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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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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Dakang Fiagril Participa??es S.A(以下简称“DKFP”)和Fiagril Ltda.(以下简称“Fiagril”)的通知,DKFP拟为Fiagril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Fiagril的正常经营活动,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DKFP为控股子公司Fiagril向巴西当地金融机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113.18万雷亚尔,折合人民币2,368.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DKFP《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已经DKFP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Fiagril Ltda.

成立日期:1998年9月8日

住 址:Avenida Amazonas,453-S,Centro,Zip code 7845-000,in the city of Lucas do Rio Verde,State of Mato Grosso

注册资本:626,806,165雷亚尔

经营范围:从事以下项目的产业、批发贸易、服务、进出口:1、农产品,例如:大豆、玉米、小米、棉花、高粱及其衍生物和副产品;2、肥料配方的原料以及农产品防御品、肥料和种子的商业化;3、除有机矿质外的肥料制造;4、生物柴油、甘油、化工产品和副产品的制造以及生产生物柴油过程中的劳务提供;5、乙醇酒精、植物脱水和含水加工,其延伸品和副产品,以及酒精生产工程中的劳务提供;6、贮存和保管服务,如:农产品、肥料和种子的接收、清洗、干燥、催熟、贮存和再包装,谷物的运输和保存。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60,924.73万元,负债总额323,637.22万元,净资产37,287.5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00,213.57万元,利润总额4,070.24万元,净利润185.99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397,649.32万元,负债总额362,905.09万元,净资产34,744.2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83,117.14万元,利润总额2,150.11万元,净利润-635.6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DKFP与RED - FUNDO DE INVESTIMENTO EM DIREITOS签订的《公司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Dakang Fiagril Participa??es S.A.

债务人:Fiagril Ltda.

债权人:RED - FUNDO DE INVESTIMENTO EM DIREITOS

担保金额:11,091,628.54雷亚尔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5月2日

注:该担保合同为担保延期,担保截止日由2021年10月4日延长至2022年9月1日,担保金额不变。

2.DKFP与COOP.DE CRED.RURAL LUCAS R.VER签订的《公司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Dakang Fiagril Participa??es S.A.

债务人:Fiagril Ltda.

债权人:COOP.DE CRED.RURAL LUCAS R.VER

担保金额:10,040,220雷亚尔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3年3月1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52亿元,(担保额为外币的,按照2021年12月16日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DKFP《公司章程》;

2.DKFP与RED - FUNDO DE INVESTIMENTO EM DIREITOS签订的《公司担保合同》;

3. DKFP与COOP.DE CRED.RURAL LUCAS R.VER签订的《公司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旅集团”)

● 本次担保金额为10亿元,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实际为康旅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54.69亿元(未包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康旅集团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北支行(下称“华夏银行”)申请10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为康旅集团本次融资提供如下担保:(1)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公司和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银润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持有的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19%和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3)公司用位于昆明市民航路400号云南城投大厦2935.64平方米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位于昆明市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大坝社区居委会金成财郡商业中心4207.49平方米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司用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银泰城15481.79平方米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康旅集团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事宜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范围内,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敏

成立日期:2005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614,211.4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726970638

公司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六号高新招商大厦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以及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相关产业经营;给排水及管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燃气及管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服务性项目(学校、医院等)的投资及建设;全省中小城市建设;城市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城市交通(轻轨、地铁等)投资建设;城市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其他项目的投资建设;保险、银行业的投资;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康旅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康旅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云南融智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41.90%的股权,康旅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康旅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54.69亿元(未包含本次担保),康旅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为130.59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134.65亿元(包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包含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和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64.6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约为54.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9.6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1年3月8日,公司认购了由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发行的“万向信托-【臻富217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2月15日到期赎回,公司本次收回本金15,000.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1,390.22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300.00万元,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上述总理财额度包括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审批额度1.00亿元,以及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审批额度1.50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纯达锐进创新成长2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纯达锐进创新成长2号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9264减少至0.0000%,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5.3790%减少至53.4526%。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2月16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纯达锐进创新成长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纯达锐进创新成长2号”)的通知,其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5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64%。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变化情况

