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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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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1-07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8),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更正后: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感谢投资者的关注及提醒,对于本次更正对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好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1-07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公司)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其中,为一级全资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一级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无锡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就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在无锡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的有追索权保理融资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为2021年12月9日-2022年12月8日。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以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谢岗银兴路9号1号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文元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0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数控机床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无锡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自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8日(即“债权确定期间”)主合同(即“《国内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项下形成的主债权(保理融资本金),以及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利息(含保理融资利息、宽限期利息(如有))、管理费、罚息(如有)、逾期利息(如有)、复利(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以及债务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而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务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而应当支付的迟延履行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6,800万元(含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无锡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1-038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规定,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规定,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公司新建办公楼已于2021年11月正式投入使用,通过对同类用途的建筑物使用年限进行比对分析,并结合公司自有办公楼设计建造技术指标,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将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5-20年调整为5-40年,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由50年变更为40-50年。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五)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预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总额约28.39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出具了审核报告,根据所实施的审核程序及所获取的相关审核依据,没有发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1-039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由董事长罗旭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1-040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由厉国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号)的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7,517,13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1,71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7,204,326.0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508,673.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4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733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14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751,713,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4,716,981.13元(不含税),实际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746,996,018.87元,此款项已全部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中信建投(以下简称“丙方”)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在乙方对公营业时间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有权查询授权人员的身份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后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甲方或丙方的查询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乙方结算制度和管理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配合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无合理事由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报备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8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和《老板电器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购买兴银理财金雪球聚利2021年第4期净值型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兴银理财金雪球聚利2021年第4期净值型理财产品

2、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壹亿元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产品管理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5、产品募集日: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3日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2月15日

7、产品到期日:2022年10月11日

8、预期年化收益率:4.4%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签约银行所揭示的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银行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资金只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过去24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已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30.6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过去24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24亿元(含本次购买的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理财产品总计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理财产品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六、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协议及银行回单》;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1年12月2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2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3日

至2021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1 年12月8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刘晶晶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21 年12月21日、22日上午 10:00-13:30,下午 16:00-19:30。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甲方”)拟将其持有控股子公司NANO TUNA ENGINEERING CO.,LTD(中文名:德纳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纳工程”、“标的公司”)的60%股份以169,062,000韩元(折合人民币约908,691.21元)的价格转让给申东佑先生(以下简称“乙方”)。

● 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NANO CO.,LTD.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2月16日,公司与申东佑先生签署了《NANO TUNA ENGINEERING CO.,LTD股份转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拟将其持有德纳工程的60%股份按169,062,000韩元(折合人民币约908,691.21元)的价格转让给申东佑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德纳工程的股份。

NANO CO.,LTD.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德纳工程40%股份,系公司关联法人;拥有优先受让权的股东NANO CO.,LTD.在本次交易中放弃优先受让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NANO CO.,LTD.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NANO CO.,LTD

法人代表:申东佑

注册地:韩国庆尚北道尚州市

注册资本:12,898,927,500韩元

主营业务:SCR催化剂(蜂窝式&板式)、SCR催化剂再生、SCR催化剂检测、催化剂原料TiO?粉。

关联关系:NANO CO.,LTD.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德纳工程40%股份,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NANO CO.,LTD.涉及放弃优先受让权,故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截止2020年12月31日,NANO CO.,LTD总资产698亿元(韩元),净资产432亿元(韩元)营业收入363亿元(韩元),净利润-465亿元(韩元)。

三、交易对方介绍

姓名:申东佑

性别:男

国籍:韩国

住所:韩国庆尚北道尚州市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等基本情况:2019年8月6日至今,在德纳工程担任董事。

申东佑先生本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法人名(组织名):德纳工程有限公司(韩国)

NANO TUNA ENGINEERING CO.,LTD

登记编号:768-88-01457

注册资本:34亿韩元

代表人:尹大贤

设立日期:2019年8月6日

法人登记编号:171411-0028865

经营地址:60 Magong-gongdan-ro,Cheongni,Sangju Gyeongbuk,37257,Korea(韩国庆尚北道尚州市)

产业种类:科学及技术服务业;环境相关工程服务业

经营范围:燃煤锅炉、工业锅炉的烟气治理工程业务等。

股东情况: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60%股份,NANO CO.,LTD.持40%股份。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3、本次交易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公司不存在为德纳工程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德纳工程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按照2021年10月31日德纳工程账面净资产278,165,852.06韩元(未经审计)为基础,根据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德纳工程60%股份的交易价格为169,062,000韩元(折合人民币约908,691.21元)。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目的

甲方将其在德纳工程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股份。

(二)转让股份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份是甲方持有的德纳工程的股份,共计102,000股。

(三)股份转让金额

本次转让股份的转让金额为169,062,000韩元。

(四)权利和义务的取得

在本合同签订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并同时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生效。

(六)其他

本合同适用大韩民国法律。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交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处理。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近两年德纳工程连续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战略布局,公司决定剥离亏损资产,回笼资金,集中有限资源,投入到符合公司战略方向的固废危废行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的金额为169,062,000韩元(折合人民币约908,691.21元),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德纳工程的股份,NANO CO.,LTD不再是公司关联方。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1-07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1-09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1-058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