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深圳市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暨延长经营期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汉峪金谷华悦路A4-4产业金融大厦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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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单位证券账户卡;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陆家嘴金控广场T1楼31层。
(三)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会议联系人:王振东、许金龙
(五)联系电话:0531-86171227 传真:0531-86171167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汉峪金谷华悦路A4-4产业金融大厦 11层会议室。
邮政编码:250101
电 话:0531-86171227
联 系 人:王振东、许金龙
(二)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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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三)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牛磊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75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15万元。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
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雷学锋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拟聘任刘锋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拟于2021年12月31日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58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审计报告的注册会师人数:180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4,334.1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5,571.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11.51万元。
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24家,审计收费总额2,095.28万元。审计客户涉及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北京兴华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受(收)到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8次,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职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1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75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15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北京兴华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认为北京兴华具备相应的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根据对北京兴华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审计机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本次聘任审计机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聘任2021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1、新租赁准则的修订主要包括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
合并等内容;
2、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采用统一的会
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对租赁负债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支出。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本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雷学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雷学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有关规定,雷学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刘锋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刘锋玉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刘锋玉先生具备担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其提名、审核、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刘锋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简历
刘锋玉,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中国轻骑集团模具厂、山东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11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三)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75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15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票通过。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
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票通过。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1-056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正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悦新科”)本次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皓悦新科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准。由于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向与关联方丁先峰先生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先生按皓悦新科少数股东丁先峰先生持有的皓悦新科3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1-057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科”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悦新科”)。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的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先生按皓悦新科少数股东丁先峰先生持有的皓悦新科3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向与关联方丁先峰先生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的反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先生提供;故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运营资金压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以皓悦新科与中信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应按皓悦新科两名股东股权比例分别提供担保,公司应为其中2,800万元提供担保,丁先峰先生应为1,200万元提供担保。自然人股东丁先峰先生由于个人资产有限,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为保证皓悦新科本次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皓悦新科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准。
由于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向与关联方丁先峰先生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先生按皓悦新科少数股东丁先峰先生持有的皓悦新科3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本次担保及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为皓悦新科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准。由于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向与关联方丁先峰先生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官文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皓悦新科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丁先峰先生持股比例为30.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上官文龙先生、丁先峰先生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上官文龙先生基本情况
上官文龙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7月至今,任三孚新科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中国表面工程协会副理事长。
2、丁先峰先生基本情况
丁先峰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广州迪晞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3、关联关系说明
上官文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先峰先生为三孚新科重要子公司皓悦新科持股30%的少数股东。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7日
3、注册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1号主楼1201房
4、法定代表人:丁先峰
5、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
6、股权结构:
■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皓悦新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皓悦新科股权比例为70.0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皓悦新科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准。
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的担保情况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应按皓悦新科两名股东股权比例分别提供担保,公司应为其中2,800万元提供担保,丁先峰先生应为1,200万元提供担保,自然人股东丁先峰先生由于个人资产有限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为保证皓悦新科本次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皓悦新科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准。
六、反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先生按皓悦新科少数股东丁先峰先生持有的皓悦新科3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七、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皓悦新科目前业务拓展迅速,已成功进入多家国内PCB生产行业龙头企业,同时考虑到PCB电子化学品国产替代前景广阔,5G商用进程不断加速,故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以支撑其业务的快速发展。
目前皓悦新科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为保证公司权益,降低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先生按皓悦新科少数股东丁先峰先生持有的皓悦新科3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故本次担保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较小。
综上,本次担保系为支撑皓悦新科业务的快速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皓悦新科提供超过公司所持股权比例的超额担保,同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先生按皓悦新科少数股东丁先峰先生持有的皓悦新科3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程序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超公司股权比例的担保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担保是为满足皓悦新科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皓悦新科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为保证公司权益,降低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先生按皓悦新科少数股东丁先峰先生持有的皓悦新科3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故本次担保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较小。综上,本次担保系为支撑皓悦新科业务的快速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超公司股权比例的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是为满足皓悦新科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皓悦新科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为保证公司权益,降低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先生按皓悦新科少数股东丁先峰先生持有的皓悦新科3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故本次担保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较小。综上,本次担保系为支撑皓悦新科业务的快速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保证皓悦新科本次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皓悦新科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准。由于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向与关联方丁先峰先生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先生按皓悦新科少数股东丁先峰先生持有的皓悦新科3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皓悦新科提供担保,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1、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关于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21.01%、16.43%,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1-058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若会议召开当日相关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进行表决。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11号科学信息大厦东梯12楼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丁先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11号科学信息大厦东梯12楼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2月27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1)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自备口罩,并配合会议现场测量体温,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若会议召开当日相关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进行表决。
(二)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苏瑛琦
电话:020-32077125
传真:020-32058269-842
邮箱:sfxk@gzsanfu.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11号科学信息大厦东梯12楼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近期出现较大幅度波动。2021年12月13日、12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触及异动,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了《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12月15日,公司当日股票价格再次以涨停价收盘。根据相关要求,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近期行业情况
近期公司主营输变电线路铁塔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2021年12月13日、12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触及异动,12月15日,公司当日股票价格再次以涨停价收盘。自2021年12月2日交易开盘至2021年12月15日连续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达30.24%,同期上证指数上涨2.23%,公司股票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较大。2021年12月15日,公司股票交易日换手率达到9.21%,高于公司股票异动前20个交易日(自2021年10月18日至今)日平均换手率2.78%的水平。
(二)市盈率情况(截至2021年12月15日收盘)
金属制品业滚动市盈率为24.52;公司滚动市盈率为33.45;公司滚动市盈率水平高于金属制品业市盈率。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847,198.0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949,590.4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06%。
(四)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58 证券简称:大西洋 公告编号:临2021-45号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深圳市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暨延长经营期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大西洋”)于2021 年9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参与深圳市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高于人民币3,947.52万元的价格,参与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金属”) 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西洋”) 38.0952%股权的竞拍。挂牌期满,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公司为受让方。2021年 11 月10日,公司与宝钢金属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71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西洋关于参与深圳市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竞拍的公告》(临2021-38号)、《大西洋关于参与深圳市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竞拍的进展公告》(临2021-43号)。
同时,鉴于深圳大西洋的营业期限即将于2022年6月到期,为充分利用深圳大西洋的区域优势、品牌优势、资源优势,推进公司“销地产”战略布局,经深圳大西洋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将深圳大西洋经营期限由1985年8月12日至2022年6月3日调整为1985年8月12日至长期,并对深圳大西洋《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深圳大西洋申请的股东信息、营业期限、企业类型变更予以核准,并颁发新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 称:深圳市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24711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辅城坳工业区工业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柏
成立日期:1985年08月12日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