备注: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距前次《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后减持比例超过1%。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9日,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辰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转存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公司按期收回本金和收益,协议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二、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含本公告披露收回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为人民币24,000万元。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1-087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ST云城 公告编号:临2021-107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90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62,218,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8%;累计质押股数(本次解质及再质押后)209,578,000股,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92%,占公司总股本14.53%。

2021年12月16日,公司接到黄河集团关于其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相关情况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2021年12月14日,黄河集团将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的49,12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情况如下:

本次解质的股份部分用于后续质押,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

二、上市公司股份再质押情况

2021年12月15日,黄河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13,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上述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黄河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0股;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17,4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4.7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14%,对应融资余额365,000,000元。

控股股东黄河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黄河集团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黄河集团的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或平仓线,黄河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的公告》(详见编号:临2021-020),公司向控股股东子公司提供累计339万元资金拆借款,该款项已全部归还。

3、黄河集团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级土地终止结算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1-065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级土地终止结算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项目之终止结算协议〉的议案》,同意就一级土地委托开发项目终止结算事宜和前期开发费返还事项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达成协议,管委会向公司支付一级土地开发项目终止结算款567,643,893.42元。

2021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管委会支付的2021年度结算款利息10,058,534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结算款及利息合计428,631,926元。公司将与管委会继续保持良好沟通,争取尽快收回剩余款项。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1-066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委派吴非平先生和王睿洁女士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2021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海通证券《关于更换长春经开2021年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持续督导主办人的说明函》,海通证券原委派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吴非平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海通证券决定委派陈跃政先生接替吴非平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的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公司2021年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王睿洁女士和陈跃政先生。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简历

陈跃政,男,苏州大学金融学硕士,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现就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曾参与华新环保改制、辅导、上市工作;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任职期间,参与了盛时股份与合富中国IPO上市相关的审计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参与竞拍无锡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济高天安智谷(无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安智谷(无锡)”)参与竞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XDG-2021-5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此次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公司已按照《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了暂缓披露内部审批程序。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安智谷(无锡)在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4,143万元竞得XDG-2021-5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与竞拍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

天安智谷(无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MA2276X74K;法定代表人:栾伟宁;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济高天安智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占比70%)出资1,200万元,占比60%,上海颢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占比40%;成立日期:2020年8月13日;注册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88号内613-E90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知识产权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科技中介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二、竞得的土地情况

XDG-2021-51号地块,位于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南湖大道与扬江路交叉口东北侧,面积为23,645.7m2,用途为产业用地,容积率>1.6且≤3.5,建筑密度≤50%,供地条件为净地,挂牌起始价为4,143万元。

三、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竞得的土地使用权位于无锡市梁溪区,上述土地将用于投资建设无锡工业互联产业基地项目,项目拟建设智能制造厂房、城市展示中心、孵化中心、研发中心等产业发展空间,集聚传感器、控制器、工业芯片、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等业态,搭建从生产到应用的工业互联平台。通过该项目落地,推动公司在长三角地区扩大产业园区项目布局,丰富产业园区业态,加快主业转型步伐。

同时,将增加公司土地储备,提升公司发展规模。公司将积极贯彻国家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加快项目开发建设,积极对接整合工业互联相关优质产业,努力实现公司产业园区盈利水平、核心能力和区域智能制造产业提升的多赢发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长谢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金鹰穗盈定增207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户名:金鹰基金-浦发银行-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误减持公司500股股票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误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根据减持计划公告内容,金鹰基金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6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7,6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 %。

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9日;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开始进行,期间为六个月。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金鹰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9,391,6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2%。上述股份全部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于2017年8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误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9日,金鹰基金工作人员因对减持规定“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的理解有偏差,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较减持公告列示的减持时间提前一天误减持股份共计500股,该部分股票的成交均价为20.3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1%。

三、本次误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金鹰基金向公司说明,此次误减持行为主要系金鹰基金工作人员对相关减持规定的理解有偏差,金鹰基金就本次减持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2、金鹰基金在发现问题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全面认真地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来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并要求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减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减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1-060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1-071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21-047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