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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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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国人寿自2021年12月17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19

公司网站:www.e-chinalife.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上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关于中银丰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1日,本基金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申购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该笔申购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

2021年12月22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另本基金将自2021年12月23日起进入封闭期,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关于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1日,本基金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 万元(含100 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 万元(含100 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 万元(含100 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021年12月22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年12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60%;中银安心回报截至2021年12月02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313元,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目前本基金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12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1年12月20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中银丰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12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1年12月20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目前本基金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12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1年12月20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12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1年12月20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邮储银行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通过邮储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产品范围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若由邮储银行代销,且届时优惠活动仍然持续,则该基金自动参与此项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基金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本公司另行公告确定。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月1日起,结束时间以邮储银行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1、费率优惠活动期限、具体折扣等各项优惠活动细则均以邮储银行相关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邮储银行所有,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邮储银行的相关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重要提示

1、上述适用的基金优惠前的费率标准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2、邮储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建信基金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3、投资者在邮储银行办理本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时间、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邮储银行的规定。

4、上述优惠活动若有变动,以邮储银行相关公告为准。上述优惠活动如有未尽事项,解释权归邮储银行。

5、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是否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各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12月17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代码:508099,场内简称:中关村,扩位简称:建信中关村REIT,上市首日证券简称:N中关村。

截至2021年12月16日,本基金本次上市交易份额数量为263,616,673.00份。本基金上市首日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非上市首日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查阅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短融ETF”;交易代码: 511360)已于2020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服务,经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券商沟通,了解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短融ETF的交易佣金设置为零。

截至2021年12月15日,本公司了解到将短融ETF交易佣金设置为零的券商名单如下(证券公司按拼音首字母顺序排序):

■■

注:佣金设置的具体情况以各证券公司系统为准。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上述券商办理“短融ETF”的交易,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咨询各证券公司的规定。

2、本公告的内容系根据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了解到的情况编制,仅作为公司客户服务内容,不构成基金管理人及券商对券商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做出的承诺,请投资者在办理交易前与相应券商确认具体佣金设置情况。

3、券商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对短融ETF交易佣金费率不定期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若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券商客服热线。

4、投资者欲了解短融ETF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亦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40099)咨询相关信息。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短融ETF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设置为零的新增证券公司名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三路8号新希望国际C座1507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波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7,695,9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9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7,695,9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959%。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22,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22,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5%。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李杨律师、王茂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7,510,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5%;

反对185,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7,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912%;

反对185,16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08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7,510,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5%;

反对185,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7,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912%;

反对185,16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08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杨、王茂叶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1-059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夏佐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本公司董事夏佐全先生计划于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不超过12,000,000股A股,占其所持本公司A股总股数的比例不超过12.69%,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近日收到夏佐全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当及时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减持情况

注1:本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完成50,000,000股的新增H股配售及登记,本公司股份总数由2,861,142,855股增加至2,911,142,855股。

夏佐全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上述期间减持的本公司股份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233.05元/股至302.00元/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2:本次减持前公司股份总数以2021年11月8日完成50,000,000股的新增H股配售及登记前的2,861,142,855股为准。

注3:本次减持后公司股份总数以2021年11月8日完成50,000,000股的新增H股配售及登记后的2,911,142,855股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夏佐全先生减持本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夏佐全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不存在不一致情形。

3、夏佐全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夏佐全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系由于个人资金需求,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夏佐全先生声明仍将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不再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夏佐全先生所作承诺的后续履行情况。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15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