1.5亿元,获得理财收益160,416.67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三、备查文件

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

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

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通知,获悉海亮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部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相应海亮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同时因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构成海亮集团被动减持和稀释公司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本次换股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6日,海亮集团完成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8.924亿元,债券期限3年,债券简称“19海亮E1”,债券代码“117133”,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2019年5月28日,海亮集团完成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1亿元,债券期限3年,债券简称“19海亮E2”,债券代码“117135”,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根据《海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9海亮E1”于2019年10月28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19年10月28日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4月25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根据《海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9海亮E2”于2019年11月28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19年11月28日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5月27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

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6日期间,“19海亮E1”、“19海亮E2”已完成换股28,331,841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837,871,949 股,导致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4.37%减少至42.84%,变动比例为1.53%。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7月12日期间,“19海亮E1”、“19海亮E2”已完成换股18,285,544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819,586,405股,导致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2.84%减少至41.67%,变动比例为1.17%。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8月26日期间,“19海亮E1”、“19海亮E2”完成换股26,283,613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793,302,7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33%。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1.67%减少至40.33%,变动比例为1.34%。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19海亮E1”、“19海亮E2”完成换股21,393,640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771,909,1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25%。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0.33%减少至39.25%,变动比例为1.08%。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2月14日期间,“19海亮E1”、“19海亮E2”完成换股20,645,361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751,263,7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20%。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39.25%减少至38.20%,变动比例为1.05%。

二、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5月27日开始转股,公司总股本根据持有人转股情况相应发生变化。 截至2021年9月8日收盘,公司总股本为1,966,849,140股;截至2021年12月14日收盘,公司总股本为1,966,849,140股。 因此,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1,966,849,140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2021年12月14日收盘公司总股本1,966,736,204股计算。

2:以上持股比例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尾数有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2021年11月9日,海亮集团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61,804,697股到期解除限售。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健向好发展。作为铜加工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谋取良好的收益和回报;通过持续加码研发、提升工艺和改进设备,稳步实施“智能制造”战略,不断增强成本优势及盈利能力,为行业发展升级贡献力量。

同时,公司为了加快企业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核能等新能源领域,开发、生产其所需的铜基新材料,作为公司又一项重要发展方向,并以将锂电铜箔作为公司进入新能源铜基材料的重要切入点。

此外,海亮集团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海亮集团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已完成了“19海亮E2”债券的购回工作,债券购回数量为 290万张,债券购回金额为 42,050万元。19海亮E2于2021年10月22日摘牌。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海亮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仍处于换股期且尚未完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海亮集团持股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苏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本行股东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环亚”)持有本行股份101,716,990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5.64%。本行已经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了《苏农银行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15日,本行收到股东苏州环亚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苏州环亚本次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截至2021年12月14日,苏州环亚已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行股份数量合计28,25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1.57%,占本次减持计划数量上限的60.49%。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行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行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行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将根据承诺、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0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

超过1%及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环亚”)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本行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2021年12月14日,苏州环亚持有本行的股份比例从5.9382%减少至4.0745%,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环亚不再是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行于2021年12月15日收到苏州环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上述减持的股份,均系上述股东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

二、权益变动前后,苏州环亚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苏州环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苏州环亚权益变动等事项涉及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环亚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本行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东吴证券”或“公司”)配股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7号)文件核准。

2、本次配股价格为7.19元/股。本次配股对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股代码“760555”,配股简称“东吴配股”。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21年12月15日(T+1日)至2021年12月21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认购缴款时间。

4、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21年12月22日(T+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21年12月23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5、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2021年12月10日(T-2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4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公司股本总数3,880,518,90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41,701,514股后的股本3,838,817,394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配售股份。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为1,151,645,218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7.19元/股。

5、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均已出具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方案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6、发行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4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吴证券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7、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及缴款期,香港联交所与上交所的证券交易日是一致的,不会因两个交易所的交易日不一致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认购方式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参与认购。

2、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T+1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3、认购数量

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配售股份。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东吴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缴款方法

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60555”,配股简称“东吴配股”,配股价格7.19元/股。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人:杨伟、平磊

电话:0512-6260155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9号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25-58519322

3、联席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6220726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发行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1-030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16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州市人民政府及广东省财政厅分别将其持有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智集团”)90%股权和10%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次无偿划转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3、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广智集团发来的《关于广州工控以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广智集团100%股权的通知》。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将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7号)及《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国资委代表履行股东职责)及广东省财政厅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将其持有的广智集团(系剥离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星微电子有限公司和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后的广智集团)90%股权和10%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工控(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完毕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二、广州工控基本情况

公司全名: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60402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78-05-26

法定代表人:周千定

注册资本:626811.77659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

经营范围:医院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停车场经营;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

三、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广智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工控将通过本次无偿划转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2、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构成间接收购上市公司,并触发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3、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等文件。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22,487,5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02%,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55,946,27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8.1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4、深圳盛屯集团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后,深圳盛屯集团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24,646,27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3%,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8.18%;一年内(含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5,946,27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68.13%,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12.96%。

深圳盛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将通过自有资金归还上述款项。

5、深圳盛屯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深圳盛屯集团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圳盛屯集团股票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盛屯集团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时进行了业绩承诺补偿约定,如若触及业绩承诺补偿条款,深圳盛屯集团将以该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若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的,以现金进行补偿。本次质押不涉及深圳盛屯集团在该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此不会对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