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68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根据上述决议,择机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2021年12月15日,公司出资3000万元,向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期货”)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长江期货-永安药业债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主要投资范围:(1)债权类资产: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类标准化债券、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债券型基金、债券逆回购;(2)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本计划可参与债券正回购业务(包括银行间及交易所)。
3、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4.5%+超额收益
4、产品收益起始日:2021年12月15日
5、产品到期日:双方协商一致后随时可赎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长江期货无关联关系
(二)2021年12月03日,公司出资500万元,向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长江资管乐享季季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895822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交易所和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债权类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铁道债、企业债、公司债、专项债、项目收益债、各类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单、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
金融衍生工具:国债期货。
本计划属于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通过主要投资于上述投资标的,符合《运作规定》组合投资的要求。
本计划可投资于债券正回购,债券回购为提升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3.8%+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1年12月08日
6、产品到期日:每3个月可赎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长江证券无关联关系
(三)2021年11月23日,子公司武汉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投资”)出资1500万元,向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云南信托-国泰君安天盈宝稳健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主要投资范围:(1)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2)货币市场工具和存款工具;(3)固定收益类基金;(4)其他低风险稳健收益类投资品种。
3、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4.20%
4、产品收益起始日:2021年11月25日
5、产品到期日:2022年03月22日
6、关联关系说明:雅安投资与云南信托无关联关系
(四)2021年11月22日,公司出资500万元,向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安信证券添添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AD8607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1)银行存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同业存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交换债、可转换债、永续债、银行间或沪深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ABS)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ABN)等交易所及银行间交易的投资品种、债券正回购、债券逆回购;(2)本资产管理计划可持有可转债转股、可交换债换股所得的股票,但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3)国债期货;(4)公开募集货币市场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4.30%+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1年11月23日
6、产品到期日:2022年5月23日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安信证券无关联关系
(五)2021年11月22日,雅安投资出资504万元,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博普超越7号私募基金
2、产品代码:SGU443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债券逆回购、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仅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中证500指数的涨跌+年化增强收益(11.5%)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1年11月29日
6、产品到期日:90天后每月可赎
7、关联关系说明:雅安投资与国泰君安无关联关系
(六)2021年11月12日,雅安投资出资502.5万元,向国泰君安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国泰君安君享上盈指数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953422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证券市场柜台交易的期权合约、收益互换及其他金融衍生品、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中证500指数的涨跌+年化增强收益(12.1%)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1年11月19日
6、产品到期日:每3个月末可赎
7、关联关系说明:雅安投资与国泰君安无关联关系
(七)2021年11月12日,公司出资500万元,向长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长江资管乐享月月盈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895833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交易所和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债权类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铁道债、企业债、公司债、专项债、项目收益债、各类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单、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本计划属于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通过主要投资于上述投资标的,符合《运作规定》组合投资的要求。
本计划可投资于债券正回购,债券回购为提升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3.20%+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1年11月17日
6、产品到期日:每月可赎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长江证券无关联关系
(八)2021年10月29日,公司出资500万元,向长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长江资管乐享月月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895832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交易所和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债权类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铁道债、企业债、公司债、专项债、项目收益债、各类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单、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本计划属于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通过主要投资于上述投资标的,符合《运作规定》组合投资的要求。
本计划可投资于债券正回购,债券回购为提升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3.20%+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1年11月03日
6、产品到期日:每月可赎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长江证券无关联关系
(九)2021年10月15日,公司出资500万元,向长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长江资管乐享月月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895831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交易所和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债权类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铁道债、企业债、公司债、专项债、项目收益债、各类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单、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本计划属于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通过主要投资于上述投资标的,符合《运作规定》组合投资的要求。
本计划可投资于债券正回购,债券回购为提升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3.20%+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1年10月20日
6、产品到期日:每月可赎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长江证券无关联关系
(十)2021年10月14日,公司出资2000万元,向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林金钥匙181天固息【2021202】期收益凭证
2、产品编码:SRS608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
4、产品资金用途:补充发行人的公司运营资金,主要投向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资产管理业务等。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4.00%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1年10月15日
6、产品到期日:2022年04月13日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林证券无关联关系
(十一)2021年10月13日,公司出资3000万元,向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银河盛汇尊享3号
2、产品代码:ZX1003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本集合计划仅投资于标准化资产,具体包括:
(1)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在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所、银行间市场发行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各类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及可分离债券、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A份额等。
(2)其他资产:在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场所集中交易清算的国债期货。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4.30%+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1年10月14日
6、产品到期日:2022年04月14日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银河证券无关联关系
(十二)2021年10月8日,公司出资2000万元,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国投泰康信托·招福宝C款理财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主要投资范围: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可投资于如下投资标的:
(1)主要投资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人的投资于固定收益类标准化资产的资管计划份额;
(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等;
(3)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券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化产品及其他标准化金融产品等;
(4)其他标准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设立的标准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5)受托人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委托人交付的部分信托资金专项用于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作为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投资组合的一部分;
如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须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受托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才能投资该产品。
3、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4.90%
4、产品收益起始日:2021年10月11日
5、产品到期日:2022年07月11日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发证券无关联关系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具体来说,风险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资产价值可能因市场波动而大幅贬值,从而拖累公司业绩;
2、公司对投资方向或投资产品的判断可能出现失误,导致所投资资产的收益达不到预期,甚至可能危及本金安全;
