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于2021年12月1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1年12月1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主持了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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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6,99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材料”“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5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2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55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33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2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6元/股。
根据《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2,661.35693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0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05.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849.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77706071%,申购倍数为5,627.26975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于2021年12月1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1年12月1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2月15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确定入围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465家,配售对象数量为13,913个。3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4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其余3,43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3,87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3,183,480万股。
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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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3,183,480万股,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及初步获配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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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初步配售比例系零股处理前的比例。
其中余股2,715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同泰慧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3707004、0755-8370595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水科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5,36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已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471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于2021年12月17日(T+2日)及时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17日(T+2)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16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主持了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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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52,05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水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71号文同意注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366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27.85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268.3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调整后的网下发行数量为3,836.7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股数的71.50%;战略配售调整后的网上发行数量为1,529.3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股数的28.50%。根据《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076.32917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1073.20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763.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60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87494189%,申购倍数为5,333.49864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于2021年12月17日(T+2)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1年12月1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所有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按照比例进行限售处理,限售比例为10%,若不足1股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上交所主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上交所主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2月15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的33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74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股数为9,795,290万股。
三、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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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其中余股1,540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的配售原则配售给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为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申购时间最早(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的配售对象,且其获配总量没有超过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二部
联系电话:010-57058347
发行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40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249.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37.350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1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27.9844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10.14%。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09.3656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447.565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63%;网上发行数量为573.4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37%。
本次发行价格为78.69元/股。发行人于2021年12月15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炬光科技”A股573.4500万股。
根据《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952.14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202.15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45.4156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61.62%;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75.60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38.38%。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731173%。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1年12月1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1年12月1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78.69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1年12月17日(T+2日)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于2021年12月20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根据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的《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的承诺函》,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者,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号)(以下简称“《承销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包括:
(1)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投资”);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炬光科技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炬光科技战略配售资管计划”)。
(二)获配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8.69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17.70亿元。
依据《承销指引》,本次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10,0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76.2485万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2月21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炬光科技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的方式参与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即224.90万股,同时参与认购规模金额上限(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11,999.80万元。炬光科技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对应的战略配售经纪佣金合计11,999.80万元,共获配151.7359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2月21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1年12月16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555号东怡大酒店三楼丁香厅3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炬光科技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5,512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炬光科技股票。
三、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2月15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41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409个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其余41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407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网下有效申购数量4,933,330.00万股。
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其中余股2,395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配售给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四、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12月20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下限售账户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1年12月21日(T+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限售账户摇号中签结果。
五、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6451549、010-86451550
发行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315.5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495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光庭信息”,股票代码为“301221”。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9.89元/股,发行数量为2,315.56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1.239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64%,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86.09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发行数量为1,663.871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3.81%;网上发行数量为590.4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6.1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2,254.321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1,063.56703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份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450.9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12.971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8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41.3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6.19%。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159411050%,有效申购倍数为6,273.09084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2月15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1.239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64%。
综上,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1.23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64%。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286.095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1年12月7日(T-4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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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0,317,502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721,090,214.78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95,998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6,709,300.22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2,129,099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847,702,729.11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611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42,702.79
网下投资者未成功缴款的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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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下比例限售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12,129,099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217,611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10.0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611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其中62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约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10.15%。本次网下发行共有1,217,673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2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96,609股(包括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611股,其中62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包销金额为6,752,003.01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42%,占扣除战略配售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43%。
2021年12月17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战略配售资金、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8826138、021-68826123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的服务于基金投资客户,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基金”)与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得基金”)协商一致,决定于2021年12月17日起,南华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利得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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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1年12月17日,通过利得基金申购(含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享有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0.1折优惠,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和优惠活动截止日期以利得基金网站公示为准。
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在利得基金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仅适用于前端申购),不包括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后端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利得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利得基金的有关公示。
2、本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利得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利得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应遵循利得基金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利得基金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利得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根据双方业务规则、业务开通情况参与利得基金涉及该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参与活动的基金、享受的折扣费率以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利得基金活动公示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利得基金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2、南华基金
客服电话:400-810-5599
公司网址:www.nanhuafunds.com
五、风险提示
1、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本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进行理性投资。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