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艾诺韦林片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4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艾诺韦林片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1-061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迪药业”)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艾诺韦林片(商品名:艾邦德?)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1B0452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艾诺韦林片(英文名/拉丁名:Ainuovirine Tablets)
商品名称:艾邦德
剂型:片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75mg
包装规格:60片/瓶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0032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08922021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修订说明书有关内容,说明书所附执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在获批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变更。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艾诺韦林片(艾邦德?)是首个批准上市的治疗成人HIV-1感染初治患者的国产口服1类新药,为全新一代的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于2021年6月25日正式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并于同年11月首次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
本次国家药监局核准的艾诺韦林片说明书主要修订内容为:
(一)在【临床试验】项下增加了96周有效性内容,特别就96周的总体有效率、扩展期(48-96周)选用艾诺韦林方案的有效率(mFAS)、扩展期经治病人有效性及基线病毒载量≥100000拷贝/mL受试者有效性等内容予以补充,具体如下:
96周有效性:
总体有效率:不考虑扩展期治疗方案转换因素,计算两组到96周的总体有效率。艾诺韦林组受试者(N=315)在治疗96周后,有272例受试者HIV RNA<50拷贝/mL(含1例受试者转至依非韦伦方案),总体有效率为86.3%。依非韦伦组(N=314)在治疗96周后,有276例受试者HIV RNA<50拷贝/mL(含4例受试者继续依非韦伦方案),总体有效率为87.9%。
扩展期(48-96周)选用艾诺韦林方案的有效率(mFAS):进入扩展期并选用艾诺韦林治疗方案的受试者共580例,其中293例为艾诺韦林组继续使用艾诺韦林方案(维持艾诺韦林组),287例为依非韦伦组转至艾诺韦林方案治疗(转至艾诺韦林组)。艾诺韦林组有284人(283人使用艾诺韦林方案治疗,1人转至依非韦伦方案治疗)、依非韦伦组有287人(283人使用艾诺韦林方案治疗,4人维持依非韦伦方案治疗)最终完成了96周扩展期治疗。扩展期维持艾诺韦林组的受试者中,92.5%(271/293)受试者HIV RNA<50拷贝/mL,4.4%(13/293)HIV RNA≥50拷贝/mL。
扩展期经治病人有效性:转至艾诺韦林组的受试者中,94.8%(272/287)受试者HIV RNA<50拷贝/mL,4.5%(13/287)HIV RNA≥50拷贝/mL。其中,依非韦伦组进入扩展期且48周HIV RNA<50拷贝/mL的受试者中有279例转至艾诺韦林治疗方案,至96周时有95.7%(267/279)的受试者HIV RNA<50拷贝/mL,3.2%(9/279)的受试者HIV RNA≥50拷贝/mL。
基线病毒载量≥100000拷贝/mL受试者有效性:48周时,两组所有未脱落受试者均进入扩展期试验。艾诺韦林组基线高病载受试者有62人(61人选用艾诺韦林治疗方案,1人选用依非韦伦治疗方案)进入扩展期,依非韦伦组基线高病载受试者有55人(54人选用艾诺韦林治疗方案,1人选用依非韦伦治疗方案)进入扩展期。96周时,艾诺韦林组和依非韦伦组HIV RNA<50拷贝/mL受试者所占比例分别为80.3%(57/71)和85.2%(52/61)。
基线高病载受试者中,有12例受试者(病毒载量≥50拷贝/mL,其中艾诺韦林组9例,依非韦伦组3例)进入扩展期。96周时艾诺韦林组的9例受试者(其中8例选用艾诺韦林治疗方案,1例选用依非韦伦治疗方案)HIV RNA均<50拷贝/mL,依非韦伦组的3例受试者(均选用艾诺韦林治疗方案)有2例HIV RNA<50拷贝/mL。
(二)在【不良反应】项下增加了如下内容:
在48周至96周扩展治疗期间,艾诺韦林组有293例继续选用艾诺韦林治疗方案,至96周的平均暴露时间为91.1周;依非韦伦组有287例从依非韦伦治疗方案转至艾诺韦林方案,至96周时受试者暴露平均时间为47.9周;扩展期(48-96周)未发生与艾诺韦林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
此外,国家药监局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备案号:苏备2021105706):公司根据艾诺韦林片内控质量标准制定了稳定性考察方案,稳定性数据结果符合方案要求,艾诺韦林片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药监局本次核准修订的艾诺韦林片说明书,新增了该产品48周至96周临床试验的安全性数据和有效性数据,对该产品的临床用药具有积极的指引作用,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挖掘该产品未来市场销售潜力、提升产品的竞争性,但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年内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获得有利于推动艾诺韦林片的市场销售,但药品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对公司短期内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917,4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25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2598%减少至5.2598%。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联”)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通”)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超过1%的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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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期间,达晨创联一致行动人达晨创通持股数量不变。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达晨创联及达晨创通经营发展需要和投资等财务安排需要,履行此前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减持。
(1)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达晨创联因经营发展需要和投资等财务安排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807,63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9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达晨创联因经营发展需要和投资等财务安排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807,63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2年5月2日。截至2021年12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7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1-079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甬金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8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甬金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36”。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00,0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认购不足1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2月13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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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2月15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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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数量为2,922手,包销金额为2,922,000元,包销比例为0.29%。
2021年12月17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99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8988809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0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966583
发行人: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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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董事长孙健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张新先生、刘志波先生、施阳先生、袁伟刚先生,独立董事才鸿年先生、介万奇先生、李薇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黄汉杰先生、监事郭俊香女士、何雪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刘建昊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娜娜律师、南粉霞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二○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0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于 2021年12月17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及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将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新一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截止2021年12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郭永清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还在进程中,郭永清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工作完成。
本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换届选举的决策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1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材料,并在调整和修改发行方案后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2)。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166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59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548号公司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聂如旋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刘震海先生、吕伟顺先生和独立董事陈昌龙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陈欣女士、王鹏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石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胜先生、孙建国先生、赵庆梅女士、张兵先生、张鏴予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为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律师、刘骁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21-14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16日,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7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143,942,996股股份、向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发行7,777,757股股份、向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3,422,979股股份、向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7,808,504股股份、向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发行17,808,50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99,999,996.56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21-143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集团”)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金山股份288,162,88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金山股份总股本的19.56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能源投资集团计划于本减持公告对外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9%,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认。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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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能源投资集团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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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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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持股5%以上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本公司股东能源投资集团根据自身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能源投资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金山股份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能源投资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110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6日,时限不少于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公示栏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帝王洁具有限公司、成都亚克力板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及其全资子公司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欧神诺”)、佛山欧神诺云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63,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SDOEB2101),公司为景德镇欧神诺与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合同编号:GSJOED2101)提供债权最高余额为9,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OSNA101A21001-02),公司为景德镇欧神诺与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JOSNA101A21001)提供债权最高余额为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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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580,772万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6.4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66,7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3.1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欧神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4,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9%。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