3、投资期限结构可能搭配不合理,或受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的影响,导致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必要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将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量充沛。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公告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约为43150.10547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58%。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8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国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083,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1%,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5月16日。
● 公司董事长曹立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413,290股,通过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胜企业”)、张家港保税区百胜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胜壹”)、张家港保税区百胜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胜贰”)、张家港保税区百胜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胜叁”)、张家港保税区百胜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胜肆”)、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胜伍”)、张家港保税区百胜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胜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761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4%,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5月16日;公司董事、总经理黄素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478,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4%,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5月16日;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李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41,400股,通过百胜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8,591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5月16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51,190股,通过百胜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0,441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5月16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明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51,190股,通过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慧企业”)间接持有公告股份1,180,448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戴静蕾女士通过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瑞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9,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5月16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季琦先生通过亿瑞咨询747,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5月16日。
一、股份限制流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425,000.00元,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的承诺
股东曹立斌、黄素龙、朱明华及朱斌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此承诺。
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7、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 况。”
(二)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的承诺
股东李强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此承诺。
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半年后,如仍为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员工(本人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本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7、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 况。”
(三)机构股东国泰国贸的承诺
股东国泰国贸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本公司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 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 若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 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公司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 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公司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5、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6、本公司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公司真实、合法持有, 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四)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承诺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戴静蕾及季琦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此承诺。
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7、本人现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6日收市,公司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48.49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延长本次发行前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15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一明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职工代表监事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联股东朱一明、InfoGrid Limited(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2、议案3。关联股东联意(香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3。
2、议案1至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博、陈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兆易创新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16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5天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限要求而立即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一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舒清明(SHU QINGMING)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与会董事选举同意,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朱一明(主任委员)、张帅、钱鹤;
2、提名委员会:钱鹤(主任委员)、梁上上、王志伟(WANG ZHIWEI);
3、审计委员会:张克东(主任委员)、梁上上、王志伟(WANG ZHIWEI);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梁上上(主任委员)、张克东、王志伟(WANG ZHIWEI)。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代理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次会议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卫先生为公司代理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次会议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晓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李晓燕女士已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但因疫情原因尚未参加考试,目前暂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在其正式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代理总经理何卫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李晓燕女士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后,其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将正式生效。李晓燕女士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代理总经理提名,由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次会议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程泰毅(CHENG TAIYI)先生、舒清明(SHU QINGMING)先生、李晓燕女士、孙桂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孙桂静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中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代理总经理何卫先生个人简历:
何卫,男,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曾先后任北京微电子技术研究所集成电路部副主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北京销售部副处长。2009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代理总经理,2021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副总经理程泰毅(CHENG TAIYI)先生个人简历:
程泰毅(CHENG TAIYI),男,1972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清华大学电子工程学士、华盛顿大学电子工程硕士学位。1998年至2002年期间,作为Centrality Communication Inc的联合创始人,主要管理和负责公司的研发。2002年至2010年就职于博通公司,任无线通信事业部资深主任工程师。程泰毅先生于2011年创立了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注提供人机交互传感技术和解决方案,上海思立微于2019年被公司收购。2020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3、副总经理舒清明(SHU QINGMING)先生个人简历:
舒清明(SHU QINGMING),男,1967年6月出生,美国国籍,清华大学博士。历任Oak Technology(NASDQ:OAKT)高级电路设计工程师,Monolithic System Technologies Inc.(NASDQ:MOSY)高级设计工程师和项目经理。2005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4、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晓燕女士个人简历:
李晓燕,女,197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1998年7月-2004年2月曾就职于海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澳柯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2月-2006年8月在北京弗赛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2006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人力资源、行政等部门负责人;2012年12月-2016年10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5、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孙桂静女士个人简历:
孙桂静,女,197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天津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北京阿博泰克北大青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0年加入公司,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6、证券事务代表王中华先生个人简历:
王中华,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于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加入公司,2011年7月至2018年5月期间,任公司法务,2011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17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提前5天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限要求而立即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文恬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文恬女士简历
文恬,女,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入职公司合规法务部。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