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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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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2021-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2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2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与通讯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关联董事张学英、张军、刘芳彬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同意聘任张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3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2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加通讯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彬郦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融资情况,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关联回避。关联监事王彬郦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3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了支持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拟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原193,498.49万元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2%,担保期限为三年,具体以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海科金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学英、张军和刘芳彬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海科金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8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5层518

法定代表人:沈鹏

注册资本:273330.49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二)海科金集团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科金集团资产总额2,431,924.32万元,负债总额1,787,793.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09,452.58万元;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482,126.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89.6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海科金集团资产总额2,757,732.11万元,负债总额2,103,979.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16,616.56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总收入398,593.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292.16万元(未经审计)。

经核查,海科金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海科金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100%股权。海科金集团和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商建”)于2020年12月签署了《关于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海科金集团将持有的海鑫资产100%股权委托海商建进行管理。海科金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及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拟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的原193,498.49万元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2%,担保期限为三年,具体以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融资需要,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1年年初至目前,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借款余额为375,515.00万元,利息金额为25,633.33万元;公司与海鑫资产累计发生的借款余额为54,843.00万元,利息金额为1,380.99万元;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5,776.98万元,担保费用为1,991.62万元。自2021年年初至目前,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担保费用为225.18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方收取的费用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本次关联交易未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一定程度可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整体风险可控。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融资情况,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3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韩若愚先生的辞职报告,韩若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韩若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于韩若愚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张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张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雅女士的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张雅女士简历

张雅,女,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传媒大学硕士,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曾任职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发展部,2011年8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投资者关系主管、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投资经理。

张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联系方式为:办公电话010-68567301,传真:010-68567570,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九层901。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3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上内容的审议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31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金一文化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孙玉萍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1。

2、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1月4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延期召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1-130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延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延期召开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的名称

2、取消议案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关于为参股公司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取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说明

1、增加临时议案的名称

2、增加临时议案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延期召开的原因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绍兴市上虞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1年12月9日下午2时起,对上虞全区加强管控管理措施,除防疫需要、民生保障外,其他企业一律停工。在此客观不可抗力的影响下,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将原定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2年1月18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1年12月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8日

至2022年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张惠莉、安吉裕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1-127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间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关于为参股公司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间芳先生、张家地先生、张钟洋先生和陈卫丽女士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间芳先生、张家地先生和张钟洋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延期召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1-128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

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锂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天成锂业不超过人民币3,333.00万元;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参股公司天成锂业其他股东对公司的担保进行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关于为参股公司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取消为天成锂业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成锂业作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天成锂业33.33%股权。为满足自身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天成锂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额度。天成锂业股东拟按各自持股比例向天成锂业提供同比例担保,其中,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成管理”)、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源锂”)拟分别按持股比例42.67%和24.0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按持股比例33.33%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333.00万元。同时天成管理及亿源锂将对公司的担保进行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33.33%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同时在以上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因公司董事张家地先生及陈卫丽女士担任天成锂业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MA35K9318T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嘉美路6号(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董爱华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25日

营业期限:2016年08月25日至2066年08月24日

经营范围:环保材料研发销售;非金属矿产品(含尾矿、废弃矿)加工销售;碳酸锂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股权结构: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天成锂业42.67%股权,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天成锂业24.00%股权,公司持有天成锂业33.33%股权,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宜充分考虑了天成锂业自身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天成锂业股东拟按各自持股比例向天成锂业提供同比例担保,即公司拟按持股比例33.33%为天成锂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天成锂业其他股东天成管理及亿源锂将对公司的担保进行反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为满足天成锂业自身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天成锂业股东拟按各自持股比例向天成锂业提供同比例担保,即公司拟按持股比例33.33%为天成锂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天成锂业其他股东天成管理及亿源锂将对公司的担保进行反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张间芳先生、张家地先生、张钟洋先生和陈卫丽女士均回避了表决。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8,21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59%。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1-129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针织”)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无需就上述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且财务资助为免息。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可豁免按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东大针织于2021年11月4日出具了《承诺函》,控股股东东大针织承诺以自筹资金至迟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分阶段为北京易恒网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含子公司浙江易恒铖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恒网际”)提供借款或债务加入,代偿易恒网际欠上市公司借款本息(其中利息按照上市公司实际承担的利息成本计算至全部本金清偿完毕)、解除上市公司担保。分阶段安排如下:(1)2022年12月31日前15,000万元;(2)2023年12月31日前8,000万元;(3)2024年12月31日前8,000万元(具体金额按照实际承担的利息成本计算至全部本金清偿完毕)。

基于上述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东大针织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财务资助,提供的财务资助为免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具体财务资助分阶段安排如下:(1)2022年12月31日前15,000万元;(2)2023年12月31日前8,000万元;(3)2024年12月31日前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实际发生接受财务资助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间芳先生、张家地先生及张钟洋先生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东大针织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接受东大针织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张间芳

4、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6日

6、住所: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后山村后二

7、经营范围:针织床上用品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助剂(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外)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说明:截至目前,东大针织持有公司股份51,500,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5%,为公司控股股东。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易恒网际用于偿还上市公司欠款,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为免息,且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为免息,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为控股股东借款易恒网际用于偿还上市公司欠款,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0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在公司总部4楼第5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刘强监事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理财业务专项检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落实2020年互联网贷款业务专项检查的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9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非执行董事李勇、陈永健先生对本次董事会第一项议案投弃权票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在公司总部4楼第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郭军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巩宝生董事缺席会议。公司股东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根据监管规定对其提名的胡军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关于与关联方西安大唐西市实业有限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的议案》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胡军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2票。

李勇、陈永健董事对此项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对议案的相关资料和内容需进一步了解和把握,暂对本议案弃权。

董事会同意按市场定价原则,在授信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与西安大唐西市实业有限公司开展5.989亿元信贷业务合作。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不良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2021-086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1年12月23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在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迁址意向书》后,积极推进注册地变更相关的事项。截至目前,公司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公司迁址到江西省赣州市所辖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注册地变更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取消将迁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根据迁址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1年12月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6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3日

至2021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